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年劳动法不定时工作时间规定
不定时工作制指每日工作没有固定工作时数的工时形式。由于岗位的生产工作特点、工作特殊需要、职责范围等原因,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安排工作或因工作时间不固定,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所采用的弹性工时制度,这是一种灵活的作业方式。
批准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的企业,安排职工每周有一天休息时间即可,不涉及加班、延长工作时间的限制及支付相应报酬等。
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1)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
(4)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
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用人单位应按劳动法的规定,参照标准工时制核定工作量并采用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根据原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的规定,不定时工作制是指每一工作日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限制的工作时间制度。它是针对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所采用的一种工时制度。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不受《劳动法》第41条规定的日延长工作时间标准和月延长工作时间标准的限制,但用人单位应采用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的工作和休息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人员不执行加班工资的规定。但是实行不定时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仍应按照相关法规文件的规定,平均每天原则
上工作8小时,每周至少休息1天。
根据原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
第四条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一)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
中级报考时间2023
(二)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
需机动作业的职工;
(三)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
第五条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
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一)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
(三)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
1、不定时工时制的工作岗位是否都必须经过审批?
对此,有些地方有不同的规定。在北京地区,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企业批准的实行时限为一至三年;实行综
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在申报的岗位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区、
24365大学生招聘平台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批准时可以不规定实行时限,但因生产任务
不均衡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批准其实行时限为一至
三年。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不办理审批手续。
2、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主要是哪些人和行业?
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不受《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日延长工作时间标准和月延长工作时间标准的限制,但用人单
位应采用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的工作和休息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
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人员不执行
加班工资的规定,但是,实行不定时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仍应按照
相关法规文件的规定,平均每天原则上工作8小时,每周至少休息
1天。
根据原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第四条,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
行不定时工作制。
(一)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
(二)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
(三)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三十六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这里的“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具体是指“不定时工作制”和“综
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两种。
依据《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第四条规定,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一)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
(二)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
(三)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
需要强调的是,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既不是用人单位的单方面意志,也不是只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就行了,只有经过劳动保障部门的
批准才有效。换言之,即使没有在劳动合同里约定,只要劳动保障
山西省最新疫情情况部门批准了,也是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
国考考试时间4、法定节假日上班的,应当为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支付加班费吗?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不执行普通用人单位加班工资计算的相关规定。而各地区
可以辅以出台适合本地情况的地方法规。在北京地区,不定时工作浙江省省考职位表
制的职工不需要支付加班费,包括:延时加班费、公休日加班费、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
5、不定时工作制员工是否存在迟到旷工?
根据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第四条规定,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一)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
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
换而言之,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是不受平时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标准和月度延长工作时间标准的限制;即不存在加班加
点之说法。不定时工作制的本质是,员工的累计的工作量大概也是
每天8小时左右,只是其工作很难在一段固定的连续的时间内完成,其工作往往是分阶段、分时段完成的;员工很可能在早上、下午、晚上、深夜都需要工作或在此等部分时间段内工作。
安徽资源应用平台登录入口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单位,往往不要求员工登记考勤。如果一定要求“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进行考勤登记,那么,应该在其出勤、工作的时候登记;而不应该要求其跟普通员工一样“朝九晚五”标准
式地登记。
6、不定时工作制就是可以随意“加班”吗?
《宪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
度。根据原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第六条规定,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职工,企业应根据《劳动法》第一章、第四章有关规定,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因此,不定时工时制的员工,也有休息休假的权利,只是其休息是集中进行或者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方式进行的而已,并非可以让他们任意加班。可见,休息休假是劳动者的法定权利,对不定时工时制的员工,用人单位也必须采取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的工作和休息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
7、违法实行不定时工时制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