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徐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徐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1.10.26
【字 号】徐委办[2011]98号
【施行日期】2011.10.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就业促进
正文
中共徐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徐委办[2011]98号 2011年10月26日)
各县(市)区委、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驻徐各部省属单位:
2019年司法考试报名时间  《徐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徐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和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做好党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85号)以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江苏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苏办发[2008]2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对我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实施范围
  1.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设立并纳入管理的事业单位(包括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差额拨款以及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都要进行岗位设置,建立和完善岗位管理制度。
  2.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都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3.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4.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参照本实施意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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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所属事业单位以及已经列入转企改制名单尚未实施转企改制的事业单位,不列入实施范围。
  6.对已经完成乡镇综合配套改革任务的乡镇事业单位,可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尚未完成的,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公办医院外,其他事业单位由所在县(市)区确定。
  二、岗位设置原则
  7.事业单位应根据其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等特点进行岗位设置。
  (1)规范有序。事业单位应根据国家、省、市及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岗位设置权限、程序和经核准的比例、最高岗位等级设置岗位。
  (2)科学合理。事业单位应按其功能、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科学确定本单位所需岗位的名称、类别、职责、任职条件、任务和岗位等级。
  (3)精简效能。事业单位应结合单位的功能和职责任务,综合考虑优化人员结构、提高服务效能、提升竞争能力、降低运行成本等设置岗位。
  (4)动态管理。事业单位应根据社会事业发展、单位功能调整的实际,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适时对岗位设置方案和岗位说明书进行调整,确保岗位设置适应社会公共服务需要。
  三、岗位类别及等级
  8.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1)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
  (2)专业技术岗位指承担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知识、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
  (3)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
  9.事业单位应根据其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等特点,综合确定其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结构比例,并确定相应的主体岗位。
  (1)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管理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55%。
江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入口  (2)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
  (3)主要承担技能操作维护和服务保障等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工勤技能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总量的55%。
  10.事业单位设置主体岗位之外的其他两类岗位,应有相对合理的结构比例。
  11.事业单位类别及其主体岗位和岗位结构比例的确定,由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按职能分工,报同级组织、人保部门核准。
  12.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分别划分不同的岗位等级:管理岗位分为10个等级;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工勤技台旨岗位分为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普通工岗应不分等级。
  13.不同类别的岗位等级之间不存在对应关系。
  四、管理岗位设置
  14.管理岗位分为单位领导岗位、内设机构领导岗位和普通管理岗位。
  15.单位领导岗位、内设机构领导岗位,根据编制部门或上级机关确定的职数,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本实施意见设置。普通管理岗位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确定。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根据单位规格、规模、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确定。
  16.事业单位中的党组织,除国家、省和我市另有规定外,不单独设置管理岗位,其工作人员在本单位已聘人员中,按各自章程或法律规定产生。
  17.相当厅级的事业单位设置领导岗位的层级原则上不超过3个;相当处级的原则上不超过2个;相当科级及以下的不超过2个。少数规格低、规模小、人数少的事业单位,一般只设1个领导岗位层级。
  18.我市管理岗位分为8个等级,即由高到低分为三至十级职员岗位。原按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和办事员管理的管理岗位,依次分别对应三级到十级职员岗位。深圳市人才引进业务申报系统
  五、专业技术岗位设置
  19.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高级岗位分为7个等级,即一至七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正高级的岗位包括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包括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为员级岗位。
  20.全市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总体控制目标为1:3:6。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报名入口  21.专业技术岗位内部不同等级之间的结构比例为:二级、三级、四级比例为1:3:6;五级、六级、七级比例为2:4:4;八级、九级、十级比例为3:4:3;十一级、十二级比例为5:5。
  22.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的数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由组织、人保部门,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综合确定,并分类控制。
  六、工勤技能岗位设置
  23.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分别对应一级至五级技术工岗位。
  24.工勤技能岗位数量、结构比例和最高岗位等级设置,根据岗位等级规范、技能水平和工作需要确定。技术工一级、二级、三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5%。其中一级、二级岗位总量占岗位总量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5%。遴选面试自我介绍
  25.鼓励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逐步扩大社会化服务的覆盖面。按照后勤服务社会
化的改革方向,要逐步减少工勤技能岗位的比例。已经实行或者有条件实行社会化服务和管理的一般性劳务工作,可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七、特设岗位
  26.特设岗位是因事业发展急需,经特别程序批准,为引进高层次人才等特殊需要而专门设置的非常设岗位。必须逐级审核,按职责分工和管理权限报经核准后,由单位聘用。特设岗位的公益目标任务完成后,应当按照管理权限由原核准部门予以核销。首次开展岗位设岗管理工作时暂不批设特设岗位。
  八、岗位任职条件
  27.事业单位各类、各等级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28.管理岗位的基本条件: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四级以上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各等级管理岗位任职的基本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