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制度
考点4 录用
一、概念
1.定义:根据公务员法规定,按照法定的标准与条件,经过规定的程序,面向社会,通过竞争性考试与考察方式,择优选拔机关中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一种人事管理制度。公务员录用考试起源于英国。
2.范围:
  职务类别:担任非领导职务的人员
  职务层次:主任科员以下
  具体而言:办事员、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
3.主体:录用行为的主体是机关,录用的对象是机关系统以外的公民、学生或工作人员;
4.方式:录用考试与录用考察两种方式互相补充,坚持两者并重的原则,只有考试考察都合格者,方可择优录用;
5.意义:
1)有利于为机关选拔一批高素质的人才,提高政府治国理政的水平
2)有利于抵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加强机关廉政建设
3)有利于激励人们积极进取,奋发向上,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沈阳人才网招聘
二、条件及原则
1.条件:
1)基本条件:国籍、年满18周岁、拥护宪法、良好品行
            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特殊职位要求的条件
2)限制性条件: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曾被开除公职的
              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特殊的比如不得担任法官、检察官、警察的情形。
2.原则:
1)公开考试原则
2)平等竞争原则
3)严格考察原则
4)择优录用原则
三、考试
1.考试种类:
1)公开竞争考试:面向社会,公开报名,公开监督,笔试、面试,层层筛选,按成绩确定人选。
2)非公开竞争性考试:因职位特殊不宜公开招考的
                    因专业特殊,难以形成竞争的
                    录用主考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烟台人事网应当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扩大范围,不得任意降低要求,宁缺毋滥
2.考试内容:
1)知识测验
2)智力测验
3)技能测验
3.考试方式:
1)笔试:《行测》 《申论》
  优点:经济性、客观性、广博性
  缺点:无法全面掌握报考者的实际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政治态度,道德品质也难以测定。
2)面试:主考者与应试者之间运用口头语言提问、作答对其进行的测试。
  形式:个别面试(结构化面试)、分组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
  优点:易于观察应试者的能力、素质、举止仪表、气质等
  缺点:不能全面掌握报考者的知识水平,评分也容易受到主考官主观印象的影响
四、录用
1.主管部门:
1)中央机关公务员主管部门
2)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
3)经过省级主管部门批准授权的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县级以下不具有该项权利)
2.程序:
1)发布考试公告;
2)资格审查;
3)公开考试;
4)对考试合格者进行考察;
5)体检;
6)录用;
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审批、备案。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1年,参加初任培训,试用期满,合格的确定职务和级别,不合格的取消录用,不再具有公务员身份。
新录用的公务员在试用期没有职务,有公务员身份。应履行公务员义务、纪律,享受相关待遇。
3.纪律:
1)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报考者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的;
  报考者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2)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抄袭、协助抄袭的;(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持参加考试的;(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的;(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串通作弊/参与有组织作弊的;(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代替他人/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其他应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处理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3)取消当次科目成绩
  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的,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未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未经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考场的,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经提醒仍不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
  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的;
  在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规定以外位置标注本人信息/其他特殊标记的;
  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的/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重庆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  其他应给予该当次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处理的违纪违规行为。
4)责令离开考场
  故意扰乱考点、考场等考试录用工作场所秩序的;
  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其他报考者的;
  其他扰乱考试录用管理秩序的行为。(情节严重的,记入诚信档案5年或长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考点5 考核
一、定义与考核原则
1.定义:指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各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据一定的程序和方法,对所管理的公务员的政治业务和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目标的情况,进行了解、核实和评价。
2.意义:
1)为公务员管理的其他环节提供了依据
2)有利于调动公务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公务员提高自身素质、改进工作绩效
3)有利于发扬民主,完善对公务员的监督机制
3.考核原则:
1)全面考核+重点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
      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2)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原则
3)分类考核的原则
  对象不同,考核的标准和方法也有所不同
  非领导成员和领导成员分别出台了《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
4)考用结合的原则
  考核结果作为调整职务、级别和工资,以及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二、上海公务员考试考什么考核内容与标准
1.考核内容:
1)德,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2)能,指公务员从事本职工作所需具备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3)勤,指公务员的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和勤奋精神。
4)绩,指公务员的工作实绩。
5)廉,指公务员的廉洁自律等情况。
2.考核标准:
1)优秀(全部具备)
      思想政治素质高;
      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
      工作责任心强;
      工作实绩突出;
      清正廉洁;
   
2)称职(全部具备)
  思想政治素质较高;
  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
  工作责任心强;
  完成本职工作;
  廉洁自律;
3)基本称职(具备之一):
思想政治素质一般;
履行职责工作能力较弱;
工作责任心一般/工作作风方面明显存在不足;
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
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4)不称职(具备之一):
  思想政治素质较差;
  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
  工作责任心/工作作风较差;
  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国家公务员局2021职位表
教师考试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一般掌握在本机关参加年度考核的公务员总人数的15%以内,最多不超过20%。
三、考核的特殊情况处理
1.针对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考核规定:
1)病假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公务员,不进行考核
2)调任/转任的公务员,由其调任/转任的现工作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考核等次,其调任/转任的有关情况,由其原单位提供。
3)挂职锻炼的公务员,在挂职锻炼期间由挂职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不足半年,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
4)单位派出学习、培训的公务员,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主要根据学习、培训表现确定等次,其学习、培训的相关情况,由所在学习、培训单位提供。
5)新录用的公务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只写评语,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6)公务员在受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期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在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其年度考核不受原处分影响。
7)公务员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不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按规定补定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