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NPR-2011-12013
湖南省财政厅文
湘财20117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乡镇财政资金信息通达制度》《乡镇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公示制度》
《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抽查
巡查制度》的通知
各市州、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为加强和规范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根据《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财预[2010]33号)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湘财乡[2010]5号)宝鸡发布紧急公告最新精神,我们制定了《乡镇财政资金信息通达制度》、《乡镇财
政资金信息公开公示制度》、《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抽查巡查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如执行中发现问题,请及时向省财政厅乡镇财政管理处反馈。
附件:1、《乡镇财政资金信息通达制度》
2、《乡镇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公示制度》
3、《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抽查巡查制度》
                      二○一一年四月二日
主题词:财政  资金  监管  通知
信息公开选项:不予公开
抄送:财政部                              共印20
南省财政厅办公室                201142日印发
附件1:
2022银行社会招聘乡镇财政资金信息通达制度
第一条  为确保乡镇财政资金信息及时传递,切实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督管理提高乡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财预[2010]33号)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湘财乡[2010]5号),2023普通话上半年报名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乡镇财政资金信息,包括各级各部门安排用于乡镇及以下的各类财政资金的政策文件、管理办法、资金指标文件等河南省工考报名。乡镇财政按要求应向上级财政部门反馈的各项资金监管工作情况、问题、结果及建议。
第三条 乡镇财政资金信息通达,是指乡镇财政资金信息在乡镇财政所与上级财政部门之间
双向传递。
第四条 乡镇财政资金信息通达实行县级财政部门负责制度。县级财政部门相关内设机构和乡镇财政所均要指定人为信息联络员,负责归集整理乡镇财政资金相关信息及传递工作。
第五条 河南考试院首页财政部门相关内设机构在收到上级财政部门、同级其部门用于乡镇的财政资金信息和本级财政部门下达的用于乡镇及以下的财政资金信息时,要在5个工作日内由信息联络山东春季高考的分数线是多少员将文件复印件和文件电子档传递给县级乡镇财政管理部门。
县级财政部门乡镇财政管理机构要将各股室传递的乡镇财政资金信息进行类整理,并在接到信息后5个工作日内,传递到乡镇财政所。
 对于县级有关部门下达的用于乡镇及以下的财政资金信息,由县级财政部门相关内设机构负责协调,并按第五条的有关规定履行传递手续。
 财政部门内部传递监管信息资料必须履行传递手续填写“乡镇财政资金信息传递登记表”(见附表1)。   
第八条 县级财政部门乡镇财政管理机构要在财政内部信息网络中为各乡镇财政所建立监管信息专用电子文件夹,用于传递乡镇财政资金信息。
第九条 乡镇财政所要及时登录财政内网,浏览监管信息专用文件夹,及时对各种信息进行接收,定期报送“乡镇财政资金信息接收回执”(见附表2)。   
第十条  乡镇财政所要及时将资金监管工作情况、发现的问题及建议通过财政内网专用电子文件夹向上级财政部门反馈
第十一条 县级财政部门在下达乡镇财政资金明确乡镇财政应承担的监管职责,并提出监管要求   
第十 乡镇财政所要建立资金项目台账,详细反映资金和项目的基本情况。县、乡财政部门要对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信息及时进行归类整理、打印、装订成册并存档
第十三条  乡镇财政资金信息通达工作是财政管理的重要基础工作,县级财政部门要将其纳入到年度目标考核体系中,定期进行考核。
附表:1、乡镇财政资金信息传递登记表
2、乡镇财政资金指标信息接收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