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录用面试的评分办法
第一篇:公务员录用面试的评分办法
公务员面试叫做结构化面试,是一种能力测试,而不是一般的面谈。
结构化面试中由多名考官按照预先设计的一套包括各种测评要素的试题向考生提问,根据考生的回答,给出考生在各个测评要素上的得分,各个测评要素得分的总和就是考生结构化面试的最后成绩。面试中,一个题目可能包括一个或者几个测评要素,考官不是按照题目打分而是按照考生在回答问题中反映出的各种能力也就是测评要素打分,最后将所有测评要素的得分相加得出考生的面试分数。
例如,面试中考官向考生提出几个问题。第1题可能只测查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第2题可能测查考生的自我情绪控制能力和表达能力两个要素。考官按照考生在回答问题中表现给每个测评要素打出分数,最后把所有测评要素的得分相加得出总分。
考生必须了解结构化面试的规律和特点,并经过训练才能在面试中从容应答,取得好成绩。
第二篇:公务员录用考试结构化面试评分标准及参考评分表
公务员录用考试结构化面试评分标准及参考评分表
1、面试评分的标准
结构化面试评分,是指考官通过一组试题对考生进行测评,根据考生对试题的反映以及在面试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各种素质进行评判,然后根据评判结果进行量化的一种行为。面试命题还必须科学地确定各部分面试内容的分数分配和面试内容的评分标准。
(1)面试分数的确定
第一种是十分制;第二种是百分制;第三种是复合式。
2023教资认定报名(2)权重
在结构化面试中,权重主要是根据测评要素在某个岗位所占的相对重要性来设计的,而不是根据试题的难易程度来设计的。
(3)评分参考标准
三支一扶指的是
一般结构化面试的评分参考标准采用等级制的评分方式,即设“好、中、差”三等(也有地区用“优、良、差”三等)。
(4)计分方法
结构化面试的评分方法一般为“体操计分法”。
(5)评分结果
评分结果一般当场对考生公布,部分地区事后公布。
2、面试评分表
浙江省公务员考试面试评分表
评分说明:
(1)对每一要素评分,考官按0-10分打分:好:8-10分,中:4-7分,差:0-3分,小数点后保留2位数。
(2)总分:T=2.5A+2.5B+2.0C+1.5C+1.5D
浙江省结构化面试成绩汇总表
记分员签字监督员签字主考官签字年月日
说明:
(1)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其它分数相加并计算平均分,小数点后保留2位
(2)分数不能涂改
(3)评语栏由主考官综合其它考官意见后汇总填写
第三篇:公务员面试评分标准表
公务员面试评分标准表
公务员面试评分标准表
面试评分表
说明:评委将终评得分逐项抄入评委用表
(二)后,将此表交计分员汇总计分。
第四篇:公务员录用面试如何准备?
面试是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一种方式。笔试合格的人员才可以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以后,大家普遍关心的,说面试是否科学,面试能不能考察职位所需要的能力?公务员录用面试是经过专家、用人部门多年的研究确立的。目前公务员录用面试主要采取了以结构化面试为主的方式,或者以情节模拟结合相结合的其它方式,来主要考察报考者的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的程度。面试要取得好的效果,要基于以下几个条件:
第一,要熟,要听清楚考官问的问题。
第二,要诚实的加以回答。
第三,在回答问题的过程中,一定要条理清楚,说理充分,充分展现自己工作、学习、生活的积累或者你的能力。给用人部门一个发现人才、识别人才创造一个条件。
来源:就业信息网
第五篇: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评分细则
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
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搞好国家公务员录用的面试工作,根据《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本省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含主任科员,下同)国家公务员面试。
中央驻本省国家行政机关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国家公务员面试可参照本细则执行。
广东省资格考试中心第三条 面试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 面试组织
第四条 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由县以上政府人事部门(主考机关)组织实施,或由县以上政府人事部门委托用人单位负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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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由政府人事部门或用人单位面试人数成立若干面试考官组,每个考官组由7-9名已取得省政府人事部门认可的面试考官资格的人员组成,其中设主考官1名,其余为考官,必要时可设副主考官1名。考官的专业、职务、资历、年龄、性别、来源等方面须合理搭配。另设计分员、核分员、监督员各1名。
考官组实行主考官负责制,考官组的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面试题目,把握测评要素和评分标准;
(二)组织面试,做好面试记录,评定面试成绩;
(三)根据面试成绩,在主考官组织下,为应试者逐人填写客观、公正、简短的综合评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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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将《面试评分表》、《面试成绩汇总表》、《面试考官计分平衡表》等面试原始记录材料密封送主考机关或用人单位人事部门保管备查;
(五)及时向主考机关汇报面试情况。
第三章 面试内容
第六条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拟任职位的相关素质和能力,一般包括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计划、组织能力,应变与情绪自我控制能力,处理事务能力,人际交往能力,求职动机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专业知识技能,举止仪表等方面的基本素质。
第七条 面试命题原则:
(一)坚持为用而考、考用一致,面试试题充分反映拟补充职位的主要特点和要求;
(二)试题灵活多样,能全面测试应试者的能力和水平;
(三)试题须具有代表性、可行性、规范性;
(四)命题工作按绝密级保密要求进行管理;
(五)命题工作由省政府人事部门组织,或由省政府人事部门委托市、县政府人事部门组织。
第四章 面试规则
第八条 面试须设立面试考场,面试考场由面试室、候考室和考务办公室组成,每室须有醒目标志,相互联络要便利。
面试考场选在安静、不受外界影响的地方。
面试室要明亮、宽敞;布置要简单,避免分散应试者的注意力;内设应试者席,主考官席,考官席,计分员、核分员、监督员席。应试者席无饰物,便于考官观察应试者形体动作。
第九条 面试时,应试者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面试室。
公务员招聘岗位第十条 面试时由主考官提问(若设副主考官,可由主考官提问,副主考官负责追问),可
采取一问一答或应试者抽签回答等方式进行。无论采取何种方式,主考官、考官、应试者和其他人员都要密切合作,保证面试按计划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