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司法局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行政执法辅助人员执法资格认证考试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登录入口
【制定机关】合肥市司法局
国家公务员专题网站【公布日期】2020.09.21
【字 号】合司通〔2020〕44号
【施行日期】2020.09.2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江西公务员考试2022公告【主题分类】司法行政其他规定
正文
合肥市司法局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行政执法辅助人员执法资格认证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开发区政法办:
  根据《合肥市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合政办〔2017〕18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应当在岗位业务技能培训测试、公共法律知识测试合格后方可取得合肥市辅助行政执法证从事辅助执法活动。为做好2020年全市行政执法辅助人员资格认证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千里马人才网
  一、申报条件
  申请参加岗位业务技能培训测试的人员应为经编制部门同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开招聘、人才引进、免费师范生等方式聘用的工作人员和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定实行佣金制的聘用人员,以及2017年5月1日前执法机关自聘的人员,同时符合《办法》第三条、第四条之规定。
  二、岗位业务技能培训与测试(10月20日前完成)
  岗位业务技能培训与测试由市直行政执法机关组织,或委托县(市)区行政执法机关组织。县(市)区行政执法机关对应多个市直行政执法机关的,建议相关市直执法机关协同
组织培训测试,落实对同一执法领域不同执法部门的执法辅助人员岗位业务培训测试工作。
  培训测试合格人员名单应以本部门文件形式制发并在门户网站予以公示。花岗镇、下塘镇、火车站综管办的人员培训测试工作由所在地县区司法局会同行政执法机关组织。
  三、公共法律知识测试(10月20日至11月31日)
  (一)资格审查。网上报名之前行政执法机关应向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提交以下资料:
  1.辅助执法证考试报名表,需加盖同级编制部门印章。报名表填报要求:(1)行政执法机关公开招考的人员填报附件一,需加盖本单位及同级编制部门印章;自行聘用的人员填报附件二,仅需加盖本行政执法机关印章。2017年5月1日后的单位自聘人员不得报考。(2)加盖同级编制部门印章需向编制部门提供报考人员被录取的公示文件;向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报送自聘人员报名表时需随附首次聘用时相关文件或情况说明
  2.本行政执法机关组织的培训测试情况说明,需加盖本单位印章。各县(市)区司法局、开发区政法办应当根据执法机关提交的材料对网上报名情况进行审核(填报及审核标准见
附件3)。
  (二)考试报名。2020年全市行政执法辅助人员执法资格认证考试实行单位集体网上报名方式,合肥市法制监督平台行政辅助执法人员网上报名通道开通时间为10月20日-28日。原则上由申请考试人员所在的行政执法机关负责统一报名,开发区受委托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的单位自行登录法制监督平台账号报名,其他受委托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的由委托执法的单位负责报名。
  (三)考前辅导。见附件4《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公共法律知识测试大纲》。市司法局不再统一组织公共法律知识培训,由考生自行登录“合肥市行政执法在线学习平台”自行学习。网址:220.178.124.98:8081/hffzmnks/private/fzmlks/。
  (四)准考证打印。考试前一周由各司法行政部门将电子版准考证发给各单位,各单位统一打印后交给参考人员。市直执法机关准考证电子档将上传至合肥市行政执法工作,由各市直执法机关自行下载打印交给参考人员。广东省专插本考试
  四、公示和证件发放
  公共法律知识测试合格人员,由市司法局统一在合肥市司法局网上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由合肥市司法局统计制作《合肥市辅助行政执法证》,各行政执法机关到同级司法行政部门领取辅助行政执法证。
  五、其他考试相关提示
  1.公共法律知识测试由市司法局统一组织,采取分批次、集中闭卷机考方式进行。
  2.考试时间:拟定11月中旬,具体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天津公务员考试网职位表
  3.考试地点:拟定安徽省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4.考试费用:每人35元,由参试行政执法辅助人员所在单位统一缴纳(具体人数依准考证数为准)。其中,乡镇(不含经济发达镇)、街道参试人员费用,由县(市)、区直行政执法单位统一缴纳。拟定由安徽邮电职业技术学院统一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