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后勤部关于发放
住房补贴和实行住房公积金的办法
总后勤部〔19926号文件/1992-02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央军委〔1992〕1号文件《军队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各单位在发放住房补贴时,必须严格执行本办法。
第二章 适用人员范围北京财政局登录入口
  第三条 发放住房补贴的人员:
  (一)经组织批准租住军产房的军官、文职干部、编外干部,由军队供应的在各级人大、政协任职的干部,军队离退休人员,家属随军并随队的军士长、专业军士,1955年前后复员无工作的女同志和遗属。
  (二)经组织批准租住地方公房的军队干部,家属随军并随队的军士长、专业军士。
第三章 住房补贴标准
  第四条 住房补贴标准,按《军队各类人员住房补贴标准表》执行,详见附表。
求职招聘人才市场  第五条 执行中的有关标准问题,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专业技术军官(含相应的文艺、体育级干部)、文职干部,按相同职务等级的军事、政治、后勤军官的补贴标准执行。 此专业技术等级的划分,仅限于享受住房补贴,不涉及其他待遇。
  (二)军队离退休干部按相同职务等级的在职干部的补贴标准执行。
  (三)军士长、专业军士按本人级别确定的补贴标准执行。
青岛高校人才网第四章 住房补贴发放办法
  第六条 发给个人的住房补贴,凭营房管理部门的通知,按本人职务等级定额标准,逐月随薪金(工资)发放住房补贴。

第五章 其他规定
  第七条 军队离休人员,领取了军队发给的建房经费,自建或购买了住房,不交纳住房租金的,不得享受住房补贴。
  第八条 经组织批准租住地方公房的军队人员,按地方房改方案提高了房租的,无论当地规定有无住房补贴,均由产权管理单位出具证明,经本单位营房管理部门核实后,由财务部门按军队规定发给住房补贴,地方住房补贴高于军队住房补贴的部分,由本单位在房租收入或其他住房基金中解决。
  第九条 1955年前后复员无工作的女同志和遗属,享受住房补贴。1955年前后复员无工作的女同志,同时又是遗属,只享受一份住房补贴。
  第十条 干部牺牲、病故后,其遗属在免交房租费期间不得享受住房补贴。邯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第十一条 小学教师资格证报名网军队离退休人员移交地方携带当年剩余月份工资的,其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同时发给。
第六章
  第十二条 本规定由总后勤部财务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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