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 名
身 份 证 号 码
工 作 单 位
现专业技术资格 专业 资格
申报专业技术资格 专业 资格
填 表 时 间
广 东 省 人 事 厅 制
填 表 说 明
1、本表适用于除教师及体育教练员等系列以外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各级别(档次)专业技术资格。
2、本表应用钢笔或毛笔以正楷字填写或计算机打印。申报人应按我省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规定及表内各项目注释的要求认真填写,内容务必真实可靠、客观准确,字迹应端正、清晰。如内容较多,可酌加附页。表内各栏项目不得空白,如某项无内容则应在该栏注明“无”字样。
3、本表由单位出具意见栏目,须待评前公示结束之后方可填写。各项评价或审核意见不与申报人见面。
4、申报时提交本表一式一份。经评委会评审通过并经人事部门核准后,由申报人人事档案保管单位存入个人人事档案。本表不退回申报人。
5、本表共16页,用A4纸双面打印,其结构、字体、字号不予改变。
姓 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出生地 | 民族 | 贴相片 | |||||||||||||
政治 面貌 | 最高学历 | 最高学位 | 参加工 作时间 | |||||||||||||||
现工作单位 | 现行政职务 及任职时间 | |||||||||||||||||
现专业技术资格名称 | 取得 时间 | 现资格 取得方式 | 现资格 发证单位 | |||||||||||||||
现聘任 专业(学科) 职务,累计 年 | 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合计: 年 | 参加何学术技 术团体任何职 | ||||||||||||||||
现从事何专 业技术工作 | 现申报何专业技术资格 | 专业 资格 | 有无同时或不同时申报其他 系列(专业)资格及其名称 | |||||||||||||||
学 历(学位)教 育 情 况 | 起止年月 | 毕 业 院 校 | 专 业 | 学 历 (学位) | 办学形式 | |||||||||||||
情 况 非 学 历 教 育 | 起止年月 | 学 习 内 容 | 课时2021考研成绩啥时候出成绩 | 取得何证书 | 办学单位 | |||||||||||||
主 要 工 作 简 历 | 起止年月 | 在何地、何单位从事何工作 | 任何职 | 证明人 | ||||||||||||||
注: 1、现资格取得方式:指评审、考核认定、考试。
2、学历教育:请自中专开始填起,无中专以上学历从初中开始填起。办学形式:指全日制、在职或电大、函大、业余大、职大、夜大、自学考试等。
3、非学历教育:指用大、中专学校或相同水平教材进行的基础教育,如专业证书班等。
4、主要工作简历:从参加工作开始填写,重要兼职亦应填写,所列各项时间段应前后衔接。
国 内 外 进 修 情 况 | 起止时间 | 评审第1页 共14 评审第1页 共16页 国别、省别、单位 | 学 习 内 容 | 学 时 | |||||||
技术人员进修情况 指导研究生和专业 | |||||||||||
专业实践能力考试成绩 (属于考评结合专业方需填写) | 考试时间 | ||||||||||
职称外语考试 | 是否属政策倾斜范围及原因 | 级 别 | 语种、类别 | 成 绩 | 考试时间 | 成绩通知编号 | |||||
计算机 应用能 力考试 | 是否属政策倾斜范围及原因: | ||||||||||
合格证号码 NO. | 合格证号码 NO. | 合格证号码 NO. | 合格证号码 NO. | 合格证号码 NO. | |||||||
模块( 个) | 模块( 个) | 模块( 个) | 模块( 个) | 模块( 个) | |||||||
评审第2页 共16页
注: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属政策倾斜或免考范围的,需列明倾斜或免考的具体原因。获现资格以来完成继续教育任务情况 | |||||
类别 | 时 间 | 学 习 内 容 | 学时 | 学习形式 | 举办单位 |
公 共 必 修 课 | |||||
专 业 必 修 课 | 时 间 | 学 习 内 容 | 学时 | 学习形式 | 举办单位 |
国家医学入口 | |||||
完成继续教育情况的审核意见 所 在 单 位 对 申 报 人 | 单位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
吉林省公务员考试公示
评审第3页 共16页
注:1.获现资格以来完成继续教育任务(公共必修课和专业必修课)的情况填入本栏(提供有效凭证方为有效)。2、继续教育情况审核意见指本单位对申报人完成继续教育任务情况提出的审核意见。获现资格之前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及取得的业绩成果情况 | |||
起止年月 | 承担专业技术工作项目名称 | 完成情况 | 效果及评价 |
注:1.获现资格之前所承担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任务及取得的业绩成果、获奖情况等填入本栏。
评审第4页 共16页
2.本栏的项目如系多方合作、多人合作,或发包承揽关系的甲方乙方项目,必须如实注明,并说明本人承担部分及所起的作用。如用模糊句法表述造成理解误差,影响评委会评价结果的, 后果自负。获现资格以来获奖情况 | ||||||||||||||||||
时 间 | 获 奖 项 目 名 称 | 获 奖 名 称 及 等 级 | 授予部门 | 本人排名 | ||||||||||||||
获现资格以来承担已完成或结项的科学研究项目情况 | ||||||||||||||||||
起止 年月 | 项目名称及编号 | 本人 排名 | 已到位 经费 (万元) | 经费 来源 | 下达单位及时间 | 项目完成情况、 效果及评价 | ||||||||||||
获 现 资 格 以 来 获 发 明 专 利 情 况 | ||||||||||||||||||
获专利时间 | 专利名称 | 类别 | 专利号 | 国别 | 批准部门 | 本人排名 | ||||||||||||
评审第5页 共16页
注:获得现资格后(未获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按从事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开始)至申报当年8月31日的获奖项目、专利及已完成(结项)的科研项目情况填入本栏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获现资格以来独立完成的专业技术工作及取得的业绩成果情况 | |||
起止年月 | 承担专业技术工作项目名称 | 完成情况 | 效果及评价 |
湖南单招稳进的大专 | |||
评审第6页 共16页
注:获得现资格后(未获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按从事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开始)至申报当年8月31日,已独立完成的专业技术工作及取得符合我省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业绩成果(不含第5、7、8页的内容)填入本栏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获现资格以来多方(多人)合作完成的专业技术工作及取得的业绩成果 | ||||
起止 年月 | 承担专业技术工作项目名称(含本人承担的具体工作) | 完成情况 | 效果及评价 | 本人所起的作用及排名 |
注:1.获得现资格后(未获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按从事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开始)至申报当年8月31日,已完成多方合作、多人合作的工作项目及取得符合我省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业绩成果(不含第5、6、8页的内容)填入本栏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本人所起作用指主持、主要参加或一般参加。
评审第7页 共16页
2. 本栏多方合作、多人合作项目,必须如实注明,并明确列出本人承担部分及所起的作用,并附上合作方(多方、多人)出具或加具的证明文件。如用模糊句法表述造成理解误差,或未附有合作方证明文件的,该项业绩成果以无效论处。获现资格以来完成发包承揽关系甲乙方项目 的专业技术工作及取得的业绩成果 | ||||||
起止年月 | 承担专业技术工作名称 | 完成情况 | 效果及评价 | 本人所起的作用 | ||
获现资格以来取得其他类型的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成果 | ||||||
起止年月 | 承担专业技术工作名称 | 完成情况 | 效果及评价 | 本人所起的作用 | ||
注:1.获得现资格后(未获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按从事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开始)至申报当年8月31日,已完成发包承揽关系的甲、乙方项目或其他类型项目及取得符合我省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业绩成果(不含第5、6、7页的内容)填入本栏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本人所起作用指主持、主要参加或一般参加。
评审第8页 共16页
评审第11页 共18页
2.本栏发包承揽关系的甲方乙方项目或其他类型项目,必须如实注明,并明确列出本人承担部分及所起的作用;最近五年完成的项目须附上合作方出具或加具的证明文件。如用模糊句法表述造成理解误差的,或未附有合作方证明文件的,该项业绩成果以无效论处。获现资格以来撰写的主要论文、著作 | |||||
一、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著作、译著 | |||||
论 文 标 题 / 著 作 名 称 | 作者 名次 | 发表时间 | 刊 物 名 称 | 刊号、 书号 | 刊物主办单位/ 著作出版社 |
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教师资格证 |
注:1.在获得现资格后(未获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按从事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开始)至申报当年8月31日所完成的专业技术工作项目、课题、任务而撰写的,且在申报当年8月31日前已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著作填入本栏并提供相应材料。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项目、任务无关的论文、著作不填。
2.以先论文后著作顺序填写,均应填写刊号。著作如系专著,免填“刊物名称”栏;如系专章,将著作名称填入“刊物名称”栏。
评审第9页 共16页
3.“作者名次”分别为独立、第一、第二······,合著作品须注明作者共几人,按实际排名列出前三人。 二、学 术 会 议 宣 读 的 论 文 | |||||
标 题 | 作者名次 | 宣读时间 | 会议地点 | 举 办 单 位 | |
三、专项技术分析报告、实例材料(含未发表但提交评审用) | |||||
标 题 | 何时解决何技术(专业)问题及效果 | 撰 写 时 间 | |||
注:1.在获得现资格后(未获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按从事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开始)至申报当年8月31日宣读的论文填入本栏,并提交论文宣读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方为有效。
2.“专项技术分析报告”主要要求申报工程、农业、卫生技术系列的人员填写,其他系列(专业)资格条件无此要求的不必填写。
评审第10页 共16页
3.“专项技术分析报告”或“实例材料”属于未公开发表的,提交评审时须由工作单位加具核实意见。本人承诺:本人对本《评审表》所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或不真实之处,愿意接受包括撤销资格等处理决定。 申报人签名: 年 月 日 | |
工 作 负 面 情 况 说 明 | |
申 报 人 负 面 情 况 | 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中如曾出现下列情况,请在选项前面打√: □论著一稿多投;□抄袭他人论著;□冒用他人项目或署名;□利用单位负责人之便占用他人成果; □因工作过失受到通报;□杜撰实验数据;□工程质量事故;□医疗事故;□教学事故;□严重医患纠纷;□前述事故出现伤亡;□其他情况: 并就上述过错的具体情形作简要文字说明: |
申报人对工作过失的陈述 | 申报人签名: |
在线ps照片处理手机版负面情况的意见 单位对申报人 | (公章) 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注:1.申报人须如实填写各栏。若对获现资格以来出现的过错隐瞒不报,评前公示阶段受举报查实,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通报批评;评后受举报查实,评审结果无效或撤销已获得的资格,且自下年度起3年内不得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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