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务工作实施细则
青海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务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以下简称“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务工作,提高考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和科学化管
理水平,确保考试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和<;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定》(教试中心函〔2013〕157号)和青海省教育厅《关于
印发<;青海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实施方案(试行)>和<;青海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青教师〔2015〕69号)等文件的通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考试机构及其职责
(一)省考试管理中心(即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工作领导小组考务办公室)在省教育厅和青海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全省的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实施工作。主
要职责是:
河北省特岗教师招聘条件1.制定有关考务管理具体措施;
2.组织实施笔试考务工作;
3.管理和监督本省各考区工作;
4.负责考试安全保密工作;
5.协助做好全省教师资格考试宣传工作。
(二)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考试机构在省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和省考试管理中心的领导下,负责本市州教师资格
考试笔试考务工作。主要职责是:负责本市州考区、考点设置和管
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本考区考务工作;负责本考区的宣传工作。
第三条笔试考务工作的基本原则是:科学、公平、安全、规范。
第四条笔试考务工作主要包括:报名、试卷的运送与保管、考试实施、数据统计与评价、安全保密、考生的违规处理等。
第五条各级教育考试机构采用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管理信息系统,组织和管理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务工作。
第二章报名
第六条报考条件按照青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青海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青教师〔2015〕69号)第三部分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笔试报名时间由省考试管理中心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的统一安排,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笔试实行网上报名,不符合报名条件投机报考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者,后果自负(在面试报名现场审查中将被取消面试资格或后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考试成绩无效)。龙江信息考试招生港
考生在报名时须选择户籍、人事关系(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学籍关系(在校生)所在地的考区为应试考区。
第九条报名方式及流程、考试收费和准考证打印
一、方式及流程
(一)流程:
考生从报名网站首页“网上报名(青海)”入口点击进入报名登录页面→注册取得登录密码(帐号为本人身份证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笔试报名→选择考区(市州)→选择类别→选择科目→完成网上填报报名信息→等待网上审核→审核通过考生再次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在线支付考试费(完成笔试报名确认)→安全退出。
地方教育费附加会计分录(二)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第一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
第二步,注册。(每次)笔试报名前,考生须(重新)注册取得网报系统登录密码(帐号为本人身份证号)。注册时,要求考生填写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等信息。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先签署《诚信
考试承诺书》(电子版),承诺遵守考试纪律,违反考试纪律时,按
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再填写个人
信息、上传电子照片。
照片要求:
1.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不允许戴帽子、头巾、
发带、墨镜等);
2.照片格式及大小: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3.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黑白或彩均可,白背景
为佳;
4.建议使用MicrosoftOfficePictureManager,图画,Photoshop,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第三步,填报。考生应按户籍、人事关系(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
以上聘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学籍关系(在校生)所在
地选择考区,根据本人所学专业选择报考类别和科目。网上审核确
认前,考生可修改网上已填报信息。
第四步,审核。考生等待市州教育考试机构在三个工作日之内网上审核通过(仅审核考生应填报的项目是否齐全、照片是否符合要求,不负责对考生报名条件进行审核)。考生可在审核日期内随时登录网
报系统查验审核状态。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以在审核时段期间内修
改个人信息后再次提交,超过审核期限仍未提交修改信息的将不再
被审核通过。如未通过审核且原因不明,可咨询所选考区市州教育
考试机构。
第五步,缴费。网上审核通过后,在网上缴费确认截止日期前,考生可再次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
进行在线支付考试费。缴费后考生可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查询报名是
否成功。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能网上支付考试费。审
核通过,逾期未在网上缴纳考试费的考生,报名系统将视其为放弃
内江人力事考试网
报考,并自动注销该生当次报考信息。缴费成功后则考生报名成功。
二、考试收费
根据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海省财政厅《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青发改函〔2016〕278号)文件规定,
考生按照笔试(纸质考试)70元/人·科的标准缴纳报名考试费。报
名考试费属于非税收入,必须做到专款专用,只能用于教师资格考
试笔试报名与考试等有关工作,严禁截留或挪作它用。
三、准考证打印时间
报名成功的考生可于考前一周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报名系统,根据提示下载pdf准考证文本。下载后,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并直接打印准考证。确有困难无法打印者,可到所属考区教育
考试机构申请免费打印领取准考证。
四、报名重要注意事项
(一)诚信考试。考生必须本人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等待市州教育考
试机构网上审核确认。考
生应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报考信息一
经审核确认,不得更改。禁止委托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考生通过伪造证件、证明及其他材料获取报名、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
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对考生违规行为坚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江苏省公务员考试职位表2020
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的规定认定和处理。
(二)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实行网上审核。网上审核只核验并确认考生报考信息的规范性,考生应如实填写个人情况并选择报考适
当类别。
(三)所有考生笔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个人照片,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成绩。
(四)如考生忘记网报登录密码,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手机号码下。考生在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期间,切勿更换手机号码。
第十条考场编排、试卷申报
报名审核、考场编排等工作统一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管理信息系统”(简称“考务管理系统”)上完成(网址:
)。考务管理系统日常维护工作由教育部考试
中心统一负责,系统用户申请需经省考试管理中心审批(系统用户审
批表见附件1),并报教育部考试中心后建立。考生的准考证在报名
信息审核通过后由考务管理系统生成,准考证格式由教育部考试中四川省会计网入口
心统一设定。各市州教育考试机构负责通过考务管理系统编排考场。
试卷(分正常卷和备用卷,正常卷和备用卷均为一种规格,即
“30份/袋”,备用卷将统一由印刷厂加盖“备用”章。)申报以考
区为单位“逐级负责、逐级上报”,即:各市州教育考试机构向省
考试管理中心申报,省考试管理中心向教育部考试中心申报,考务
管理系统提供辅助申报功能。各市州教育考机构向省考试管理中心
实际申报的试卷数量(含备用卷)以签字、盖章纸质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