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申报2012年国家人社部有关留学人员资助经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公务员省考
【公布日期】2012.01.05
【字 号】川人社办发[2012]1号
云南成考招生考试院【施行日期】2012.01.0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石家庄教育网【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
正文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申报2012年国家人社部有关留学人员资助经费的通知
报名入口自考(川人社办发〔2012〕1号)
国际护士证报名入口各市州人社局、省级有关部门、有关高校和科研院所、成都和绵阳留学人员创业园:
  现将国家人社部专技司《关于2012“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人社专技司函[2011]158号)和《关于2012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人社专技司函[2011]159号)一并转发你们,请按以下要求积极组织申报:
  一、人社专技司函[2011]158号部署的“创业启动资助”,申报对象为近3年内新办企业的留学回国人员,主要由成都、绵阳留学人员创业园组织申报,其他留学人员企业也可单独申报。申报者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a海外硕士以上学位和企业法人;b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专利,技术创新性强,具有市场潜力;c企业注册时间不超过3年;d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留学人员出资额不低于注册资本50%;e企业法人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f熟悉相关领城和国际规则,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者可优先考虑。《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计划申报表》一式四份在中国留学人才信息网(http://www.v)上下载。
  二、人社专技司函[2011]159号部署的“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申报对象为除部属院校外的全省近年回国的留学人员。资助项目分重点、优秀、启动三类。其中,重点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从事国家重点攻关项目、重大技改项目、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技术创新等项目;优秀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主持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改项目或学科领域中具有领先水平的研发项目;启动项目主要资助新近回国的留学人员从事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研究。《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一式四份,表格在中国留学人才信息网(网址:http://www.v)上下载。
  三、上述申报表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使领馆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教育部的学位认证书或四川省留学人员身份证书均可)一并于2月15日前报我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我厅组织专家初评后2月底前报人社部。
  请各相关部门、地区和单位,高度重视留学回国人员工作,按照上述要求和国家人社部要求,尽快组织并按时申报相关留学人员经费资助。
民法典全文完整版
  附件:1、《关于2012“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人社专技司函[2011]158号)(略)
  2、《关于2012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人社专技司函[2011]159号)(略)
  二○一二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