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政府政务综合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暂行办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6.12.31
【字 号】呼政办发[2006]174号
【施行日期】2006.12.3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政府政务综合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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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政办发〔2006〕174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
山东省事业单位考试  现将《呼和浩特市政府政务综合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呼和浩特市政府政务综合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暂行办法
  呼和浩特市政府政务综合门户网站(以下简称市政府网站)是呼和浩特市的对外。市政府网站建设是我市电子政务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公共服务、扩大政务公开、改进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率以及促进招商引资工作都具有重大意义。同时,市政府网站也是展示我市各行各业发展成就的重要平台。门户网站建设的核心是内容。
  为确保上网信息的权威性时效性、准确性和严肃性,更好地做好市政府网站的内容保障和向自治区门户网站提供各类信息,现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指导思想、原则和建设目标
  市政府综合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要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现代化和谐首府的目标,坚持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紧密联系部门实际,全面履行工作职能,致力于为社会公众提供高效服务。要及时公布市委、政府重大决策、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促进政务公开,增进政府与公众的沟通交流,接受公众监督;充分发挥网站的功能和作用,积极开展网上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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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合力共建,资源共享。市政府网站内容由各旗县区、开发区、各部门共同保障。充分发挥各地区、各部门的积极性以及各级政府网站的作用,促进市政府网站体系建设和信息资源共享与利用。
  (二)及时准确,公开透明。依法及时发布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信息,确保信息权威、准确、全面,充分发挥网上政务公开主渠道的作用。
  (三)开发资源,服务于民。以市政府网站(呼和浩特市政府网)为统一平台,充分利用
法学研究生报考条件先进的网络信息技术,整合信息资源、开发便民服务项目,努力为公众提供高效、快捷、方便的电子政务服务。
  市政府网站建设的总体目标是:
  将市政府网站建设成为统一的信息发布、集中的信息存储备份、专业的系统管理维护和便捷的网上办事的市政府综合门户网站;形成以市政府网站为中心,以各旗县区、开发区、政府部门网站为基础支撑的全市统一的互通共享的网站和资源库;将市政府网站建成为政府部门信息发布的总平台、政府部门集中对外提供服务的总窗口,实现网络融合,资源共享,建立“全面、权威、实用、互动、安全”的门户网站体系。
  二、内容保障方式
  市政府网站内容保障需要各地区、各部门积极配合,分工协作。采取“三统一”、“一统筹”与网上抓取、信息报送、栏目链接、栏目共建相结合的保障方式。“三统一”即统一域名、统一线路、统一风格,“一个统筹”即统筹规划内容。统一域名:我市各地区、各部门网站的域名统一按照http://v申请注册,其中xxx为代表本地区、本部
初级会计通过率门名称或性质的字母。各单位在注册通用网址时,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转发中央编办〈关于规范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网上名称的通知〉的通知》(内机编办发〔2006〕18号)要求,使用的单位名称必须与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的名称相一致。各地区各部门据此自行申请注册本单位网站的域名,已注册但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要重新申请注册,并将注册后的域名报市政府信息管理中心备案。
  统一线路:利用我市现有的100兆城域网作为市政府网站在互联网上的统一出口,这样便于节省网络资源,节约行政成本,确保网站安全。凡未纳入城域网的地区和部门(国家垂直管理部门除外)网站,要在现有的线路租用协议期满后,尽快并入我市城域网。
  统一风格:呼和浩特市政府网要实行统一的网站开发平台格式;统一的页面文本格式;统一的网站内容框架格式。在确保相应保障内容和栏目的基础上,鼓励各地区、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创建富有行业特的、适合本系统业务工作的栏目。
  统筹规划内容:呼和浩特市政府政务资源综合统筹,统筹设定统一的网站信息内容规划,确定市政府网站的内容框架和各地区、各部门网站应提供的保障内容(见附件1)。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1  三、保障措施
  (一)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网站建设,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网站建设与政务工作紧密结合,与推进政务公开、网上审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共同搞好市政府网站建设。
  (二)各地区、各部门要及时向市政府网站提供有关信息,并负责对信息审核把关。各地区、各单位应指定一名负责人作为责任人,指定专人作为联系人(请将人员名单及,包括姓名、职务、电话、邮箱地址报市政府信息管理中心,电话:4964116、传真:4964116、邮箱:*****************)。
  (三)各地区、各部门网站要按照市政府网站栏目内容保障方案的要求,充实网站内容,确保相应保障内容到位;及时更新信息,不断提高信息和服务质量,积极做好市政府网站和本部门网站的内容保障工作。
  (四)为提高网上行政审批事项在线办理能力和网上服务效率,各地区、各部门要将本地区、本部门行政许可项目所涉及的办事指南、表格下载等相关信息按指定格式在市政府网站和本地区、本部门网站同时发布,为企业与公众提供便捷的服务。
  (五)各地区、各部门要围绕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安排本地区、本部门负责人做好在线访谈和在线调查。市政府网在线访谈由市政府新闻办公室负责组织安排;市政府网在线调查也由市政府新闻办公室负责,负责确定调查选题和内容,分析调查结果,为各级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六)各地区、各部门要密切关注并准确把握网上舆情热点,针对公众存在的疑问等各种问题,主动通过本地区、本部门网站做好解答,充分发挥政府网站舆情引导、以正视听、解疑释惑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