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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 公司财务部由总会计师、会计、出纳和审计工作人员组成。国家开发银行
  在没有专职总会计师之前,总会计师职责由会计兼任承担。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第五条 总会计师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浙江中公教育
在职研究生专业硕士报考条件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四)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按期报账。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教育云平台登录入口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账、报账工作。
  (六)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
  (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审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审计管理制度。
  (二)监督公司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三)详细核对公司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
  (四)审阅公司的计划资料、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积累
证据。
  (五)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规范公司的经济行为。
  (六)针对公司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财务工作管理
  第九条  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条  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一条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会计、出纳员记账,都必须在记账凭证上签字。
  第十二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三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第十四条 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五条 财务工作人员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十六条 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七条 财务审计每季一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第十八条 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主管副总经理监交。
  支票管理
  第十九条 支票由出纳员或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已经考完试了 准考证丢了怎么办  第二十条支票 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账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第二十一条 财务人员月底清账时凭支票领用单转应收款,发工资时从领用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人完善报账手续后再作补发工资处理。
  第二十二条 对于报销时短缺的金额,财务人员要及时催办,到月底按第二十一条规定处理。
  凡一周内收入款项累计超过10000元或现金收入超过5000元时,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总经理。凡与公司业务无关款项,不分金额大小由承办人文字性报告总经理。
  第二十三条 1000元以上的款项进入银行账户两日内,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总经理。
  第二十四条 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总经理签字。总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现金管理
  第二十五条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