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关于潼南区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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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
2018.04.02
施行日期
2018.04.02
文号
潼南府发〔2018〕5号
主题类别
教育其他规定
效力等级
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2022年事业单位进面名单现行有效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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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关于潼南区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
  潼南府发〔2018〕5号
安徽公务员网站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办好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进一步加快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的全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根据《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意见》(教基〔2017〕3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7〕48号)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潼南区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机制,加快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持续提升学前教育保育教育质量,确保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切实增强人民众对教育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
  1.注重科学规划。针对目前我区公办幼儿园占比较低的问题,以及城镇化进程加快、全面两孩政策落地带来的入园需求,科学规划全区学前教育资源布局,优化全区学前教育结构。
  2.坚持公益普惠。大力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充分发挥公办幼儿园在公益普惠、科学保教方面的主导作用,将公办幼儿园全部办成普惠性幼儿园,积极引导和扶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
  3.强化机制建设。落实镇街发展和监管学前教育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确保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提高学前教育综合治理能力。
  (三)工作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20年,全区每个镇街至少建1所独立建制的公办中心幼儿园,原则上常住人口3万人以上的镇街建2所以上独立建制的公办中心幼儿园,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以上,学前教育普惠率达到95%以上,公办幼儿园占比达到50%以上,建立幼儿教师配备和工资待遇
保障机制,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管体系,重视开展0—3岁科学育儿指导,农村幼儿园覆盖面明显扩大,全区学前教育水平显著提高。
  2.年度目标
  (1)到2018年年底,全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8%以上,普惠率达到92%以上,公办幼儿园占比达到45%以上。城区新办公办幼儿园4所,镇独立建制幼儿园6所;公办民营幼儿园3所,规范民办幼儿园40所。
  (2)到2019年年底,全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9%以上,普惠率达到94%以上,公办幼儿园占比达到47%以上。城区新办公办幼儿园4所,镇独立建制幼儿园6所,规范民办幼儿园4所。
  (3)到2020年年底,全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以上,普惠率达到95%以上,公办幼儿园占比达到50%以上。城区新办公办幼儿园2所,镇独立建制中心幼儿园6所,规范民办幼儿园6所。幼儿园教师配备和工资待遇保障机制基本建立,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管体系基本形成,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基本完善,保教质量明显提高。
  二、重点任务
  (一)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1.统筹协调,科学规划幼儿园布点。区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城镇化进程加快、全面两孩政策落地带来的学龄人口变化趋势和区域居住人口分布,科学测算学位供求,编制幼儿园专项布点规划,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175―2016)要求,新建和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发展一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大幅度提高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水平。
广东公务员考试时间  2.规范资源,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一是每个镇街至少建1所独立建制的公办中心幼儿园,原则上常住人口3万人以上的镇街建2所以上独立建制的公办中心幼儿园。2018年,将卧佛小学、双江小学、花岩小学、米心小学、玉溪小学、田家学校6所附设幼儿园改为独立建制中心园;2019年,将小渡小学、太安学校、塘坝小学、柏梓小学、别口小学、民生小学6所附设幼儿园改为独立建制中心园;2020年,改址新建独立龙形小学、五桂小学、寿桥小学、力小学、崇龛学校、宝龙学校6所附设幼儿园。二是利用闲置校舍,改建、扩建部分农村小学附设幼儿园(班),提升农村小学附设幼儿园(班)的办园条件,满足适龄
儿童就近入园需求。三是城镇小区按规定配套建设幼儿园,并优先办成公办幼儿园。2018年,新办上城华府、卓然水晶之城、外滩国际、新华书店4所小区幼儿园;2019年新办博雅华城、铂金公馆、紫云府、建设路4所小区幼儿园;2020年,新建子同街、双江二幼2所幼儿园。四是鼓励盘活城镇低效用地及改建后符合办园条件的闲置用房等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2018年,回收四安置区、六安置区、俱乐部3所民办幼儿园。五是支持企事业单位举办幼儿园,完善支持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集体举办幼儿园的扶持政策,提高其面向社会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的能力。六是自2018年起,原则上不再新筹设、审批民办幼儿园。
2023考研分数国家线  3.规范管理,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一是落实民办幼儿园在分类定级、教师培训、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的同等待遇。二是完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管理办法,确定和扶持一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通过购买服务、综合奖补、结对帮扶、培训教师、教研指导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三是逐年提高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民办幼儿园中的比例,并将提供普惠性学位数量和办园质量作为奖励和支持的依据,对达不到要求的限期整改。四是鼓励民办幼儿园集团化办学,2018年,清理规范民办园40所;2019年清理规范4所;2020年清理规范6所。
  (牵头单位:各镇街、区教委;配合单位:区编办、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城乡建委、区国土房管局、区规划局)
江西省2023年公务员职位表  (二)全面落实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要求。
  1.推进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一是规划部门要将幼儿园专项规划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并在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拟供应地块规划条件中明确城镇小区配建幼儿园的要求,规划好与小区居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配套幼儿园,配套幼儿园的建筑面积不纳入拟供应地块的容积率核算。二是国土房管部门应根据规划条件及区政府的意见,在土地招、拍、挂、出让前明确小区配套幼儿园属政府国有资产,将小区配套幼儿园的供地方式、用地位置、用地面积、建设规模及标准、建设责任主体、建设时序、住宅项目预售条件、移交义务以及产权归属教育行政部门等在供地方案中予以明确,并将上述内容载入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中。三是小区配套幼儿园建成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要及时将配套幼儿园以及相关资料移交教育行政部门,原则上由教育行政部门举办成公办幼儿园,也可结合实际,以园舍“零租金”举办为公办民营普惠性幼儿园。
  2.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清理。小区配套幼儿园应优先满足本小区业主子女就近入园需
求,到2018年年底前,全部完成小区配套幼儿园清理,并按要求整改到位。一是对以出让方式供地配套建设的幼儿园,区政府可采取回购等多种方式,将已建或在建幼儿园统筹设置为公办幼儿园或以园舍“零租金”举办公办民营普惠性幼儿园。二是对以划拨方式供地、政府建设保障性住房或安置房小区配套建设的幼儿园,应举办为公办幼儿园或以园舍“零租金”举办公办民营普惠性幼儿园。三是对未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配建或未按时配建幼儿园、配建幼儿园未达到相关建设标准以及配建幼儿园改作他用的,区政府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牵头单位:区规划局、区国土房管局、区教委;配合单位:区编办、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城乡建委)
  (三)科学理顺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和办园体制。
  1.建立健全以区为主、镇街参与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区政府承担管理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学前教育发展的主体责任,负责统筹制定全区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合理布局幼儿园网点,完善幼儿园教师聘任、考核制度,保障幼儿园教师工资、津贴与福利待遇,加强对学前教育的宏观调控和指导监督,保障幼儿园规范运转,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均衡发展。镇街
要承担发展和监管农村及社区学前教育的主体责任,加强幼儿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协助教育行政部门规范管理各类幼儿园。
  2.理清理顺机关、企事业单位、镇街举办幼儿园办园工作体制。实行属地化管理,通过政府接收、与当地优质公办园合并、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确保其面向社会提供普惠性服务。2017年年底前,对符合条件的幼儿园,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411号)、《中央编办批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企业等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事业单位设立登记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5〕132号)要求完成事业单位登记。利用财政性资金和国有资产举办的幼儿园必须全部用于扩大公办资源,已改变公办性质的,2018年年底前必须收回并整改到位。
  (牵头单位:区教委;配合单位:区编办、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国资(金融)中心)
  (四)切实加强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
  1.完善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将公民办幼儿园教师均纳入师德师风考核体系,按照“四有好老师”的要求建设师资队伍。
  2.加强编制动态管理,优化事业单位编制结构,确保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需求。支持连锁办园、集团化办园,多渠道解决幼儿园教师编制问题。事业编制总量不足的,从全区事业编制总量中统筹调剂解决。公办幼儿园教职工数与幼儿数的比例控制在1:8―1:10,每班原则上应配备专职教师2―2.5名。引导和监督民办幼儿园参照公办幼儿园编制标准,配齐配足教职工,到2020年,基本实现幼儿园教师全员持证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