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津区“菜篮子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2021安徽公务员考试成绩排名∙【制定机关】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8.07.23
【字 号】江津府办发〔2018〕116号
【施行日期】2018.07.23
四川省上半年公务员考试【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
正文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江津区“菜篮子”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全国社会工作者报名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江津区“菜篮子”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高考查分时间甘肃
  2018年7月23日
 
重庆市江津区“菜篮子”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菜篮子”区县长负责制,推动蔬菜、生猪等主要“菜篮子”产品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1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菜篮子”区县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渝府办发〔2017〕163号)和《重庆市农业委员会等14部门关于印发“菜篮子”区县长负责制考核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渝农发〔2018〕12号)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上海教育首页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全区“一三三六”发展思路,坚持“突出民生、以人为本”的宗旨,以“便民、利民、惠民”为出发点,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市场供应、实现产品量足质优价稳
为目标,按照国家和市政府关于“菜篮子”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我区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提高生产能力,健全市场流通体系,推进发展方式转变,推动“菜篮子”工程建设步入品种数量充裕、质量安全可靠、流通体系顺畅、市场价格稳定、农民稳定增收,消费者满意认可的良好局面,更好地满足人民众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
  二、工作措施
  (一)明确职责分工。建立“菜篮子”工作协调小组,负责对全区“菜篮子”工作的总体协调、日常管理和工作考评。将“菜篮子”中蔬菜面积、蔬菜产量、“菜篮子”重点产品保障能力、质量安全等指标进行量化,作为相关责任单位“菜篮子”工作考核主要内容。明确职责分工,各镇街、江津食药监分局、江津质监局、国家统计局江津调查队、区财政局、区统计局、区农委、区畜牧兽医局、区商务局、区交委、区发展改革委等单位要对标对表,各尽其职,加强部署落实,围绕“菜篮子”基地和市场建设、价格管理、资金筹措、发展生产和技术指导以及初级农产品质量监管、用地保护、产品运输、基地环境保护、质量提升和检测体系建设等方面落实有效措施,形成“菜篮子“工程建设的强大合力。
菏泽人事考试网报名入口  (二)大力发展生产。一是发展蔬菜生产。大力推动蔬菜产业发展,确保蔬菜面积和产量
稳定增长,提质增效成果更加显著。镇街要加强引导蔬菜产业发展,注重科学规划,建设一批规模化布局、标准化生产、清洁化种植、商品化处理、品牌化销售、产业化经营的生产基地;加强技术培训,培育一批懂技术、懂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使蔬菜产业科技水平显著提升。二是适度发展畜禽水产品生产。大力推广绿健康养殖模式和标准化养殖技术,加强畜禽疫病防控,积极创建无公害畜禽养殖基地,提高养殖效率。加大养殖业污染整治,增强畜禽养殖可持续发展能力。三是提高组织化程度。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培训龙头企业、延伸产业链、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创新生产经营机制,通过龙头企业带动、专业合作社联动和农民的积极参与,切实提高“菜篮子”产品生产组织化程度。
  (三)提高产品质量。一是全面推进“菜篮子”产品标准化生产,加强农业标准化培训和宣传,大力实施农业投入品、生产技术规范、质量安全、检测检疫等标准,提高“菜篮子”产品质量。二是抓好源头净化工作,推广应用清洁化种植技术。建立完善农业投入品监管制度,做好禁用限用农药、兽药等监管工作,进一步推进“三品一标”产品、富硒农产品认证及基地创建工作。三是健全市场准入机制。全面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严格实行牲畜定点屠宰制度,完善“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确保市场销售的“菜篮子”产
品可追溯,保障产品质量安全。四是加强执法监管工作。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强化检打联动机制,形成农产品抽检常态化。
  (四)保障市场流通。一是加强市场建设。对“菜篮子”产品批发市场、集配中心、城区菜市场、镇街农贸市场等进行统一规划,将其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并按规划组织实施,加快推进菜市场或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建立健全“菜篮子”产品零售网点布局。二是强化保障能力。加强“菜篮子”产品生产、流通等环节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支持,激发经营主体的内生动力。制定应急调控预案,保障应急需求,调节市场供应。三是加强市场管理。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规范管理,落实市场开办者和场内经营管理者责任,全面落实市场准入制度,严厉打击哄抬物价、捏造散布谣言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五)加强舆论宣传。宣传部门要加强舆论宣传的引导和对媒体的管理,坚持正确的宣传导向,引导众正确理性看待蔬菜、猪肉等“菜篮子”产品生产、供应及价格变化情况及市场规律,做到报道准确、不故意炒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消费环境,促进社会和谐。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菜篮子”工作协调小组,负责对全区“菜篮子”工作进行总体协调、日常管理和工作考评。“菜篮子”工作协调小组由区长任组长,分管农业副区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区农委,由区农委主任任办公室主任,区畜牧兽医局局长以及区农委、区商务局分管副主任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区农委牵头进行“菜篮子”考核工作,考核结果经区政府审定后由区农委向各单位反馈,并抄送区委组织部,作为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政绩考核的内容之一。对连续两次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给予通报表扬。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要提出限期整改措施。
  (二)强化落实检查。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菜篮子”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工作部署,细化相关制度、方案、预案等,大力推进“菜篮子”工程建设。考核期内发生“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或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的,实行“一票否决制”,该年度考核结果评定为不合格。
  各单位对考核期内“菜篮子”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自评,于每个考核期次年1月底前,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核并盖章后报送区农委。区农委会同各有关部门按照30%的比例实地考核抽查,并结合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和各单位的自查报告进行评估,形成考核报告,于每个考核期次年2月底前向区政府报告。
  (三)严格责任追究。切实落实监管责任,实行“菜篮子”工作考核问责制,将贯彻落实国家、市、区的决策部署情况作为镇街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并严格责任追究制。对不落实、不执行上级各项政策措施及相关工作要求或政策落实不到位、组织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镇街或部门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对在考核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资料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