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江北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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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机关】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9.01.31
【字 号】江北府办发〔2019〕4号
【施行日期】2019.01.31 财政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中心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突发事件应对
初三中考志愿表图片正文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重庆市江北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机关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健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机制,科学高效快速处理我区大面积停电事件,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大面积停电事件及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现将《重庆市江北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重庆市江北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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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31日
 
重庆市江北区大面积停电事件
  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健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机制,科学高效快速处理重庆市江北区大面积停电事件,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大面积停电事件及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电力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重庆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重庆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重庆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江北区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制定本预案。
  1.3 预案体系
  江北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由上下位相关联应急预案构成。上位应急预案包括《重庆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江北区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下位应急预案包括《**街镇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供电企业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等(见附件1)。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重庆市江北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
  1.5 工作原则
  1.5.1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以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大面积停电事件损失,保障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在确保不使事件扩大的前提下组织施救。
  1.5.2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在江北区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综合协调、属地管理的要求,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
  1.5.3 坚持“快速反应,高效运转”的原则。平时应加强人员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技能,熟悉应急预案内容。事件一旦发生,能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5.4 坚持“依靠科技,预防为主”的原则。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才作用,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处置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方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坚持事故应急处置与预防的有机结合。
  1.6 事件分级银行报考
  根据《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重庆市事件分级及江北区负荷、用户数量情况,按照事件严重性和受影响程度,大面积停电事件分为区级特别重大、重大
、较大和一般四级。
  1.6.1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1)江北区主网减供负荷60%以上;
  (2)江北区7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1.6.2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1)江北区主网减供负荷40%以上60%以下;
  (2)江北区50%以上7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
  1.6.3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1)江北区主网减供负荷20%以上40%以下;
  (2)江北区30%以上5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
  1.6.4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
  (1)江北区主网减供负荷10%以上20%以下;
  (2)江北区10%以上3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
  (3)观音桥商圈核心区域、江北嘴中央商务区发生停电情况,由应急指挥部根据受影响的范围及程度研究确定。
  上述有关数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2. 组织指挥体系
  2.1应急组织指挥机构
  在江北区政府应急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江北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统筹协调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应急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电力恢复、社会稳定、应急保障、舆论引导、事件调查等应急工作小组,成立应急专家小组。(组织结构图见附件2)
  当发生跨行政区域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相应开展前期处置工作,同时上报市政府应急办和市经信委,由上级部门指定指挥机构来牵头应对。
  2.2 应急指挥部(根据事件具体情况可派出现场处置小组)
2022考研下载准考证  指挥长:区政府分管领导
  副指挥长:区应急办主任、区经信委主任。
  成员单位:区应急办、区经信委、区发改委、区公安分局、区公安消防支队、区国土分局、区信访办、区人武部、区交委、区卫生计生委、区新闻办、区网信办、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农委、区安监局、区质监局、区环保局、区商务局、供电企业、街镇、相关国有企业等。
  应急指挥部下设应急办公室在区经信委,由经信委负责日常工作。
  街镇、供电企业成立相应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
  2.3应急工作组:
  综合协调组:由区应急办牵头,区经信委、区发改委、区公安分局、区人武部、区安监局、供电企业参加。
  电力恢复组:由区经信委牵头,区发改委、区公安消防支队、区城乡建委、供电企业参加。
  社会稳定组:由区信访办牵头,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商务局、事件涉及的街镇、国有企业参加。
  应急保障组:由区经信委牵头,区应急办、区国土分局、区交委、区卫生计生委、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农委、区质监局、区环保局、供电企业参加。
  舆论引导组:由区网信办牵头,区经信委、区新闻办、区环保局参加。
  事件调查组:由区经信委牵头,区公安分局、区安监局、区质监局、供电企业、专家组、事发单位上级部门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