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布日期】2019.11.28
【字 号】川办发〔2019〕64号
【施行日期】2019.11.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医疗管理 山东教育招生考试院网
正文
 
宁夏人事考试网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印发四川省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川办发〔2019〕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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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四川省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建设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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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26号),加快建设全国“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落实“健康中国”战略和“数字四川”工作部署,聚焦众看病就医、现代医院建设、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的难点、痛点、堵点,大力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持续改善众就医体验,减轻医护人员负担,提高医疗机构服务效率,促进医疗资源流动,提升行业治理水平。2020年,初步形成流程更加优化、服务更加便捷、管理更加规范的“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体系。到2022年,基本建成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体系,基于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人工智能技术的医疗健康服务蓬勃发展,让众更加便捷地享受优质医疗服务。
  二、创新医疗服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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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依托实体医疗机构发展互联网医院,通过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提供安全适宜的医疗服务。逐步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和医保支付政策,结合医保基金收支情况,逐步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2020年,除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外,各地分别发展1家以上规范运行的互联网医院。鼓励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积极开展互联网医疗服务。〔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中医药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负责。排在第一位的部门为牵头部门,下同〕
  (二)创新检验检查服务。积极探索影像、心电、病理等云服务模式,大力推进检验检查结果自助查询与信息共享。2020年,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普遍实现检验检查结果自助查询,三级医疗机构普遍实现检验检查集中预约,医疗联合体内医疗机构实现检验检查结果在线共享。〔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负责〕
  (三)探索电子处方在线审核流转。支持试点地区探索建设电子处方审核流转中心,完善医疗机构、医保结算、定点药店三方信息共享,构建院内院外、线上线下紧密结合的新型药事服务模式。2020年,启动电子处方在线审核流转试点。〔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中医药局、省药监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负责〕
  (四)推行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按规定启用全国统一式样的医疗收费票据,积极推进医疗收费电子票据应用。到2022年,全省医疗卫生机构普遍使用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相关单位以医疗收费电子票据数据文件为依据进行会计处理,并按照电子档案管理要求进行归档管理。〔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中医药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负责〕
  三、提升便民惠民水平
  (五)优化医疗服务流程。建设省级医疗健康在线服务平台,推动医疗机构充分应用信息技术拓展医疗服务空间,加快构建覆盖诊前、诊中、诊后的线上线下一体化医疗服务体系。2020年,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普遍提供分时段预约诊疗、智能导医分诊、候诊提醒、检验检查结果主动推送、移动支付等线上服务,三级医疗机构预约时段力争精确到30分钟以内。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开展床位预约,让患者少排队、少跑腿。〔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中医药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负责〕
  (六)普及应用居民电子健康卡。推动电子健康卡与电子医保凭证融合应用,加强相关信息系统升级对接和医疗卫生机构用卡环境改造,实现凭电子健康卡、身份证、电子医保凭
证、社保卡中的任一卡证进行患者身份识别,凭身份证和电子医保凭证支付医保基金。2020年,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部接入全省统一的电子健康卡管理信息系统,门诊服务普遍实现一卡(码)通用。〔省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保局、省中医药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负责〕
  (七)推进医保在线直接结算。加强医疗保障信息系统与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拓展医保在线支付功能。逐步扩大联网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做好流动人口跨省异地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工作。到2022年,实现医保个人账户在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药机构在线直接结算,各地医药机构普遍提供移动支付等“一站式”结算服务。〔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负责〕
  (八)推进“智慧药房”建设。推动医疗机构建设“智慧药房”,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实现门诊药房自动发药。2020年,三级医疗机构门诊取药人均等候时间力争控制在15分钟以内,三级中医医院普遍开展中药饮片代煎、配送服务。〔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负责〕
  四、推进医疗资源下沉
  (九)扩大远程医疗覆盖范围。推进远程医疗协同管理平台建设,积极构建省市县乡村五级联动的远程医疗服务体系,重点发展面向基层和边远地区的远程医疗协作网。2020年,远程医疗覆盖全省所有医疗联合体和县级医院。到2022年,远程医疗力争覆盖全省50%以上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向有条件的村卫生室延伸。〔省卫生健康委、财政厅、省医保局、省中医药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负责〕
  (十)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动各地开展家庭医生线上签约和线下履约服务,为签约居民在线提供健康咨询、慢病随访、健康管理、延伸处方、用药指导等服务。2020年,各地普遍开展家庭医生在线签约服务,建立健全签约患者转诊绿通道。〔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负责〕
  (十一)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评估体系。有序归集家庭医生签约履约服务数据,探索建立在线考核评估机制,提升家庭医生服务质量,提高签约众获得感。2020年,建立全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实现签约服务数据有序归集、履约服务网格化动态监管。〔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