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山东省城乡失业人员就业服务制度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公布日期】2020.04.08
【字 号】鲁人社字〔2020〕39号
【施行日期】2020.04.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2022年教资成绩啥时公布∙【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建立山东省城乡失业人员就业服务制度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经研究,现就建立山东省城乡失业人员就业服务制度有关要求通知如下:合肥人事考试网官方网
2023年会计考试成绩查询  一、建立全员登记服务制度
福清人才信息招聘网  (一)登记对象
  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我省城乡劳动者,均可办理失业登记。其中,“劳动年龄内”是指16周岁(含)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年龄内;“有就业要求”依据个人申请;“处于无业状态”依据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记录(以下简称“山东就业信息系统”)。在山东省就业后失业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和**地区居民(以下简称港澳台居民)可参照执行。
  (二)登记地点
江西教育考试网入口  符合登记对象条件的劳动者,应本着便于享受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和服务的原则,在户籍地或常住地办理失业登记。
  (三)登记渠道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明确负责办理失业登记的就业人才服务机构,采用线下渠道与线上渠道(见附件1)相结合的方式受理劳动者失业登记申请。各市要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发布本市及所辖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线下渠道和线上渠道清单(清单形式见附件2)并进行动态更新,供劳动者查询和咨询。各市要按照互联网应用系统分级开发原则尽快开发上线本地失业登记网上服务渠道。
  (四)登记流程
  各级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按照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一次办好”事项清单确定的失业登记工作流程(附件3)办理失业登记(附件4)。
  二、建立人员动态服务制度
  (一)状态动态更新新疆公安公务员考试
  加强登记失业人员状态的动态管理,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注销其失业登记,并以适当方式予以告知(移居、被判刑收监执行、死亡及无法取得联系的除外):
  1.被各类用人单位录用或招聘的;
  2.从事灵活就业、新形态就业、个体经营、创办企业或民办非企业的;
  3.已从事有稳定收入的劳动,并且月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4.已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6.入学、服兵役、移居的;
  7.被判刑收监执行的;
  8.无正当理由连续3次拒绝接受公共就业服务的;
  9.连续6个月无法取得联系的;
  10.死亡的;
  11.各市确定的其他情形。
  其中,符合第1、2、3类情形的,在办理就业登记时,在山东就业信息系统中注销失业登记,转为就业状态。符合第4类情形的,由登记地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根据社会保险登记变更进行失业登记注销,能实现退休信息互认的由山东就业信息系统自动注销失业登记;无法实现退休信息互认的,登记地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知晓并核实情况后告知本人并注销失业登记。符合第5类、6类中入学、服兵役情形的,登记地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知晓并核实情况后,告知本人并在山东就业信息系统内注销其失业登记。符合第6类中移居、第7类、第10类情形的,登记地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知晓并核实情况后,在山东就业信息系统内注销其失业登记。符合第8、9类情形的,登记地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依据山东就业信息系统中的相关记录,在山东就业信息系统内注销其失业登记。以上4至11类情形注销失业登记后,转为失业登记退出状态,并标注原因。
  (二)信息动态校验
  加强山东就业信息系统的统一应用,将常住地为城镇的登记失业人员(包括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其他非本地户籍人员)纳入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统计范围,逐步实现登记失业人员数据从山东就业信息系统中直接生成,并加强山东就业信息系统数据与统计报表数据的一致性校验。根据全国就业信息监测制度要求,通过山东就业信息系统按期报送全部失业登记信息,提升数据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