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实施意见
文章属性
学校招生网录取查询【制定机关】泰安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0.07.27
江西省公务员报考时间表2022
【字 号】泰政字〔2020〕63号
【施行日期】2020.07.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社会救助
正文
2022执业医师技能考试成绩查询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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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
  为充分发挥社会救助的兜底保障作用,提高社会救助工作整体效能,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指导〖JP2〗意见》(鲁政字〔2019〕22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工作要求,统筹政策制度,整合资源力量,健全体制机制,强化服务管理,加快构建“资源统筹、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平台支撑、数据共享”的社会救助体系,努力实现合力救助、精准救助、及时救助、公正救助,不断增强困难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主要任务
  (一)统筹完善制度体系,提升社会救助支撑力
  加快构建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基本生活救助为基础,以教育救助、医疗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法律援助、康复救助等专项救助为支撑,以受灾人员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临时救助等急难救助为辅助,以慈善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实现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特困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受灾人员、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孤儿和困境儿童、唇腭裂和脑瘫儿童、重度精神病患者、困难残疾人、“两癌”贫困妇女、困难职工、需急救的身份不明和无力支付人员、因见义勇为致残人员及其家庭、见义勇为死亡(牺牲)人员家庭、受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影响人员家庭等困难体全覆盖。按照救助范围、救助水平、救助内容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加强社会救助制度衔接,依据申请对象健康状况、劳动能力、居住条件、财产情况、支出情况等,合理评估救助需求,精准确定救助方式,科学制定救助标准,提高社会救助水平。加强政府救助与社会力量救助的有效衔接,鼓励引导商业保险、慈善组织等社会力量有序、高效参与社会救助,拓宽救助渠道。  (市委政法委、市委统战部、市扶贫办、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医〖JP3〗保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统筹完善能力体系,提升社会救助落实力
  1.提升社会救助专业能力。制定社会救助政策专业培训计划,将社会救助政策培训纳入相关部门业务培训内容。县级每年集中培训不少于2次,乡镇(街道)建立经常性培训制度。实施社会救助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提升工程。制定社会救助制度(项目)清单,编制社会救助典型案例,指导社会救助工作人员精细把握政策、精准落实政策。(市委政法委、市委编办、市扶贫办、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医保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吉林省自考报名入口  2.强化社会救助服务能力。针对社会救助工作不平衡不充分、资源分散、效能不高等问题,建立救助资源统筹、救助信息共享、信息平台共建等机制,努力在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就业救助等领域,总结探索一批具有泰安特的社会救助新模式,补齐社会救助工作短板。深化社会救助“放管服”改革,构建市级统筹、部门协同、整体联动、线上线下融合的“一个窗口、一张表单、一组流程、一套材料、一次办好”“五个一”社会救助模式,再造社会救助事项“一链办理”服务流程,提高救助
服务效能。开展以“学先进、提效能、转作风、强服务”为内容的创先争优活动,引导各级社会救助工作人员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  (市委政法委、市委编办、市扶贫办、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医保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统筹完善信息化体系,提升社会救助聚合力
  1.推进社会救助信息互通共享。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主动对接省社会救助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加快推进社会救助数据资源上云和信息开放共享,完善困难众数据库,定期更新信息并推送至省、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实现救助制度、救助对象、救助需求、救助资源、救助结果等聚合共享、互联共通、精准对接。依托泰安市政务服务网络渠道、“爱山东”APP泰安分厅、“泰好办”小程序、“泰好办”自助服务终端等,推进互联网端、移动端、自助终端“三端融合”,实现社会救助精密在线申办、精心贴身服务,打造“救助申请泰好办”社会救助信息化品牌。  (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医保局、市大数据中心、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完善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健全核对工作机制,落实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建成市、县、乡上下贯通、各部门横向连接的核对网络体系。核对机构依据个人授权及单位委托,为各社会救助职能部门提供信息核查服务。教育、公安、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税务、金融、农机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及时向核对机构提供信息查询服务或协调建立查询工作机制,提高核对信息的精准性和时效性。  (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大数据中心、人行泰安市中心支行、泰安银保监分局、市税务局、市农机发展中心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
  (四)统筹完善组织体系,提升社会救助执行力
  1.建立社会救助工作网络。加快构建县、乡、村三级衔接互通的社会救助工作网络。结合事业单位改革,整合现有工作力量,县(市、区)成立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承担本级社会救助工作对接、落实等;乡镇(街道)建立“一窗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综合服务工作平台,负责政策宣传、申请受理、入户调查、审核确认、公开公示以及日常监管
等;村(居)设立社会救助工作站,负责政策宣传、业务咨询、公开公示、信息统计及困难众主动发现、帮办代办,协助做好调查评议等。  (市委编办、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医保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社会救助工作力量。根据辖区人口数量和服务半径,采取现有编制总量内调剂、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充实社会救助工作力量。县级要优化配置社会救助管理机构编制资源,做到人岗相符。乡镇(街道)要明确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其中管理人员在现有编制总量内调剂。建制村和城乡社区要明确1-2名民政协理员承担社会救助业务。制定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清单,规范购买流程,加强监督评估。鼓励符合条件的社会救助类社会组织承接社会救助服务项目。  (市委编办、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医保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