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做好2013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福建省物价局
【公布日期】2013.12.20
【字 号】闽价人[2013]475号
招工 最新招聘信息【施行日期】2013.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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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职业培训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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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做好2013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闽价人〔2013〕475号)
本局各处室、所属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委组通〔2007〕77号)、《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补充通知》(闽人发〔2010〕194号)和《关于严格确定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委组通〔2010〕1号),决定开展2013年省物价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同时将党员民主评议、廉政建设考核、绩效考评和平安建设考核工作一并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年度考核的对象是局机关各处室、所属各单位在职的处级干部及处级以下干部、职工。局内统一管理的临时聘用人员也参加年度考核(不参与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名额的分配,由用工单位参照本局年度考核意见实施相关评优奖励)。
  二、考核内容
  (一)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内容标准见附件1)。重点考核全年的政治表现和工作实绩。考核以岗位目标责任制为依据、绩效考评为基础,对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全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评估。同时对事业单位技术经济专业人员的年度考核继续按照福建省工程技术经济专业人员的考核内容进行考核和登记。
  (二)党员民主评议内容:主要考核本年度党员践行宗旨意识,遵守党的纪律,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情况;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岗位公开承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增强思想道德观念,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等情况;开展党的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下基层、向罗阳、XXX、兰辉等先进典型学习,营造文明和谐等情况。
  (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内容:主要考核各处室(单位)今年以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责任制情况,重点是结合本处室(单位)实际,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健全完善制度,认真落实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行政、规范权力运行和组织落实重点岗位廉政承诺制的情况,强化价格管理与纠风治理成效,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及党员干部贯彻廉政准则、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等。
  (四)绩效考评内容:主要考核各处室(单位)履行机关效能建设责任制情况,全面落实效能建设各项制度情况;认真落实绩效管理工作方案,扎实完成绩效指标,实现绩效进步和绩效创新情况。
  (五)平安建设年度考评内容:主要是各处室(单位)履行本局《平安建设责任书》情况和局平时组织安全检查情况两部分。考评办法:(1)各处室(单位)对照“福建省物价局2013年度平安建设考评表”,结合平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评,考评表须由各处室(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后交办公室;(2)听取各处室(单位)年度平安建设工作汇报,查看有关文档记录;(3)局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对平时检查情况进行评分;而后综合以上三项评分情况得出各处室(单位)本年度平安建设工作的得分结果。
  以上二至五项的考评均按各职能部门下发的考评文件要求进行。
  三、考核(评)等次
  (一)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按不同对象分为四个等次(须具备的条件见附件1),分别为:
  1.机关行政单位、参公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2.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二)党员民主评议分为四个等次,分别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三)党风廉政建设考评分为四个等次,分别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四、推荐和确定“优秀”人选
  (一)有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名额分配方案和推荐要求。
公务员考试专题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评选年度优秀等次人员的暂行办法》(闽价人[2008]469号)规定,进行“优秀”等次名额分配和“优秀”等次人选评选推荐。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掌握在在编人员总数的20%之内,具体名额方案见《省物价局2013年度考核推荐优秀等次名额方案表》(附件2)。推荐 “优秀”等次的人选要严格按方案限额进行,可以少不能多,不得突破,各处室(单位)要从严掌握,确实做到好中选优,同时还要兼顾处级干部及处级以下干部、职工的名额比例。
  1.由各处室(单位)组织进行评选推荐,各处室(单位)推荐出来的优秀等次人选均为候
猎聘招聘选人选,须在全局优秀比例20%之内筛选平衡后确定。
  2.各处室(单位)在推荐“优秀”等次人选时,要贯彻“向一线岗位、业务骨干倾斜”的原则,把真正工作勤勉、业绩突出的干部、职工推荐出来。
  3.在各处室(单位)评选推荐的人选需征求分管局领导意见后上报局考核委员会办公室,由局考核委员会研究审定年度优秀等次人选名单。
  (二)有关党员民主评议和推荐“优秀党员”要求。
北京公务员考试2023年职位表  本局各党支部要及时召开民主评议党员会议,在每个党员进行个人总结的基础上进行评议,支部书记要对每个党员进行工作点评;各支部要召开党员大会或支委会研究确定每位党员的评议等次,推荐“优秀党员”候选人要按照评议内容要求进行,具体内容和名额分配见局机关党委文件。《党员民主评议表》要由支部书记签名后以支部为单位报机关党委研究审定。
  五、考核方法、程序
  (一)自我评价。考核对象根据考核内容进行个人总结,分别填写《福建省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实行聘用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聘期)考核登记表》、《临时聘用人员年度考核表》,党员还要填写《党员民主评议登记表》,以上表格均可在本局办公自动化网络上直接下载和操作;专业技术人员还要另填写《福建省工程技术经济专业人员考核登记表》。各处室(单位)的处级干部要在本处室(单位)的年度考核会议上进行述职述廉。
  (二)民主评议。各处室(单位)要组织召开年度总结考评会(可结合党员民主评议),集中听取个人总结汇报;开展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工作;同时开展廉政建设、绩效评估和平安建设自评和互评工作。各处室(单位)开展年度考核测评时通知考核办(人事处)到场。
  (三)组织考评。设立本局年度考核委员会和考核办,同时建立各职级考评制度。(1)各处室(单位)主持工作的领导负责本处室、本单位科级及科级以下干部、职工考评,在其《年度考核登记表》中的“直接领导评价意见”栏里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2)局领导负责分管处室(单位)的处级干部的考评,在其《年度考核登记表》中的“直接领导
评价意见”栏里写出评语和考核等次建议。(3)局考核委员会最后审定被考核人员的考核结果。(4)被考核人在《年度考核登记表》上签名后交人事处存入个人档案。机关党建、廉政、效能和平安建设的年度考核按照各职能部门的文件和要求一并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