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黑龙江省2001年-2005年国家公务员培训规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2.01.28
【字 号】黑政办发[2002]3号
甘肃人力资源考试网上报名∙【施行日期】2002.01.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辽宁省教师招聘考试公告【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国家公务员管理
正文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
黑龙江省2001年-2005年国家公务员培训规划的通知
(黑政办发[2002]3号)
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省人事厅《黑龙江省2001年-2005年国家公务员培训规划》已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02年1月28日
黑龙江省2001年-2005年国家公务员培训规划
  为适应我省“十五”期间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切实将培训教育摆在基础性地位,落实人才战略,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公务员队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2001年-2005年国家公务员培训纲要的通知》(国办发[2001]77号)、《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印发<2001年-2005年全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通知》(黑发[2001]14号)精神,特制定本培训规划。
  一、指导思想与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和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方针,贯彻科教兴国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和人才战略,以公务员能力建设为主题,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为重点,以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为人民服务的水平为目的,全面加强公务员培训工作,培养和造就一支具有公仆意识,廉洁、勤政,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为我省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总体要求。
  1、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以改革开放、现代化建设和政府管理的实际问题为中心,把学习科学理论与运用理论研究解决现实问题结合起来;把解决公务员的理想信念问题与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结合起来。根据“要精,要管用”的原则,紧扣时代需要和公务员对知识的渴求,确定培训重点和内容。引导公务员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处理实际问题,提高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
  2、坚持依法培训,规范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国家公务员培训暂行规定》和《黑龙江省国家公务员培训实施办法》,规范和管理各类培训。并依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不断加强法制建设,推进培训工作的依法管理。
  3、突出重点,区分层次,保证质量。根据职位和职业发展需要,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不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适用性;合理规划,突出重点,区分不同层次类别,多渠道、多形式地进行培训,把提高培训质量放在首位。
  4、坚持培训与使用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公务员培训的激励、约束机制和培训质量评估体系,严格考试考核,把公务员培训和考核、晋升使用结合起来。
  5、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培训工作。要改革陈旧封闭的培训方式方法,树立现代培训意识,运用现代培训手段,实现培训方式现代化。创新和开发个性化的培训内容,增强培训的吸引力和活力。
  二、基本目标与主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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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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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五”期间,我省国家公务员培训的基本目标是:认真贯彻落实公务员培训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按照职业发展和政府工作需要,有计划、分级分类地对国家公务员进行培训,全面提高公务员的政治、业务、文化素质,依法行政能力和创新能力,使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有较大提高,学历、专业、知识结构从总体上得到优化。努力建设有中国特的公务员培训体系,使培训格局更加合理,培训基地、师资、教材建设明显加强,培训法规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得以健全,管理体制不断完善,培训的质量和管理水平得到全面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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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主要任务。
  1、抓好政治理论教育,提高公务员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要紧密联系我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际,联系主观世界的改造,组织各级各类公务员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和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掌握贯彻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树立研究、解决问题的科学态度和创新精神。深入开展党的宗旨、纪律作风教育,反腐倡廉教育,社会主义道德和公务员行为规范教育。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自觉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
  2、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公务员培训暂行规定》,有计划地开展4类培训,提高国家公务员的业务素质和行政管理能力。
2022国考调剂报名入口  规范初任培训。从2001年起,全省新录用公务员必须在试用期内到行政学院(干校)接受不少于10天的初任培训,做到先培训后任职,参训率力争达到100%。初任培训内容突出适应性,使其了解国家行政机关的作用和任务,掌握行政机关的职能、工作特点、运作程序及方法,明确公务员的义务、职责和行为规范,初步掌握录用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通过培训,全面提高新录用公务员适应职位要求、胜任工作的能力,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公务员队伍打下坚实基础。
  突出任职培训。全省晋升科、处级领导或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坚持先培训后任职。特殊情况的,必须在任职1年内到行政学院(干校)接受任职培训。根据培训职能划分和任职层次,分级分期地进行。每期培训时间不少于30天。2002年上半年,将省政府直属机关机构改革竞争上岗后担任处级领导职务、非领导职务的人员,委托省行政学院举办任职培训班,普遍轮训一遍。每年举办一期县(市、区)长培训班。每期3个月,培训50-70人,规划期间共培训250-350人。2002年底前,将市县乡机构改革竞争上岗后担任处、科级领导职
务、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普遍轮训一遍。重点提高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的政治思想理论水平,政治鉴别力和拒腐防变的能力,总揽全局和战略思维的能力,领导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和运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能力,统筹协调和处理复杂矛盾的能力,依法行政能力,科学决策、创新能力和科学管理能力。
  深化专业知识培训。按专业化的要求,国家公务员每年都要接受专业知识培训。每个部门在规划期内要确定两门以上专业课程,进行强化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内容要突出精深性,使公务员精通行政管理知识、与工作领域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成为本领域业务方面的“行家里手”,更好地履行职位职责。
  强化更新知识培训。适应未来发展需要,每个公务员要自觉参加更新知识培训,拓宽视野,培养世界眼光。更新知识培训,要突出前瞻性。按照人事部提出的更新知识培训的科目,省人事厅每年规定一、二门课程作为更新知识培训的主要内容。2001年底以前,将“知识经济”培训全部结束。2002年上半年,在全省公务员中,将重点开展WTO知识培训,全面掌握世贸组织规则、运行机制,了解加入WTO对我国政府、企业产生的影响及有关承诺、对策,提高公务员对加入WTO的适应能力。要继续抓好外语、计算机、网络和办公自
动化、创新能力开发、普通话、现代科学技术知识等方面的技能培训。到2005年,全省45岁以下公务员均应参加计算机应用、外语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
  3、继续开展学历教育,提高公务员队伍的学历层次和改善知识结构。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引导和鼓励广大公务员根据工作需要,选择对口专业进行深造学习,提高学历层次和改善知识结构。到2005年,我省县处级职务以上公务员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人数要达到95%以上;县、乡(镇)级科级职务以下公务员大专以上学历的人数要达到80%以上。鼓励在职公务员参加研究生班、第二学历教育课程学习。继续办好县(区)乡公务员专升本学业证书班。开展公共行政管理教育,规划期内将培养400名公共管理硕士学位公务员。培养一批高学历、高素质、复合型的高层次行政管理人才。
  4、深入开展公务员学法用法活动和依法行政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1999]123号)和中宣部、人事部、司法部《关于在全国公务员中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和进行依法行政培训的意见》,在全体公务员中开展依法行政培训。分两个阶段进行。从2001年起,到2003年12月,为集中学习培训阶段。主要学习行政法制理论、依法行政的基本原理;宪法和规范我国公共行政管理的法律和与
工作有关的规范专门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2004年为统一命题、考试考核、检查验收、总结表彰阶段。其间,举办依法行政师资培训班,积极参与2002年的全国公务员依法行政知识竞赛。不断提高公务员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和依法行政能力。
  5、积极采取措施,继续做好分流人员的学习和培训。机构改革分流人员培训,是“十五”期间一项特殊任务。2001年将省直分流人员中35岁以下人员全部落实到相关学校学习培训;2002年将市县乡分流学习培训人员落实到有关院校,全部参加培训。到2004年底,结束全部培训。
  6、拓宽渠道,开展公务员出国培训。为学习和借鉴国外现代行政管理的先进经验,培养造就精通行政管理科学的业务骨干,根据工作需要有计划地择优选派公务员进行短期出国(境)培训和进修。每年一期,每期10人-20人,规划期内力争选派骨干50-10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