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湖南省教育经费督导政策法规资料教育经费督导评估政策法规依据
教育经费督导评估政策法规依据
一、明确职责 完善教育经费以县为主管理体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的教育经费支出,按照事权和财权相统一的原则,在财政预算中单独列项。这就法定了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管理教育工作的同时必须拥有对教育经费的预算提出、资金分配、使用监督和决算总结等全过程的部门层次的管理权。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的通知》湘财教[2006]3号文件附件《农村中小学预算编制管理办法》规定:……七、县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和学校的职责如下(1)县级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①按照“以县为主”管理体制的要求,切实履行好对农村义务教育的管理责任,按省级政府确定的比例承担相应的经费,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②按《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把各项政府用于农村义务教育的资金全额列入县级财政预算。③制定具体措施,管好用好农村义
务教育资金,加强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接受社会监督。(2)县级财政部门的主要职责:①按有关政策和要求,组织预算编制工作,按规定程序和时间下达预算控制数和批复农村中小学预算;②按批准的农村中小学年度预算和用款计划,及时拨付资金。每年新学期开学前,要视情况采取预拨资金等办法,保证农村中小学运转资金及时到位。③对农村中小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使用效果进行考核。④定期向县级人民政府报告农村中小学预算执行情况。⑤定期向上级财政部门报告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情况。(3)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的主要职责:①组织、指导农村中小学校编制本单位年度预算草案,兼顾不同规模学校运转的基本情况,向薄弱学校倾斜,保证较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的基本要求,汇总报送同级财政部门。根据县级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和预算批复,向各农村中小学下达预算控制数和年度预算。汇总审核农村中小学校用款计划,及时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加强教育经费的管理和监督,对农村中小学校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内部审计。定期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情况。(4)农村中小学校的主要职责:①在校长的领导下,组织学校教务、总务、财务和教师代表研究、确定预算建议草案,并在规定的时间报送有关部门。②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按批准的年度预算向有关部门申报用款计划。按要求定期报送预算执行情况报表。③加强财务管理,实行财务公开,严格按预算办理各项收支,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二、调整结构 确保教育经费法定增长
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教育经费预算安排确保实现法定增长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教[2004]146号文件规定:……1、各级财政部门要牢固树立依法理财的观念,按照科学发展观和“五个统筹”的要求,把教育作为财政支持的重点。在安排年初预算时,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调整支出结构,合理安排教育经费预算,确保预算内教育经费的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口径,要严格遵守《财政部关于统一界定地方财政经常性收入口径的意见》(财预[2004]20号)的规定。对于预算执行过程中的超收部分,也要按照上述要求和分配原则,安排教育经费,确保全年预算执行结果实现预算内教育经费拨款的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的要求。
财预[2004]20号文件规定:财政经常性收入原则上包括以下三个方面:①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剔除城市维护建设税、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及国有资产经营收益等一次性收入);②中央核定的增值税及消费税税收返还、所得税基数返还及出口退税基数返还;③中央通过所得税分享改革增加的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条:……地方各级政府预算包括下级政府向上级政府上解
的收入数额和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返还或者给予补助的数额广东省自考系统登录口。
关于法定支出的考核问题。政府收支科目改革后,如按新的大口径支出科目进行考核,客观上会出现基建支出、行政管理费等支出和其他事业支出混在一起不合理增长的问题。为保证政策的延续性在安排教育、科技、农业等法定支出预算时,财政部要求仍使用现有口径考核,即在安排2007年预算时,以2006年教育、科技、农业等事业支出为基数核定增长比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五十四条规定 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应当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提高。具体比例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全国各级财政支出总额中教育经费所占比例应当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提高。……
《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要求: ……中央和地方政府教育拨款的增长要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的原则,切实保证教师工资和生均公用经费逐年有所增长。
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教育强省的决定》湘发[2007]18号文件规定:…
…25.“十一五”期间财政预算和决算时,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每年同口径提高1至2个百分点,每年省本级财政预算执行中的超收部分,按年初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安排教育经费。历史最悠久开展最广泛的冰上运动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四十二条 国家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义务教育经费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法规定予以保障……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用于实施义务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保证按照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义务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职工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
三、以人为本 依法保障教育人员经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六章 待遇 第二十五条 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建立正常晋级增薪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六条 中小学教师和职业学校教师享受教龄津贴和其他津贴,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二十七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教师以及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到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应当予以补贴。
第二十八条赣州招聘信息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城市教师住房的建设、租赁、出售实行优先、优惠。 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应当为农村中小学教师解决住房提供方便。 第二十九条 教师的医疗同当地国家公务员享受同等的待遇;定期对教师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并因地制宜安排教师进行休养。 医疗机构应当对当地教师的医疗提供方针。
第三十条 教师退休或者退职后,享受国家规定的退休或者退职待遇。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适当提高长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中小学退休教师的退休金比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三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保障教师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完善农村教师工资经费保障机制。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特殊教育教师享有特殊岗位补助津贴。在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工作的教师享有艰苦贫困地区补助津贴。
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湘发[2004]5号文件山西卫生人才网成绩查询规定:……对教师工资必须依法足额预算,不留缺口。县级政府保工资确有困难,须经上级政府确认后,由上级政府通过增加工资性转移支付解决,确保教师基本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通知》国发2005]43号文件规定:……(四)巩固和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中央继续按照现行体制,对中西部及东部部分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经费给予支持。省级人民政府要加大对本行政区域内财力薄弱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确保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按照国家标准按时足额发放。
人事部、财政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资待遇保障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8〕19号文件规定:二、目前,国家有关部门正在抓紧研究制定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在实施绩效工资前,各地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时,要充分估计对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可能产生的影响,统筹考虑解决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别是农村义务教育教师待遇保障问题意大利著名比萨斜塔为什么是斜的,切实落实《义务教育法》的规定,确保义务教育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
省财政厅、教育厅 湘财教[2006]78号文件规定:国家规定的津补贴,必须落实;地方出台的津补贴,按照“谁出政策谁出钱”的原则给予保障。教师各种政策性津、补贴不得低于当地公务员水平。各级政府要加快推进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不断改善农村中小学教师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省财政厅、人事厅、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小学教职工有关待遇的通知湘财教[2007]66号文件规定:……三、积极落实中小学教职工各项社会保险政策。各项社会保险政策中,中小学教职工除按文件要求由个人负担的部分外单位负担部分均由财政预算安排。确保中小学教师在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险政策落实上与当地公务员一视同仁。护士资格证考试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