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升级考试考核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重庆市人事局
【公布日期】1998.12.23
【字 号】渝人发〔1998〕116号
【施行日期】1998.12.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
正文
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升级考试考核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渝人发〔1998〕116号2021山东省考成绩查询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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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州、黔江开发区人事局,各区县(自治县、市)人事局,市级各部门,中央在渝有关单位:
  重庆市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首次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作,自1996年3月起,在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下,经过各级人事部门的辛勤工作和广大技术工人及其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的共同努力,历时两年另六个月,于1998年9月圆满结束。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了《重庆市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升级考试考核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升级考试考核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任务很重,难度更大。各区县(自治县、市)、市级各部门和中央在渝有关单位,务必引起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搞好宣传动员,统一思想认识,坚持培考自愿和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引入竞争激励机制,规范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政策,严格办事程序,严格考核标准,
严肃工作纪律,精心组织实施。
  各区县(自治县、市)、各部门必须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开展升考工作,不得自行其事,不得突破政策,严禁乱收费。对违反政策,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要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重庆市人事局
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2023年公务员省考考试职位表重庆市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升级考试考核的实施意见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三个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1993〕85号)及《人事部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人薪发〔1994〕50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升级考试考核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认具贯彻执行人事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的有关规定,坚持培考自
愿和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引入竞争激励机制,构架新的考试考核模式,探索新的考试考核管理制度,严格办事程序,坚持考试考核标准,保证考试考核质量。
  通过技术工人的升级考试考核,提高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的综合素质,调动工人的生产、工作积极性,努力造就一支各方面过得硬的技术工人队伍,并实现对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工作尤其是工资总量的宏观调控,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升级考试考核的范围和对象
  升级考试考核的范围和对象,是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中在技术岗位上工作并由政府人事部门核发了技术等级岗位证书、具备本实施意见第四条规定的申报条件的技术工人。
  三、升级考试考核的内容
  升级考试考核的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生产工作成绩和技术业务水平
  思想政治表现主要包括:遵纪守法、职业道德、工作态度等。
  生产工作成绩主要包括: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数量和质量,生产工作中解决技术问题的
水平,从事技术革新的成果及安全生产达标情况等。
  技术业务水平主要包括:技术业务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考试考核标准按国家和市颁布的标准执行。
  升级考试考核的申报条件
图形推理必做100题讲解澧州人才网  (一)凡考取技术等级并获得政府人事部门颁发的技术等级岗位证书的技术工人,可参加升级考试考核。申报的年限条件是:
  1、工作年限20年并在本等级工作满5年的中级工,可申报高级工的考试考核。
  2、工作年限10年并在本等级工作满5年的初级工,可申报中级工的考试考核。本款规定的工作年限的计算,应从申报者参加工作的当年起计算,当年计算一年;工作年限有间断应合并计算的,其当年只能计算一次,不能重复计算。
  本等级工作年限,从本人执行本等级工资之月起计算。第一轮升级考试考核的工作年限和本等级工作年限截止时间为199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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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申报参加升级考试考核的技术工人,必须经所在单位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和生产工作成绩两项考核合格的基础上,批准参加技术业务水平的考试。
  (三)对在本等级工作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技术工人,报经市人事局审查同意,可不受工作年限、从事本等级工作年限的条件限制,直接申报高级工的考试考核:
  1、在省部级以上技术比赛中获得前三名的技术工人。
  2、在技术革新、技术发明中取得成果并获得省部级以上成果证书的技术工人。
  3、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的技术工人。
  4、曾在部队获得军以上与现岗位相近的技术业务比赛前三名的技术工人;由军以上单位授予战斗英雄或荣记一等功臣并保持荣誉的技术工人。
  符合本款规定条件的技术工人,由所在单位填写《重庆市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破格申报等级工考试考核报批表》,并附有关证书、证件复印件,市属单位由市级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市人事局审批;区县(自治县、市)属单位由区县(自治县、市)人事局审查后,汇总报市人事局审批。
  五、升级考试考核的组织实施
  (一)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升级考试考核工作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进行,市人事局负责统一组织、指导、协调,市和区县(自治县、市)政府人事部门分级管理并组织实施。具体分工是:市级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和中央在渝单位的技术工人,由市人事局组织培训、考试考核;区县(自治县、市)及其所属单位的技术工人,由区县(自治县、市)政府人事部门负责培训、考试考核。
  (二)升级考试考核工作每两年组织一轮。第一轮为1999年1月至2000年12月,截止1999年12月符合本实施意见规定条件的,可申报参加第一轮的升级考试考核。第二轮为2001年1月至2002年12月,截止2001年12月符合本实施意见规定条件的,可申报参加第二轮的升级考试考核。以后顺推。
  (三)技术业务水平的考试实行培考分离,全市统一教材、统一命题制卷、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评分标准、分级评卷(市人事局负责全市高级工和市级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以及中央在渝单位的中级工、初级工的评卷工作;区县(自治县、市)人事局负责本地区中级工、初级工的评卷工作)。有关“四统一”和评卷的具体事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