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北京地区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1.03.16
英语考试技巧【字 号】京教函〔2021〕104号
【施行日期】2021.03.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招生考试
正文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北京地区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京教函〔2021〕104号
 
各高等学校:
  为保证2021年春季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在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专职从事教学工作、拟受聘于高校教师岗位的人员。
  二、时间安排
  5月7日(周五)9点至13日(周四)16点,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进行网上申报;
  5月14日(周五)至30日(周日)期间,各高校对本校申请人员进行7天公示;
  6月1日(周二)前,授权委托认定的高校完成对申请人员的公示、体检、认定材料审核、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专家审查委员会表 决等相关工作;
  6月1日(周二)至6月2日(周三),授权委托认定的高校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6月2日(周三)至6月3日(周四),非授权委托认定的高校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6月11日(周五)起,北京市教师资格网()公布非授权委托认定高校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准考证;
  6月19日(周六)至20日(周日),进行非授权委托认定的高校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上测试时间为准);
公共基础知识事业单位3000题  6月24日(周四)起,北京市教师资格网()公布非授权委托认定的高校申请人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结果;
  6月29日(周二)起,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三、报送材料要求
  (一)非授权委托认定高校
  1.申请人与其所在高校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原件和加盖学校公章的复印件;
  如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中未体现教师岗位名称,还需提供其他相关有效力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复印件仅包含合同首页、申请人个人信息页、岗位信息页和合同签署页即可,需加盖学校公章。
备考公务员需要什么条件  2.申请人毕业证书原件;
  申请人学历在网上报名系统比对成功的,无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
  申请人持有2002年之后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但在网报系统中没有比对成功的,应当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和在“学信网”(www.
chsi/)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申请人持有2002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或者2002年之后未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应当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和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申请人持有军队院校学历的,除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第三、第四军医大学和解放军艺术学院外,应当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和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宝山区2023年教师招聘信息  申请人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应当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和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系统网址:zwfw.cscse.edu/);
  申请人持有国外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应当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和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网址:zwfw.cscse.edu/);
  博士毕业申请人申请直接认定教师资格的,应当提供博士学位证书原件。
  3.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信息在网上报名系统已比对成功的,以及博士毕业申请人、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申请人申请直接认定教师资格的,无需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4.申请人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博士毕业申请人和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申请人申请直接认定高校教师资格的,无需提供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全日制本科师范类毕业的申请人申请直接认定高校教师资格的,无需提供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当提供本人人事档案中就读本科师范类院校期间的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全部成绩单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公章);如成绩单上没有“教育实习”成绩则还应当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就读师范类院校期间的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公章);
  5.申请人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等级证明原件或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张家口教育网成绩查询  申请人专业技术职务等级为副教授、教授直接申请教师资格认定需提供职务等级证明原件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表》原件;
  7.申请人标准一寸白底证件照1张,背面注明申请人姓名,本单位所有申请人照片统一放入1个信封;
  8.《北京市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情况汇总表》1份(见附件1),按“报名号”升序排序;
  9.《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公示名单》1份(见附件2);
  10.《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公示结果》1份(见附件3)。
  (二)授权委托认定高校
  1.《北京市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情况汇总表》1份(见附件1),按“报名号”升序排序;
  2.《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公示名单》1份(见附件2);
  3.《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公示结果》1份(见附件3);
  4.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专业评议组对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申请人的评议结果(需带有专家意见、签字);编程培训机构排名前十
  5.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申请人的表决结果(需带有专家意见、签字);
  6.每名申请人的标准一寸白底证件照1张,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补发、换发证书的相关要求详见北京市教师资格网(),相关材料于春季报送申请认定材料时一并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