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监狱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9.12.15 四川人亊网
【字 号】苏政办发[2009]167号
【施行日期】2009.12.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监狱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苏政办发〔2009〕167号 2009年12月15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江苏省监狱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江苏省监狱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21号)和《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委〔2009〕252号),设立省监狱管理局(副厅级),为省司法厅管理的机构。
  一、职责调整
  (一)将生产经营管理有关职责划给监狱企业集团公司。
  (二)增加领导监狱企业,负责所属监狱和监狱企业国有资产的具体监督管理工作并承担
保值增值的责任。
  (三)加强全省监狱狱内刑事案件侦查工作。
  (四)加强管理、指导罪犯教育改造、心理矫治以及罪犯职业技能培训和刑满再就业指导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监狱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全省监狱工作。
  (二)拟订全省监狱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研究全省监狱布局调整、监管设施建设等重大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
职称考试报名时间表2023  (三)拟订全省监狱管理规定、执法规范、工作规程等基本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四)管理全省监狱刑罚执行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监督、指导全省监狱人民警察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五)监督、指导全省监狱监管安全防范,组织、协调集中调遣罪犯,指导处置监狱重大监管事故、重大案件等突发性事件。
  (六)管理、指导全省监狱狱政管理、狱内刑事案件侦查以及对罪犯教育改造、劳动改造、心理矫治、职业技能培训和刑满再就业指导工作,指导全省监狱提高改造质量,降低刑满释放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
  (七)负责全省监狱财务工作,编制全省监狱年度财政预算和重大专项经费预算,并对预算执行情况实施监督管理。
  (八)监督、指导全省监狱罪犯劳动生产,负责全省监狱系统安全生产监督工作。
江苏事业单位2023报名入口  (九)领导监狱企业,监督管理监狱和监狱企业国有资产并承担保值增值的责任。
  (十)负责全省监狱系统基层单位领导班子建设,指导全省监狱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监狱人民警察队伍建设,指导全省监狱系统警务管理、警务督察工作。
  (十一)负责全省监狱系统纪检监察和审计监督工作,指导全省监狱系统廉政建设工作。
  (十二)承办省政府、省司法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监狱管理局设1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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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草全省监狱工作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承办机关重大政务活动的协调安排和督查督办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和全省监狱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负责监狱系统信息和文秘、保密工作;负责重要会议、活动的组织工作;承担全省监狱系统新闻发布、对外宣传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办公自动化应用以及“江苏监狱网”的维护管理工作。
  (二)法制处(信访办公室)国考报名人数实时统计
  负责全省监狱工作规范性文件和重要文件、规章制度的起草、审核、审查工作;指导全省监狱系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以及其他涉法涉诉案件的办理工作;参与全省监狱系统执法监督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全省监狱系统信访工作。
  (三)刑罚执行处
  指导、监督全省监狱执行监管改造罪犯的法律、法规、政策工作;指导监狱依法开展向人民法院提出对罪犯减刑、假释建议的工作;承担依法审批、核查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并履行相关法律程序的具体工作;承担审核监狱提出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罪犯的减刑建议,并依法提请高级人民法院裁定的具体工作;参与指导监狱狱务公开和维护罪犯合法权益工作;负责受理罪犯申诉、控告、检举工作。
  (四)狱政管理处
  管理全省监狱对罪犯的收押、调遣、刑满释放等工作;指导全省监狱罪犯考核和分级分类管理工作;指导监狱创建现代化文明监狱工作;指导全省监狱监管安全防范、罪犯管理制度执行以及依法严格、文明、科学管理罪犯工作;参与全省监狱重大狱情的调查处置和监狱安全形势的分析研判工作;参与全省监狱关押布局和狱政警戒设施的规划建设工作;指导全省监狱警戒具、武器弹药、警务装备等管理使用工作;负责与检察机关、武警部队等单位相关业务的协调工作。
  (五)教育改造处
  指导全省监狱对罪犯进行思想教育和文化教育工作;管理、指导全省监狱对罪犯进行心理咨询、心理矫治和罪犯改造质量的评估工作;指导全省监狱罪犯入监、出监教育工作;负责全省监狱开展对罪犯教育信息化建设和监区文化建设工作;管理、指导全省监狱对罪犯进行社会帮教、法律援助工作;管理、指导全省监狱对罪犯的行政奖励工作;指导全省未成年犯、女犯的教育改造工作。
  (六)生活卫生处
  拟订全省监狱关押罪犯的生活卫生工作规划、管理制度和生活物资供应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全省监狱系统罪犯食堂、内务以及监所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全省监狱医疗卫生工作;管理全省监狱系统罪犯疾病预防控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工作;管理、协调与罪犯暂予监外执行有关的医学鉴定工作;管理、指导全省监狱系统禁毒工作,指导狱内戒毒所、精神病院医疗卫生工作。
  (七)刑务劳动作业处(罪犯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处)
  指导、协调全省监狱系统在组织罪犯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劳动力调配工作;指导监狱企业管
理,协调监狱与监狱企业的生产工作;指导、督办监狱与监狱企业联席会议制度的执行;参与罪犯生产劳动场所新建、改建等重大投资项目的规划、论证和实施工作;监督、指导罪犯劳动现场管理、劳动改造考核、劳动报酬管理等工作;负责全省监狱系统罪犯职业技能培训、评估和鉴定工作;指导监狱对罪犯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技术培训等工作;承担全省监狱系统罪犯刑释前再就业的指导工作;负责全省监狱土地和矿产等资源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