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发展改革委、安庆市财政局、安庆市教体局关于明确我市部分公办高中住宿收费标准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安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庆市财政局
福建中考成绩查询网站入口
【公布日期】2020.07.29
【字 号】安发改收费〔2020〕226号
【施行日期】2020.09.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价格
个人档案不知道在哪里了怎么办正文
新华社 招聘安庆市发展改革委、安庆市财政局、安庆市教体局
国考考试流程安排关于明确我市部分公办高中住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市属各有关学校:
  近年来,我市对公办高中校舍进行了新建和改建,使学校住宿条件及环境得到较大改善,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高中学校住宿收费行为,根据成本调查和审核情况,对安庆市第一中学龙山校区、安庆市第二中学碧桂园分校、安庆市第十中学住宿费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定安庆市第一中学龙山校区住宿费标准为600元/生.学期(含宿舍空调电费);安庆市第二中学碧桂园分校、安庆市第十中学住宿费标准为300元/生.学期。
  二、各校要加强学生宿舍管理,为学生宿舍加装水电表,厉行节约,降低住宿成本,提高住宿生住宿和学习环境。
  三、各校要认真做好收费公示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对违反本通知规定的,相关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
  四、以上收费标准自2020年秋季开学执行。
安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庆市财政局
安庆市教育体育局
2020年7月29日
西安市人力资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