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公安机关人才选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着力打造一支高素质、多层次、梯队式公安人才队伍,不断提升桂林公安队伍整体素质,根据公安部、自治区公安厅有关人才队伍建设要求,结合我市公安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安人才是指入选公安机关各类人才库的在职民警、辅警;入选市级社会特聘专家库的退休民警;社会相关领域专业人才。
第三条公安人才的选聘管理,坚持党的领导、公开公平、内外结合、分类管理、建管并重的原则。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四条建立完善各级党委统一领导,政工部门牵头抓总,各警种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人才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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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国考公务员职位表第五条政治部牵头制定全市公安人才评选基本条件,组织开展市级公安专家库、行家库,社会特聘专家库成员的选聘和上级人才库成员的推荐,做好公安人才的调用、培训、考核、扶持等工作;市局各警种部门负责制订本警种人才评选标准和资格条件,组建本警种人才库并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各县级公安机关负责本地公安人才库建设,做好市级公安专家库、行家库成员的推荐和联系服务工作。
第三章基本架构
第六条公安机关人才库分市级人才库、各警种人才库和县级人才库三个层面建立,由公安专业人才库和社会特聘专家库两部分组成,其中公安专业人才库分为专家、行家、能手和骨干四个层级。
(一)市级人才库。组建市级公安专家库、行家库和社会特聘专家库。
1.市级公安专家库:总数在20人左右,原则上从市级公安行家库中选拔产生。
2.市级公安行家库:总数在100人左右,原则上从各警种人才库中选拔产生。
3.社会特聘专家库:总数在10人左右,主要由市局有关警种部门从已退休公安民警、各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卫生、金融系统等社会各领域专家中推荐产生。
疏肝益阳胶囊有哪些功效与作用(二)各警种人才库。组建市局各警种能手库、骨干库。其中能手库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警种民警总数的10%、骨干库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警种民警总数的30%。
(三)县级人才库。组建县级公安能手库、骨干库和社会特聘人才库。其中能手库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局民警总数的10%,骨干库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局民警总数的30%,社会特聘人才库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名。
第七条公安专业人才库围绕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分综合管理、执法勤务、专业技术、警务技战四个类别设立,涵盖各公安重点专业领域。
(一)综合管理类人才。指在政策研究、党务工作、文秘调研、政工管理、文体宣传、舆情引导、行政办公、警务保障、财会审计、语言心理、档案保密等工作领域具有一定知识特长,取得明显业绩的综合管理类人才。
(二)执法勤务类人才。指在警务指挥、情报研判、反恐维稳、侦查办案、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出入境管理、法治建设、警务督察、教育训练、公众服务、监所管理等工作领域具有一定专业特长,取得明显业绩的执法勤务类人才。
(三)专业技术类人才。指在刑事科学技术、技术侦察、网络安全、信息通信、交通安全技术、计算机技术等工作领域具有一定技术专长,取得明显业绩的专业技术类人才。查普通话成绩查询入口
中石化招聘网(四)警务技战类人才。指在擒拿搏击、反恐突击、狙击排爆、查缉战术、抢险救援、谈判疏导、应急救护等方面具有一定技能特长,取得明显业绩的人才。
第四章选聘条件
第八条入选公安专业人才库和社会特聘专家库成员,应具备相关警种制定的专业条件及以下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高,德才兼备、廉洁自律;
(二)热爱公安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恪守职业道德,潜心研究专业技术工作;
(三)业务精湛,在本警种或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突出。
(四)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
(五)退休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70岁。
第九条入选市级公安专家库人员,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因业务成绩突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奖励,或享受市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
(二)入选省、部级公安机关专家库,或市级拔尖人才库;
(三)在本业务领域取得重大突破和创新,在实际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公认为本领域领军型人物;
(四)其他可以入选的情形。
非师范生可以考教师编制吗第十条入选市级公安行家库成员,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因业务成绩突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或享受县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
(二)入选县级以上地方人才库;
(三)在省级以上公安机关业务比武中获个人第一名;
(四)在本业务领域取得较大突破和创新,在实际工作中做出较大贡献,有一定知名度;
(五)其他可以入选的情形。
第十一条入选市级社会特聘专家库成员,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专业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得到业内公认,系本领域领军型专家。
(二)热心助力公安工作,愿意为公安事业发展和公安队伍建设提供技术支持、发挥专业特长。
第五章选聘办法
第十二条公安机关人才库成员通过择优遴选方式集中选聘,其中,市级库成员一般每3年选聘一次,
入库成员由市局统一颁发聘书。各警种和县级人才库由市局各警种部门和县级公安机关组织选聘,成员名单报市局政治部备案。
第十三条市级公安专家库、行家库成员,按照以下程序进行选聘:
(一)部署启动。印发选聘通知,明确范围、条件和程序。
(二)推荐报送。市局各警种部门按照规定条件组织开展推荐工作,分别提出市级公安专家、行家候选名单报市局政治部。
(三)集中评审。市局政治部邀请各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评审团,对候选人申报情况进行综合评审,提出拟选建议名单。
(四)研究审定。市局党委对拟选建议名单进行集体研究,确定入库人员,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