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加强养犬管理实施免费免疫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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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高考真题【制定机关】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9.02.03
【字 号】东政办字〔2019〕14号
【施行日期】2019.02.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免疫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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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加强养犬管理实施免费免疫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东营市加强养犬管理实施免费免疫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3日
 
东营市加强养犬管理实施免费免疫工作方案
2023会计报名考试时间表  为进一步加强养犬管理,实施免费免疫,切实把民生实事办好,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
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高度出发,加大养犬管理执法力度,建立健全基层养犬管理机制,在全市集中开展犬只狂犬病疫苗免费注射和捕捉、处置流浪犬工作,确保完成市委、市政府2019年度民生实事中确定的“全市家养犬只狂犬病免疫率达到100%,发现流浪犬捕捉率达到100%”工作目标,进一步提升《东营市养犬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水平,提高全市规范养犬、文明养犬程度。
  二、职责分工
  各县区、市属开发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立足自身职责,紧密协作配合,加强专门力量配置和专项设施装备保障,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全力以赴开展犬只狂犬病免疫和流浪犬捕捉工作,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各县区、市属开发区:负责组建专门工作力量,依托社会治理网格,开展家养犬只调查统计;设置临时免疫点,制定免疫工作计划,成立由畜牧等部门组成的专业免疫注射队伍,2022三支一扶报名时间
集中组织开展免疫注射工作;组建专业捕犬力量,集中做好辖区内流浪犬捕捉和处置工作。
  宣传部门:负责做好市委、市政府部署养犬管理民生实事重大意义的宣传工作,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开设专栏,开展多种形式宣传,引导养犬人积极参加犬只狂犬病免疫,引导市民依法、文明、科学养犬。
  公安部门:负责组织做好流浪犬捕捉工作,县级公安机关成立专业捕犬队伍(人员配备不低于10人),配备专门车辆、捕捉器材等设备;实行养犬信息化管理,升级改造全市养犬管理信息系统;加强犬只收容救助留检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畜牧部门:负责制定免疫技术指南;组织家养犬只狂犬病疫苗及其耗材采购;印制《东营市犬类免疫证》;组织做好应免犬只确认、免疫注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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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门:市级负责将犬只狂犬病免疫疫苗及其耗材和本级捕捉流浪犬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各县区、市属开发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将犬只免疫注射和本级捕捉流浪犬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工作需要。
  民政部门:负责指导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开展依法、文明养犬的宣传教育活动,配合畜牧、公安等部门做好犬只狂犬病免疫和捕捉流浪犬工作。
  农业农村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监督从事犬只经营、诊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做好免疫、消毒等动物疫病防治工作,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住房城建管理部门:负责做好遛犬人不即时清理犬粪等问题整治工作,指导监督物业服务企业按照《东营市养犬管理条例》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物业服务区域养犬管理工作,督促养犬人自觉遵守养犬规定。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人用狂犬病疫苗的供应、接种和病人的诊治以及人间狂犬病的监测等工作,宣传普及预防和控制人患狂犬病知识。
  司法部门:负责指导基层司法所解决因养犬引发的矛盾纠纷。
  滨海公安局:做好辖区内养犬管理和流浪犬捕捉工作,配合畜牧部门做好免疫工作。
  三、推进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2月20日前)。各县区、市属开发区及市直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成立专项工作机构,制定具体推进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层层压实责任,并及时召开专门会议,迅速部署开展工作。各县区、市属开发区及各相关部门召开工作会议及工作方案制定情况,于2019年2月20日前报市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省黄三角农高区参照本方案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全力做好本辖区内养犬管理、流浪犬捕捉和犬只狂犬病免费免疫工作。
  (二)集中攻坚阶段(2019年2月21日至10月31日)。
  1.落实场地。2019年2月底前,以各县区为单位,完成全市临时免疫点的设立。临时免疫点要便于犬只保护、临时存放、疫苗保存、消毒灭源,具备开展免疫注射工作条件。原则上每个村(社区)设置1个临时免疫点。
  2.集中免疫。畜牧部门负责落实免疫工作,公安部门负责相关排查发动,按照“边摸底边免疫”的原则,从3月份开始,集中对全市出生满3月龄以上的应免犬只进行摸底调查和免疫注射,发放《东营市犬类免疫证》。同时,告知养犬人犬只注射狂犬病疫苗存在的风险,签订《风险告知书》;犬只免疫情况要如实登记,由村(社区)负责人、免疫人和养犬人
共同签字确认,录入手机APP养犬管理信息系统。集中免疫阶段结束后,各县区要根据本地实际确定固定的免疫站点,随时开展免疫注射工作。
  3.整治犬患。公安部门加大对无证养犬、遛犬不拴绳、饲养禁养犬等违法养犬行为的整治力度,组织专业捕犬队伍集中开展流浪犬捕捉工作。组织发动公安派出所、街面巡逻力量参与违法养犬和流浪犬等问题整治。充分发挥110报警服务作用,及时受理众对违法养犬和流浪犬等问题的举报,第一时间指令相关单位组织开展捕犬工作,确保对发现的流浪犬捕捉率达到100%。
  4.规范办证。公安部门在办理犬证工作中,要严格执行《东营市养犬管理条例》《东营市公安局养犬管理工作规范》要求,按照规定流程办理,对未进行狂犬病免疫的犬只一律不予办理犬牌犬证,并督促犬主及时进行免疫。
  (三)完善巩固阶段(2019年11月)。各县区、市属开发区要结合工作实际,对工作推动落实情况开展再宣传、再排查、再推动,查缺补漏,举一反三,抓好巩固提升,确保“两个100%”目标实现。要认真提炼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化形成长效管理机制。2019年11月底,市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对各县区、市属开发区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考
核,围绕重点地区、重点工作进行重点督导,研究制定长效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基层养犬管理机制。
  四、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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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提高政治站位。养犬管理有关工作是列入2019年度民生实事的重点工作,是市委、市政府着眼增进全市人民福祉,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保障人民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所采取的重要举措,直接关系人民众的切身利益。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主动担当作为,全力以赴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切实把养犬管理这项民生实事办好。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专项工作小组,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戚思宇同志任组长,徐炜、燕浩林、徐宏云、周海林同志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现代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司法局及滨海公安局等部门、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市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罗雪、葛怀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市养犬管理、流浪犬捕捉和犬只狂犬病免费免疫工作的统筹协调推进工作。各县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参照市里模式
成立专门组织领导和办事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细化工作任务,逐项明确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和工作要求,全面做好本辖区各项工作。
  (三)强化宣传教育。各县区、市属开发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成立宣传工作专班,组织专门力量,制定统一格式、内容的宣传资料,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通过向养犬市民致信、出动宣传车、发送手机短信,以及在各个小区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在业主发布信息,入养犬户告知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免费为犬只注射狂犬病疫苗和整治流浪犬问题的政策,阐明犬只不注射狂犬病疫苗的危害和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发动众积极举报违法养犬行为和流浪犬。要依托社会治理网格体系,组织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和基层工作人员力量,深入到社区、村居、住户、企业、学校等各个场所进行宣传,引导养犬人(户)和单位自觉配合做好犬只狂犬病疫苗接种,做到依法、文明、科学养犬,努力营造全民规范养犬的浓厚氛围。
  (四)严格督导考核。各级要将养犬管理、流浪犬捕捉和犬只狂犬病免费免疫工作纳入政务督查考核内容。市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成立督导组,负责对各县区、市属开发区和各有关部门、单位开展犬只狂犬病免费免疫和流浪犬捕捉工作进行督导
检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度,强力推进工作落实。对工作成效明显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因态度不积极、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影响全市整体工作进度的,进行通报批评。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县区、市属开发区要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每月20日前向市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市公安局联系人:齐继涛,:7175091;市现代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联系人:徐仲凯,:8306952)报送工作情况,2019年11月2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重要情况及时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