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考点讲义
第二章 公司法律制度
第01讲 公司的概念和种类
专题一 公司的概念和种类
  一、公司的概念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解释】
  1.公司是企业法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公司作为独立法人,应当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的范围是其所有的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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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公司股东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当公司发生债务责任时,股东并不直接对债权人负责,而
是由公司以自己的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二、子公司VS分公司★★
  (一)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二)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解释】
  1.分公司是相对于总公司而言
  (1)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享有权利、承担责任,其一切行为的后果及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2)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公司名称及章程,没有独立的财产。
  (3)《民法典》规定,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2.子公司相对于母公司而言的,它是独立于向它投资的母公司而存在的主体。
  (1)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拥有独立的公司名称及章程,拥有独立的财产能够自负盈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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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
分公司
是否具备法人资格
×
是否能独立承担民责任责任
×
民事责任承担者
自己
总公司

  【例题·单选题】(2019年)下列关于子公司法人资格和民事责任承担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子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母公司承担
  B.子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财产不足以清偿的民事责任,由母公司承担
  C.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D.子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应与母公司共同承担民事责任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公司的种类。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02讲 公司设立以及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的相关问题
  专题二 公司的设立
  一、公司设立的相关问题★★cpa成绩什么时候可以查询
  (一)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二)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解释】董事长与执行董事不会同时存在
  (三)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
  【例题·单选题】(2015年)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成立日期为( )。
  A.公司登记机关受理设立申请之日
  B.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
  C.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领取之日
  D.公司股东缴足出资之日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日期均为“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

  【例题·判断题】(2018年)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 )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并依法登记。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可以为1个或50个以下股东,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二)有符合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1.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即为注册资本
  【解释】《公司法》于2013年修订时取消了法定最低注册资本制。公司章程规定了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以及实际出资的时间与方式 ,股东只要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资本,并在公司设立后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出资义务即可。
  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证券公司、 保险公司等。
  【例题·多选题】(2014年)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表述中,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甘肃自考本科
  A.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
  B.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即为注册资本
  C.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
  D.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公司法已经没有注册资本的限制,也没有货币出资额的比例限制,选项ACD不符合规定。
  2.出资方式(2018年简答题、2017年综合题)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低估作价。
  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如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例题·多选题】(2018年)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可以作为财产出资的有( )。
  A.劳务        B.知识产权
  C.土地使用权  D.特许经营权
『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公司登记事项。选项BC: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选项AD: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3.关于出资的司法解释★★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为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而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该转移手续一般在6个月内办理完毕。
 
  (1)未尽出资义务的认定
  ①非货币性资产未评估
  出资人以非货币财产出资,未依法评估作价,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请求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委托具有合法资格的评估机构对该财产评估作价。评估确定的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出资人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②出资后客观原因贬值(2020年简答题、2017年综合题)
  出资人以符合法定条件的非货币财产出资后,因市场变化或者其他客观因素导致出资财产贬值,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请求该出资人承担补足出资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③以有瑕疵的财产出资
  出资人以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资,或者以设定权利负担的土地使用权出资,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主张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当事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办理土地变更手续或者解除权利负担;逾期未办理或者未解除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出资人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第03讲 股东未尽出资义务、抽逃出资
  ④交付与登记(2017年简答题)
  a.已交付未登记
  出资人以房屋、土地使用权或者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知识产权等财产出资,已经交付公司使用但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主张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当事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在前述期间内办理了权属变更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已经履行了出资义务;出资人主张自其实际交付财产给公司使用时享有相应股东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b.已登记未交付
  出资人已经就前述财产出资,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但未交付给公司使用,公司或者其他股东主张其向公司交付,并在实际交付之前不享有相应股东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未尽出资义务的责任(2020年简答题、2019年简答题、2017年综合题)
  ①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023安徽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表
  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请求公司的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的发起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
  对于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公司法》规定,除该股东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该违约责任除出资部分外,还包括未出资的利息。
  ②股东资格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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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公司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
制,该股东请求认定该限制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③股东资格解除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该股东请求确认该解除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④出资义务不受诉讼时效期间限制
  公司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返还出资,被吿股东以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公司债权人的债权未过诉讼时效期间,其依照规定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的股东承担赔偿责任,被告股东以出资义务或者返还出资义务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举例】2017年1月ABC成立甲公司,B和C已按章程规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A认缴的100万中尚有50万按章程规定应于2018年6月前缴足,但一直未缴纳。2018年7月D作为新股东加入甲公司并已按章程规定足额缴纳出资,2019年10月甲向银行借款500万,一年期限,但到期未偿还,此时甲公司资产仅有400万,银行经调查发现A尚有50万未缴足出资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