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弃官从律,有⼈弃律考公:法官的“下海”与律师的“上岸”
我今年35岁,曾经的⼯作是律师,有⼈问起“为什么不做律师⼯作,为什么要考到法院来”,我想说,我只是换了⼀个职业,⽽我作为法律⼈的⾓⾊并没有改变。我觉得法律⼈像极了传统的⽼⼿⼯业者,凭的全是⽇积⽉累下来那点傍⾝的技能和经验。正因为如此,技能的精进和经验的补充,⼏乎是值得法律⼈⼀辈⼦修炼的事⼉。我觉得,法院是最合适的修炼之所,我把⾃⼰当成⼀个新⼈,在现在的岗位上“从头开始”。
在基层法院⼯作七年后,我不想这样去消磨⼤好时光,我更不想变成⾃⼰曾经厌恶的那种⼈,这不仅是对⾃⼰的不负责任,更是对⼀直热爱的⼯作的不负责任。熟悉我的⼈,懂我的⼈,都知道我是多么热爱法院⼯作,我有⼀个法官梦,法治梦,这些年我全⾝⼼的投⼊在⼯作中,正因为如此,我才不想因为这种状态和态度玷污⾃⼰的理想,我选择了转⾝离开,将这些年的美好永远珍藏。
⼤学法律本科毕业的谢纯,在律师事务所当了4年律师助理和实习律师,2014年10⽉通过省公务员考试进⼊潮南区⼈民法院,先后在民⼀庭和刑庭⼯作,有⼀段时间还兼任过⾏政庭、民三庭的书记员。“这⼏年法院受理的案件逐年增加,法官们的⼯作量也越来越⼤,我所能做的就是尽⾃⼰最⼤的努⼒把⼯作做好,辅助法官多办案、办好案。我的⼯作其实很平凡,获得这么多荣誉真是诚惶诚恐,唯有更加努⼒才能对得起领导和同事们的关⼼。”谢纯如是表⽰。
昨天,得知⼀个18年从法院辞职的妹⼦,出来当了⼏年律师,今年⼜考回法院继续当法官助理了。妹⼦很优秀,是中国⼈民⼤学法学专业硕⼠毕业,专业⽔平办案能⼒都没有话说。只是辞职⼀个⼈去到上海,感觉⽣存压⼒⼤、⽣活节奏快,两相⽐较⼜考回⽼家体制⾥了。
法官下海与律师上岸
作者:吕良彪,转⾃:阿呆继续⽈
上篇:法官下海
做律师得“蛮拼的”:不进则退,不努⼒就完蛋。
⼼态决定状态;定位决定地位;思路决定出路。儒家讲“拿得起”,佛家说“放得下”,道家要“想得开”,做律师则务必
要“HOLD得住”!
——题记
“新政”以来,机关⼲部“下海”再次为社会各界所关注,其中不乏欲从党政机关、司法系统辞职从事律师
者。⽽当下“司法改⾰”的煎熬与阵痛,⼜在相当程度上加剧了法官队伍的⼈才流失。偶尔也会听到体制内朋友充满⾃信地提到:⼤不了辞职做律师去!阿呆素来认为:中国“最精英⼈才”在体制内——只是这种体制对个体的异化与扭曲也是特别深刻的——能够在“官场”混出来的,个个都堪称“⼈精”!⽽且阿呆所认识的从体制内⾛出来做律师的,⼏乎没有⼀个做得差的。——但,要适应社会⼤环境做好律师,以阿呆⾃⾝体会,⾄少需要做到“⼀个彻底放下”、实现“三个根本转变”、学会“整合三种资源”。
⾸先要“修⼼”:务必要彻底放下“官*本位”的价值追求
“做官”是中国有史以来知识分⼦最⼤的价值追求。任何历史时期,官员都以权⼒为器承担着最重的社会公共事务、公共资源的管理与运⾏职责,都是最为稀缺也最难成材的⼈⼒资源甚⾄社会资源,其个体亦往往是同年龄、同族中最为优秀、最值得信任的优秀分⼦。究其原因:
1、精神基础最强⼤:“当官”历来即是国⼈最⼤理想追求。⾃古以来,中国⽂⼈乃⾄中国男⼈,往往都有着强烈的“天下⼰任”的家国情怀与⼈⽣豪情;⽽“官本位”长期浸染下的中国,⼈们本能地将此种豪情壮志寄托在“当官、当⼤官、当好官,做事、做⼤事、做好事”之上。加之权⼒本⾝所“如影附形”般的巨⼤利益,⾃然当官成为衡量个⼈成功与价值的最要紧标志。
2022贵州省考成绩查询2、选材最优:公职⼈员队伍的准⼊、官员的选拔与培养都是所有职业体中要求最⾼、程序要求最严格的。得以进⼊官员序列的成员,往往都是⼀个社会中“天分、勤奋、缘份”最均衡的体。
3、规则最成熟:国家机关运⾏规则往往是经过多年运⾏不断调整的产物,是所处历史阶段相对最成熟的待⼈接物、处断事务的最成熟规则;官员,也往往是最能洞悉⼈性、把握⼤局、善于管理、协调与平衡的体。所以,从机关出来的
断事务的最成熟规则;官员,也往往是最能洞悉⼈性、把握⼤局、善于管理、协调与平衡的体。所以,从机关出来的⼈员往往都⽐较“懂事”——⾏为举⽌及⼈情世故相对得体。
4、竞争最残酷:中国官场上升资源的稀缺性与激烈竞争性、官员晋升提拔的不确定性,往往使得最危险的敌⼈就在你⾝边。在爬满“欲望之猴”的“机关树”上,向上看是上司的屁股,向下看是下属的笑脸——最要命的,左右都是对⼿或潜在敌⼈的⽿⽬与拳脚:监视着你的⼀举⼀动,随时准备着给你致命⼀击。这种情境之下,对官员考验⽆疑亦是最残酷的。所以,传⾔体制内需要某种“坚定果敢(⼼⼿狠辣?)”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其实是某种意义上的“坚强”。
5、社会“试错成本”投⼊最⾼:官员的成长,需要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历练——这种历练,亦即意味着社会成本的投⼊。官员成长需要允许官员犯错,需要官员去创新乃⾄折腾,这些都意味着⽤社会公共资源来为之“买单”。这也是⼀个社会培养⼀个优秀乃⾄合格官员的必要成本。
“⼼态决定状态”。——若不能彻底放下“做官”的念想,难免纠结⼀⽣。
从机关辞职出来做律师,尤其有了⼀定级别的官员出来做律师,既要保持在机关⾥培养出来的“范⼉”(⽓度、修养、智慧),⼜要去除习惯性居⾼临下的各种“机关病”,彻底放下做官念头与⾻⼦⾥的“官场习⽓”,以积极、平和、健康的⼼态从容应对律师这个职业的种种压⼒与考验,⽅能终有所成。——近来⽹络上流⾏某纪委副处级(阿呆注意到,辞职做律师官员⼀般⽌于处级,尚未闻副局级以上官员辞职做律师,有“将军”级别的律师也只是该律师从部队⾃然退休后继续从事法律事务。——阿呆注)⼲部⾼调⽽矫情的辞职信,其志向与坚定值得赞许,但如此绷得太紧的状态,显然还没有达到收放⾃如的平和状态。如不尽快调整,终难有所成。
其次要“修⾏”:辞职做律师务必要实现三个“彻底转变”
⼀是实现“机关⼈”向“社会⼈”的彻底转变:
⾸先是千万不要轻信律师如何富裕、洒脱之类的传⾔。从⼤数据分析:⽬前全国律师平均创收也不过20万,可供⽀付收⼊也就10⼏万块钱,其中包括了律师的⼀切⽀出、⼀切风险,⽽且这还是⼀个全国不同地区、律师⾏业“⼆⼋率”之后的平均数。从社会资源占有与社会地位⾼低的平均值⽽⾔,律师是远不如同地区的法官更不如相应级别的官员的。就我本⼈所见:⽆论是刚刚起步的律师,还是事业成长期的律师,抑或是所谓“功成名就”的律师,其实都是⾟⾟苦苦在做事情,律师⾏业竞争激烈,⽆论什么样的⼈都是不进则退,不努⼒就完蛋。——所谓律师,其实是这世上最需要“打肿脸⽪充胖⼦”的
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
职业;所谓“⼤律师”,不过打肿了脸还要拿放⼤镜给⼈看⾃⼰脸⼤的家伙;所谓“名律师”,不过是打肿了脸还要到处拿放⼤镜给⼈看⾃⼰脸⼤的家伙。
⼀旦离开机关、脱离组织,⼀切与之相关的级别待遇、⽣活保障、职业保护、单位福利、公共资源等等,都将离你⽽去。你出⾏或许不再有公家接待,不再有同事、下属迎送;你要学会⾃我强⼤,要学会与同事、同⾏“抱团取暖”,学会与客户共同成长。
⼆是实现“官场⼈”向“市场⼈”的彻底转变:
官场规则不同于市场规则,官场⽣态不同于市场⽣态。
中国官场的残酷⽣态,使官员稳重、内敛、压抑,容易保守、缺乏创造性,凡事以程序正当、合理合法、不引发⽭盾、确保⾃⾝安全为第⼀原则。⽽官员本⾝原本就是以维护社会稳定运营为⾸要职责,亦应当偏向于传统与保守。
中国市场的浮燥⽣态,其实给拟转型法官(官员)提供了相当⼴阔的发展空间,“互联⽹+”语境下层出不穷的全新商业模式,律师法律服务与商业营销的不够成熟,此种情形之下对⼈性的洞悉与把握,往往成为最深刻的致胜法宝。在机关⼯作过,往往对社会与⼈性会有更深刻的理解。核⼼在于放下⾝段,对法律服务市场有⼀种理性认知,将官场积累的专业技能、⼈⽣智慧与相关⼈脉与律师业务有⼀个合理衔接。
三是“权⼒⼈”向“权利⼈”的彻底转变:
曾有某中院副院长拟辞职来京做律师,我建议他先适应⼀段时间,合适的时候可以提前退休出来做律师。经过半年多的煎熬,他最终回到了⾃⼰所在的城市。他最⼤的⼀点困惑就是:我明明告诉他们这个问题应该如何处理才公平,客户为什么不能够接受呢?——我开导他说:您给客户讲的完全理性,完全正确,但只讲了⼀半的话。您给客户讲的是他
们“该听的话”,您没有学会如何去讲客户“想听的话”。您依然是从法官⼼理判断事物,甚⾄如领导般居⾼临下,没有完全适应从裁判者到运动员的⼼态与状态变化。
法官居中裁判,强调社会正义,强调利益平衡。律师则是客户的“雇佣军”,虽然从客户⾓度出发,寻和思索⼀切有利于客户的证据、法律规范、法理依据、司法先例,尽可能在法律范围内动⽤⼀切资源,努⼒实现客户合法利益的最⼤
于客户的证据、法律规范、法理依据、司法先例,尽可能在法律范围内动⽤⼀切资源,努⼒实现客户合法利益的最⼤化。
第三要“结缘”:辞职做律师⼀定要有整合资源的⼼胸与智慧
辞职“下海”做律师,有以下⼏个问题需要理性⾯对:
⼀是选择在哪⾥执业?
初中没毕业可以自考什么学历⼀般有两种基本选择:北上⼴深江浙等发达地区法官(官员)辞职往往就在本地做律师;⽋发达地区法官则可能留在本地,或是到上述发达地区、⾄少省会城市做律师。——两种选择各有利弊,亦不乏“成功转型”的典范,辞职者可根据⾃⾝具体情况进⾏理性选择。
⼆是选择什么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
⼀般也有两种基本选择:⼀是与志同道合者创办律师事务所或法律服务机构,这往往需要长期的准备与筹备;⼀是加盟律所或其他法律服务机构——“⾼⼤上”的规范化⼤所,“灵活舒适”的中⼩所,“精品化”的专业所,各有所长,选择合作机构、合作伙伴相当程度上也要靠缘分。——曾有律所⾼调声称⾼薪聘请政法机关辞职下海之律师,并视辞职前机构层级约定不同的薪酬标准。这在相当意义上不过律所⾃我炒作的噱头,断不可轻信。
三是选择什么样的执业领域和作业模式?
法官往往主要熟悉审判、诉讼业务,但当下⼜有法官辞职后两年内不能做诉讼、终⽣不得在原所在法院“做业务”的回避制度。对此,可以有以下⼏种选择:
⼀是学习、尝试新的法律服务领域,如担任法律顾问,从事IPO、PE、VC、M&A、资产证券化等⾮诉讼法律业务;⼆是与团队律师合作,通过“承接案件”、“指导诉讼”、“沟通协调”等⽅式“间接参与”诉讼;三是发挥诉讼专长,从事有“民间审判”之称的“仲裁”业务。——“下海”法官或官员的执业领域,原则上以与其长期从事的业务领域相关为宜,⼀是利于专业能⼒的衔接,⼆是利于专业声誉的衔接,三是利于专业⼈脉的衔接。
四是如何拓展律师业务?
这实际上是下海法官(官员)如何树⽴⾃⾝品牌、得到社会与市场⼴泛认同的问题,既有执业能⼒的问题,也有市场拓展的问题,总⽽⾔之是官员转型后的社会影响⼒转型问题,是⼀个资源整合的问题。在此,阿呆不想探讨转型律师拓展市场的具体思路与“招术”(可参见拙⽂《“⽜逼”律师“”⼤全》),⽽是就律师(包括转型律师)成长过程中整合资源的思路做⼀些分享。
包括律师在内的每⼀个个⼈、每⼀个体影响社会的基础,都是其所能够有效掌控的社会资源。——机关⾥成长起来的⼲部(尤其是官员),往往不仅积累了相当的才能,⽽且在相关领域亦积累了相应的⼈脉与资源,得到了相应的社会认可。如果辞职下海在本地执业,可以在⼈⼒资源、⼈⽓资源以及⼈脉资源上都有⼀个很好的过渡和衔接。即使离开本地到北上⼴深之类的城市执业,亦同样需要对从机关⾥积累的相关资源进⾏相应整合。
机关⾥呆久了,⼈脉熟悉或许是相关领域积累的最要紧的社会资源。但⼈的⼼态往往有些逆反,对“脸熟”式的⼈脉不要寄予过⾼期望。除⾮结成“利益同盟”或你能够带给对⽅相应资源回报,否则不必过度迷信关系。重庆事业单位考试内容
河南省招办……
记住:打造好⾃⼰,才能打造真正的⼈脉!——从法院、机关⾥出来要时刻记得“讲规矩”,不要“得瑟”、不要给⼈“添⿇烦”。你做好了,从前的“关系”才可能得以维护与升值;你做不好,只会招⼈同情
与鄙视,所谓的“关系”也会⼀⽂不值。
四、辞职做律师最能体验的⼏点快乐
⼀是⾃由:在⼀个地区相对⽐较“成功律师”的“合法”“货币收⼊”要远远⾼于机关,可以尽快相对“⼲净”地实现财务⾃由。但律师的⾃由,其实是建⽴在更加⾃律的基础之上的——从前还有组织罩着你,现在你“得瑟”只会是砸⾃⼰的招牌甚⾄砸⾃⼰饭碗。
⼆是独⽴:例如,你不⽤再写那些浪费⼈⽣命的学习体会,不⽤看上级领导脸⾊⾏事。⾄少,不再会有不能独⽴思考与⾃由表达的憋屈。⾄少,你有保持沉默的权利与⾃由。律师服务⼀切⼈,但不向任何⼈出卖⾃⼰。律师服务不只⼀家客户不单靠某⼀客户过⽇⼦,因⽽不是任何⼀个客户的下属与雇员,因⽽可以对任何客户保持应有的独⽴。
三是尊严:做律师相对命运由⾃⼰主宰,可以通过⾃⾝努⼒尽可能现实⾃我价值,尤其是不再会有怀才不遇的郁闷与抱怨。——市场⾜够⼤⽽不似官场“⾃古华⼭⼀条路”,是骡⼦是马拉出来遛遛,命苦绝不怨政府。
当年媳妇问我:你辞职出来万般艰难咋还这么快活呢?我说:因为再也不⽤写学习什么代表⼼得体会的()⽂章了!(法萌君语:现在还不是⼜学上了?)
结语:辞,还是不辞?——问你⾃⼰的⼼。
其实⼈这⼀⽣,⽆⾮四个字:
⼀⽈“动⼼”:你对出来做律师⾜够“动⼼”么,还是⾃我安慰式的梦想⽽已?如果不是⾜够动⼼,具备⾜够“激情”与“冲动”,就不要辞职出来。
⼆⽈“⽢⼼”:放弃机关那⼀切能够“⽢⼼”么,如果不出来做律师就“死不⽢⼼”么?如果还是梦想着机关好处与律师⾃在全都想要,如果不能⼼⽢情愿放下过去,就不要辞职出来。
此外,若官⾄厅(局)级以上,原则上就不要考虑辞职出来做律师的事了——这个级别的⼲部,辞职后或去⼤学做教授,或去⼤企业做副总,或⾃⼰创业。
笔者深知:
⼈的⽣命只有⼀次,短短⼏⼗年,韶华易逝⽽时光不可逆转。⽆论律师或是法官(官员),任何职业都只是我们感受⼈⽣实现⾃我价值的载体。我们想做的事情或许很多,但真正能够做的却往往⾮常有限。⽆论选择做了法官或是律师,我都希望我们能够对⾃⼰的选择有⼀种价值认同感:我们是在做有意义、有价值的事情,在做⾜以对得起先⼈、对得起⾃⼰和家⼈、对得起⼦孙后代的事情。⽆论选择了做法官或是律师,我都希望我们能够对⾃⼰的选择有⼀种职业尊荣感:既要能从这个职业中感受到
尊严与愉悦,⼜能够充满尊严、坚守底线地做我们的事业。这样,我们这⼀⽣就能够有⼀种温暖、踏实的⽣命归属感。
笔者曾经作为律师考进法院当法官,⼜从法院辞职到北京做律师,深知个中之不易。对于前来商量是否应该出来做律师的体制内朋友,阿呆原则上坚决反对,这就好⽐朋友离婚时的所谓“劝和不劝离”吧。陆续⾯试过⼀些准备辞职出来做律师的法官、检察官,基本都三⼗来岁⼤好年纪。⼀⽅⾯对他们的未来充满信⼼,⼀⽅⾯替法院、检察院感要种悲哀,更对未来司法隐隐感到担忧。想想,阿呆⾃⼰也是三⼗五岁才从法院辞职来北京做律师的,也得到过诸多业界前辈的提携与帮助。所以,对于那些“理性”地下定决⼼投⾝律师事业的,阿呆⼀定尽全⼒⿎励与⽀持!
下篇:律师上岸
法官下海不易,律师上岸更难。法官选任的“双轨”制(体制内法官成长与制度化地从律师中选任法官),对长期⾝处官僚体制内的“⼲部”们必然产⽣巨⼤冲击——⽆论是观念上的,还是利益上的。
法官与律师,既不是“冤家”也不是“亲家”,⽽是同为法律⼈的“本家”,是民主法治这幕⼤戏中⼀损俱损、⼀荣俱荣的不同⾓⾊。
⾓⾊。
法律⼈的地位取决于社会民主法治进程;法律⼈的声望取决于法律⼈⾃⾝的修为与贡献。当改⾰审判体制,使法官、律师都“单纯”⽽体⾯。
——题记
⼀、当下法官“下海”与律师“上岸”的基本路径
最⾼⼈民法院及各地地⽅各级法院都不乏从律师转⾏的法官,有的甚⾄被选为⾼、中级⼈民法院的副院长(以民主党派为主)。⽽曾任最⾼⼈民法院副部级审判委员会委员、研究室主任,现任最⾼⼈民法院第⼆巡回法庭庭长、⼆级⼤法官的胡云腾,曾经担任某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曾任最⾼⼈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上海市⾼级⼈民法院副院长,现任最⾼⼈民法院第⼆巡回法庭副庭长的虞政平法官,则曾经担任过专职的执业律师。——他们堪称律师“上岸”做法官的成功典范。⽽不久前,为响应上海市司法改⾰的新举措,⼤成(上海)律师事务所⾼级合伙⼈商建刚律师被选拔进⼊上海市法院系统担任三级⾼级法官,亦因所谓“年收⼊千万律师华丽转⾝担任⾼级法官”的“炒作”引发各种意见和声⾳。
当下,律师“上岸”担任法官,⼤致有以下路径:
其⼀,兼具体制内⾝份的⼯作调动,如从中国社科院法学所调⼊最⾼法院并逐渐升迁的胡云腾法官。
其⼆,继续深造后进⼊最⾼法院,如职业律师出⾝的虞政平在政法⼤学博⼠毕业后进⼊最⾼法院。
其三,法院公选,如原北京市百伦律师事务所贾清林律师经最⾼院公开选任,担任⽴案⼆庭审判长;以及前述商建刚律师进⼊法院。
其四,官员公选,如安徽省⾼级⼈民法院副院长汪利民,2002年经安徽省副厅级官员公选,以民主党派⾝份担任安徽省⾼级⼈民法院副院长;多地中级⼈民法院副院长中,也有不少民主党派的专、兼职律师“点缀式”地担任副院长。
其五,法院招考,如⼆⼗余年前笔者以全省第⼀名的成绩考⼊某省会城市中级法院,从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逐步成长,直到离开法院重新回归律师队伍。
另⼀⽅⾯,法官⼈员流失现象⼜极其严重,这种法院⼈才的流失不仅相对⼤规模出现在西部、中部⽋发达地区,甚⾄相当数量地出现在北京、上海这样的发达地区。优秀法官的流向主要有以下⼏类:
⼀是被选拔甚⾄提拔进⼊其他国家机关;
移动招聘
⼆是进⼊企业尤其是国有⼤中型企业担任法务及管理⼈员;
三是进⼊⾼校及科研院所从事科研;
四是相当部分进⼊律所等法律服务机关成为专职律师或以“顾问”⽅式从事律师业务;
五是另有极少数⾃主创业或是成为作家、咨询师、艺术家等其他⾃由职业。
⼆、法律⼈职业转换的⼈事体制障碍
显然,从上述律师上岸做法官的路径,可以看出律师做法官⾸先是存在着现⾏⼲部体制的巨⼤障碍的。
法官下海做律师相对容易;“体制内法律⼈”做法官也相对容易得多,是因为这⼀体实际上是⼴泛意义上的官僚体系的组成部分:法学家所供职的学术机构,⽆论是机关还是⾼等院校、科研院所,这些机构本⾝归属于某⼀个政府部门,既有公家饭吃,也有相应的级别待遇,它的⼈事任免,纳⼊各级组织部门的考察范围。⽽律师的定位是从事社会法律服务的⾃由职业者,他们没有上级领导和⾏政级别,即便才华出众、能⼒⾮凡,也难以进⼊⼲部考察任⽤的体制内循环——除⾮,组织的特别需要。
重新恢复律师制度以来,律师与官僚体系内部的“⼲部”们各⾃为业,“井⽔不犯河⽔”的倒也相安⽆事。⽽极少数律师“点缀式”地被选任为基层法院、中级法院和⾼级法院的副院长或是政府机关的官员毕竟是凤⽑麟⾓,不⾄于对体制内的⼲部们造成冲击。但如果使从优秀律师中选任法官、检察官乃⾄政府官员的数量⼤增甚⾄制度化,就将使从前依照⼲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