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
2017.03.16
施行日期
2017.03.16
文号
冀政办字〔2017〕27号
主题类别
国债
效力等级
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正文:
----------------------------------------------------------------------------------------------------------------------------------------------------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冀政办字〔2017〕27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河北省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3月16日
  河北省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一、总则
  (一)目的。建立健全全省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坚持快速响应、分类施策、各司其职、协同联动、稳妥处置,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切实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维护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
  1.分级负责。各级政府对其举借的政府债务负有偿还责任,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按照属地原则各负其责。
  省政府对全省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负总责,对省本级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负直接责任。省有关部门在省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工作的指导。
  市、县政府对本级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负直接责任。设区的市政府对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县(市、区,不含省财政直管县)政府的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负总责;对省财政直管县政府的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负管理责任,具体包括但不限于:监测债务风险事件、指导支持风险处置、启动责任追究机制、加强舆论引导监控、终止应急响应措施等。
  跨省(区、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由省政府负责统一协商办理;跨设区的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在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相关设区的市政府协商办理;跨县(市、区,下同)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由相关设区的市政府协调办理。
  2.及时应对。县级以上政府要坚持预防为主、预防和应急处置相结合,加强对政府性债务风险的监控,及时排查风险隐患,妥善处置风险事件。
  3.依法处置。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应急处置要依法合规,尊重市场化原则,充分考虑并维护好各方合法权益。
  (三)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10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国办函〔2016〕88号)、《河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河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四)适用范围。本预案所称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是指县级以上政府已经或者可能无法按期支付政府债务本息,或者无力履行或有债务法定代偿责任,容易引发财政金融风险,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
  本预案所称存量债务,是指清理甄别认定的2014年末地方政府性债务,包括存量政府债务和存量或有债务。
  1.政府债务风险事件。
世界上流经国家最多的河是哪一条?
  (1)政府债券风险事件:指省政府发行的一般债券、专项债券(含财政部代理发行的政府债券)还本付息出现违约。
  (2)其他政府债务风险事件:指除政府债券外的其他存量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出现违约。
  2.或有债务风险事件。
  (1)政府提供担保的债务风险事件:指由企事业单位举借、县级以上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担保的存量或有债务出现风险,政府需要依法履行担保责任或相应民事责任却无力承担。
  (2)政府承担救助责任的债务风险事件:指企事业单位因公益性项目举借、由非财政性资金偿还,县级以上政府在法律上不承担偿债或担保责任的存量或有债务出现风险,政府为维护经济安全或社会稳定需要承担一定救助责任却无力救助。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组织机构。县级以上政府设立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债务管理领
导小组),作为非常设机构,负责领导本地政府性债务日常管理。当本地出现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时,根据需要转为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债务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挥风险事件应对工作。
  河北省政府成立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债务应急领导小组),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财政、发展改革、国有资产监管、金融工作的省领导及省政府秘书长任副组长,省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省政府常务副秘书长、省政府应急办主任、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财政厅,办公室主任由省财政厅长兼任。
  省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债务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财政、发展改革、审计、国有资产监管、地方金融监管及省委宣传部等部门以及财政部驻河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当地银监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适时调整成员单位。
  (二)部门职责。
入木三分最初形容什么
  1.财政部门是政府性债务的归口管理部门,承担本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债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负责债务风险日常监控和定期报告,组织提出债务风险应急措施方案。
  2.债务单位行业主管部门是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的责任主体,负责定期梳理本行业政府性债务风险情况,督促举借债务或使用债务资金的有关单位制定本单位债务风险应急预案;当出现债务风险事件时,落实债务还款资金安排,及时向债务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3.发展改革部门负责评估本地投资计划和项目,根据应急需要调整投资计划,牵头做好企业债券风险的应急处置工作。
  4.审计部门负责对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开展审计,明确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5.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负责按照职能分工协调所监管的地方金融机构配合开展政府性债务风险处置工作。
  6.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责开展金融风险监测与评估,牵头做好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维护金融稳定。
  7.当地银监部门负责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做好风险防控,协调银行业金融机构配合开展风险处置工作,牵头做好银行贷款、信托、等风险处置工作。
  8.宣传部门负责配合本级政府做好债务风险事件的舆情监控和新闻宣传工作。
  9.其他部门(单位)负责本部门(单位)债务风险管理和防范工作,落实政府性债务偿还化解责任。
  三、预警和预防机制
  (一)预警通报。各级政府应定期排查政府性债务风险隐患,做到风险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1.风险预警和提示。省财政厅依据财政部的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结果,对高风险地区实施风险预警和提示,通报有关部门同时报告省政府。
  2.定期通报。省财政厅依据市、县政府财政运行状况和债务管理情况,评估其政府性债务风险情况,报省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同意后,定期将结果通报市、县政府。
  省级政府性债务风险情况,省财政厅报省政府批准后,定期通报省债务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省直有关部门。
  (二)风险预防和监测。
  1.政府债券还本付息。县级以上政府的当年到期政府债券还本支出,要根据政府债务限额、存量债务规模和预算财力,合理预计,列入年初预算,其余需发行政府债券进行借新还旧的情况也要向同级人大或其常委会报告;当年政府债券利息支出要足额列入年初预算。
  政府债券到期本息,由省财政厅统一组织偿还。市、县政府未及时向省财政厅上缴政府债券到期本息的,省财政厅先行代垫偿还,事后扣回。
长沙12333社保查询网
  2.以后年度财政资金支付事项。县级以上政府的财政部门要将政府及其部门与其他主体签署协议承诺用以后年度财政资金支付的事项,纳入监测范围,单独列项编入中长期财政规划,报同级政府批准,并报上级财政部门备案(省财政直管县报省财政厅备案)。
  省直有关部门要将本部门与其他主体签署协议承诺用以后年度财政资金支付的事项,按年度向省财政厅备案。
2022年大学英语四级报名入口  省财政厅将全省政府及其部门与其他主体签署协议承诺用以后年度财政资金支付的事项,按年度向省政府报告。
  (三)化解存量政府性债务。县级以上政府要建立长效机制,采取拓宽财源渠道、优化支出结构、处置资产偿还债务、加强预算审核力度和改进财政管理等措施,消化存量政府性债务,确保不发生政府性债务风险。
  被财政部政府债务风险预警和提示的、当年政府债务付息支出超过本级预算支出10%的市、县政府,要制定债务风险化解规划,明确年度化解目标,报同级人大或其常委会审批,并报省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备案。
  四、风险事件的报告、处置和级别
  (一)信息报告。县级以上政府要建立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报告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不得瞒报、迟报、漏报、谎报。
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准考证打印  1.政府债务风险事件报告。县级以上政府预计无法按期足额支付到期政府债务本息的,要提前2个月以上向上级政府报告,并抄送上级财政部门(省财政直管县同时抄送省财政厅)。发生突发或重大情况,县级政府可以直接向省政府报告,并抄送省财政厅。省财政厅接报后立即将相关情况通报债务应急领导小组及各成员单位,并抄送财政部驻河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2.或有债务风险事件报告。县级以上政府或有债务的债务人预计无法按期足额支付或有债务本息的,要提前2个月以上向同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报告,经财政部门会同主管部门确认无力履行法定代偿责任或必要救助责任后,由本级政府向上级政府报告,并抄送上级财政部门(省财政直管县同时抄送省财政厅)。遇突发或重大事件,县级政府可以直接向省政府报告,并抄送省财政厅。省财政厅接报后立即将相关情况通报省债务应急领导小组及各成员单位,并抄送财政部驻河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3.报告内容。包括预计发生违约的政府性债务类别、债务人、债权人、期限、本息、原定偿还安排等基本信息,风险发生原因,事态发展趋势,可能造成的损失,已采取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等。
  4.报告方式。一般采取书面报告形式。紧急情况下可采取先电话报告、后书面报告的方式。
  (二)分类处置。
  1.政府债券。对政府债券,县级以上政府依法承担全部偿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