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理工大学度2009国家助学金(秋季)实施细则
为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参照《上海市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试行)》(沪财教〔2008〕4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09年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分配计划的通知》(沪教委学〔2009〕73号),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 职业技术学院招聘2022发放标准与申请条件
(一)发放标准: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本次资助标准为平均每生1250元。我校结合2009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按照每生每年500-1500元分2-3档执行。
(二)申请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考研分数线2020国家线
3. 学习认真,努力刻苦,有上进心;
4.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完成了2009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5. 具有自我解困的意识,愿意通过自己的努力积极解决经济上的困难;
6. 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有奉献回报意识。
二、申请与评审程序
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我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2009年度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申请和评审程序如下:
1.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校园网主页公告栏和学生处部门网站公布《上海理工大学2009年度国家助学金评审通知》;
2.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提出书面申请;在满足附则要求的前提下,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中的任一项。
3.国家助学金审核合格名单在各学院内进行不少于造价师考试试题3个工作日的公示。
4.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学院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5. 报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定,确定获得资助的学生名单,并报上海市教委。
三.助学金发放、管理与监督
1. 国家助学金按月发放,每年按十个月发放。
2. 学校加强管理,认真做好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和发放工作,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国家助学金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截留、挤占、挪用,同时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中小学教师资格证查成绩
四.附
1. 保证国家资助政策的受益面,同时确保资助资金的公平性,本学年内,贫困学生最高受益金额(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报酬除、奖学金外)原则上不允许超过11000元。
2. 国家助学金评审具体实施细则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上海理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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