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真金题精粹综合试卷
1.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每题1分。
1.法谚云:“习惯依靠自觉遵守,而法律则被强制服从”,对于这句话的理解,下列哪一说法
是正确的?
A、习惯不设定义务
B.法律不被强制、则不被遵守
C.法律不被实施,则不生实效
D.习惯不具有强制性[单选题] *
A
B
C(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参考答案及解析
2020 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真金题精粹试卷一
一、单项选择题
1.C【解析】 A、D 项:习惯是指通过实践或者经验形成的、同时被人们认可的地方的社会风俗和传统道德,习惯中关于人们应当怎么做或者不能怎么做的行为规定,这部分是义务的规定,违反了这部分义务,人们也会面临相关不利的后果,因此,A、D 选项错误。
B 项:法律不仅可以通过强制的方式被人们遵守,同时也可以被人们自觉主动遵守。因此,B
项错误。
C 项: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因此、法律只有实施之后,才能发挥实际的社会效果。因此,C 项正
确。
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 C 项。
2.  2.法谚云:“法官是会说话的法律!”对此下列哪一理解是正确的?
A法律不经解释则不可适用
B.法律不经法官则无从解释
C.法律不经适用则不具有效力
D.法律不经裁判则不生义务[单选题] *
A(正确答案)
B
C
D
答案解析:
2.A 【解析】 A 项:法律解释是指一定的人、组织以及国家机关在法律运用或实施过程中对表达法律的语言的意义的揭示、说明和选择,而法的适用过程中必然涉及到法律解释,因此,A 选项正确。
B 项:法律解释不仅仅可以通过法官进行解释,其他主体也可以解释法律,只是这种解释属于非正式解释,不具有普遍约束力。因此,B 选项错误。
C项:法律颁布生效之后具有法律效力,这是从立法角度而言的,而法的适用是国家司法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将法运用于具体案件的专门活动。这是从司法角度而言的,因此,C 选项错误。
D 项:法律是规定权利与义务内容的社会规范,经过裁判之后只是让行为人履行具体的义务,因此,D 选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 A 项。
3.  2.法谚云:“法官是会说话的法律!”对此下列哪一理解是正确的?
A.法律不经解释则不可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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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法律不经法官则无从解释
C.法律不经适用则不具有效力
D.法律不经裁判则不生义务[单选题] *
A
B(正确答案)
C
D
答案解析:
3.B 【解析】 A 项:人权是指作为一个独立的个体应当享有的权利,居住权具有人权的属性,同时居住权规定在《民法典》中,也是法定权利。因此,A 选项正确。
B 项:民法典的制定不能一劳永逸解决民事权利的纠纷,这是由法的滞后性的特点所决定的。因此,B选项错误。
C 项:权利是法律规定人们可以怎么做的行为模式,是允许当事人放弃的,但是义务则必须履行。因
此,C 项正确。
D项:绝对权是指义务主体不特定,名誉权可以对抗不特定的义务主体,属于绝对权,因此,D 选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 B项。
4.  4.下列情形中甲的行为与死亡结果存在因果关系的有:
黑社会组织老大甲命令成员乙,对丙进行非法拘禁,丙脱逃,乙恼羞成怒,在丙家将其杀害。
B.乙住14 楼,甲上门讨债敲门,乙问是谁?甲说““欠债还钱,你该还钱了”,乙害怕,于是从 14 楼爬到 13 楼阳台时,失足摔死
C.甲乙合谋杀丙,约好由乙开车把丙带到甲家地下室再一起杀害,结果乙在半路被丙激怒,将丙射杀在车里
次,容我罪技喹游就熟璃月
D.甲抢劫被害人财务离去,被害人由于产生害怕心里而精神恍惚不小心跌进河里淹死了[单选题] *
A
B
C(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4.C【解析】 A 项:对于集团犯罪的首要分子,应当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但是如果集团犯罪的参与者实施了明显超出首要分子概况故意的行为,根据共同犯罪的定义,对这些行为,首要分子不应承担责任。因此,甲命令乙对丙非法拘禁,而乙却将丙杀害,已经超出了甲概况故意的犯罪,因此,对于丙的死亡结果,甲不需要负责,二者之间没有因果关系。故 A项错误。
B 项:甲上门讨债的行为尚未对乙产生法律所不允许的危险,乙便选择自己爬楼,失足摔死,二者之间不存在刑法上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因此,乙的死亡结果无法归属到甲的行为身上。故 B 项错误。
C 项:甲乙事前共谋杀丙,属于是事前有通谋的故意杀人罪的共同犯罪,有杀人的共谋就表明甲对于乙实施杀人行为时可能实施的暴力行为是有认识的,最终乙因半路被丙激怒从而杀死丙的结果,甲也是需要负责的,二者之间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因此,甲成立故意杀人罪的既遂。故 C 项正确。
D 项:甲抢劫财物后离去,说明甲的暴力行为已经结束。此后被害人因心生恐惧而精神恍惚从而失足跌人河里导致的死亡结果过于异常,无法归结于甲的前行为身上,因此,二者之间不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故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 C 项。
5.  5.甲以杀人的故意殴打乙,乙奋力反抗将屋内已经点燃的炭盆掀翻,甲殴打乙致其昏迷,此时炭盆已经引起屋内起火,甲为毁灭证据想让乙被烧死,故未灭火逃走,致使引发火灾,导致邻居楼房着火,乙因昏迷吸入大量气体死亡。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甲的行为存在作为和不作为,而作为和不作为相违背,故不能对甲实行数罪并罚
B.甲有灭火的义务,而没有灭火,成立不作为的放火罪
C.因乙没有像甲的预想被火烧死,因而甲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怎么查询往年的四六级成绩
D.不论对甲的行为如何评价,甲都只成立一罪名[单选题] *
A
B(正确答案)
C
D
答案解析:
5.B【解析】 A、D 项:甲前后实施了 2 个行为,一个是作为的故意杀人,一个是不作为的放火,虽共同导致了乙的死亡结果,但二者并不相悖,前行为剥夺了乙的生命,而后行为在剥夺乙生命的同时还危害了公
共安全,造成了邻居房屋损毁,故应当数罪并罚。故 A、D 项错误。
B项:虽然火盆是由乙打翻的,但是因甲的杀人行为引发的,二者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因此,甲具有灭火的义务,甲应为能为而不为,从而导致严重火灾事故,成立不作为的放火罪。故B项正确。
C项:甲主观上有杀人的故意、客观上也实施了杀人的行为,最终也出现了乙的死亡结果,虽然乙死亡的原因与甲所预想的因果历程样态不一致,并不影响甲故意杀人罪既遂的成立。故C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 项。
6.  6.关于检察院的组织体系及职能,下列哪一项说法是正确的?
A.检察委员会可以对部分办案事项作出决定并承担相应司法责任
B.检察办案组办理案件时应请求检察长或副检察长主办
C.检察官可以授权助理签发相应的法律文书
D.检察院认为下級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是错误的,可以撤回不起诉决定[单选题] *
A(正确答案)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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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D
答案解析:
6.A【解析】A项:《检察委员会工作规则》第 4条规定,检察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能:(一)讨论决定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二)总结检察工作经验;(三)讨论决定有关检察工作的其他重大问题。第 39 条规定,检察委员会及其委员的司法责任的认定和追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
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和检察官惩戒相关规定。据此,A项说法正确。
江苏省公务员考试报名入口B 项:《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以下简称《高检规则》)第 5 条第1 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根据案件情况,可以由一名检察官独任办理,也可以由两名以上检察官组成办案组办理。由检察官办案组办理的,检察长应当指定一名检察官担任主办检察官,组织、指挥办案组办理案件。据此,普通检察官可以担任办案组织的主办检察官,不是必须由检察长或副检察长主办,因此,B项错误。
C 项:《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 29 条规定,检察官在检察长领导下开展工作,重大办案事项由检察长决定。检察长可以将部分职权委托检察官行使,可以授权检察官签发法律文书。第 43 条规定,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助理在检察官指导下负责审查案件材料、草拟法律文书等检察辅助事务。据此,C 项错误。
D 项:《高检规则》第 380 条第 2 款规定,经复核认为下级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错误的,应当指令下级人民检察院纠正,或者撤销、变更下级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第 383 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不起诉人和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人民检察院。上级人民检察院经复查作出起诉决定的,应当撤销下级人民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交由下级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并将复查决定抄送移送起诉的监察机关或者公安机关。据此,可知上级检察院认为下级检察院不起诉决定错误的,可“扯销”不起诉决定,不是
“撤回”,因此,D 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 A 项。
7.7.乙国A公司与甲国驻乙国使馆因办公设备买卖合同产生纠纷,并诉诸乙国法院。如果乙国是采取相对豁免主义的国家,根据目前的国际法规则和实践,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因为乙国采取相对豁免主义,故乙国法院有权管辖本案
B.若甲国政府派代表出庭抗议乙国法院的管辖,则意味着甲国政府默示接受了乙国法院的管辖
C.若甲国政府明示放弃管辖豁免,则乙国可对甲国强制执行判决
D.即使甲国明示放弃管辖豁免,乙国也无权对甲国强制执行判决[单选题] *
A
B
C
D(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7.D 、【解析】 A 项:本题要求根据“目前的国际法规则和实践”作答,而国际法目前现行有效的为国家主权绝对豁免制度,即国家的行为不分性质,均不受他国国内法院的管辖。A 项错误。
B 项:放弃豁免权可以是明示放弃和默示放弃,默示放弃主要是国家的“诉”行为,即主动起诉、出庭应诉、提起反诉或作为利害关系人介入诉讼等等。而甲国政府派代表出庭抗议乙国法院管辖的行为不构成“诉”行为,因此并不意味着甲国政府放弃了豁免权,即不意味着默示接受了乙国法院的管辖,B 项错误。
C、D 项:国家享有绝对的执行豁免权,国家对管辖豁免权的放弃,并不意味着对执行豁免同时放弃,本题中甲国政府放弃管辖豁免,并未放弃执行豁免,因此,乙国法院无权对甲国强制执行判决。C 项错误,D 项
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是 D 项。
8.8.对于某个行政许可,国家规定必须先由省级科技机关初审,初审通过后,再报送科技部审查作出最终许可决定。张三申请该行政许可,省科技厅通过后报送了科技部,科技部作出不予许可决定,张
三对该决定不服。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若省科技厅在初审时不同意报送科技部,则应以省科技厅和科技部为共同被告2022年山西省考公务员公告
B.张三需要先申请行政复议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C.若张三申请行政复议,则复议机关为科技部
D.若张三提起行政诉讼,则被告为科技部[单选题] *
A
B
C(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8.C :【解析】 A 项:依据《行政诉讼法》第 26 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若在省科技厅初审时就没有通过,也就不会送到科技部,因此科技部不涉及作出行政行为,也就不能成为被告,此处只有省科技厅作出不通过的决定、因此,被告应当为省科技厅,A 项错误。
高考报名号在哪里查询B 项:需要先申请复议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主要是三种情形,第一种是依据《行政复议法》第 30 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第二种情形是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 88 条第一、二款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
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
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三种情形是依据《反垄断法》第 53 条第一款规定:“对反垄断执法机构依据本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作出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先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据此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