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考公务员准考证打印时间深圳市国家公务员廉政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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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1996.03.29
【字 号】深府[1996]68号
【施行日期】1996.03.29
【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国家公务员管理
正文
深圳市国家公务员廉政准则(试行)
 
(1996年3月29日 深府[1996]68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廉政建设,保证国家公务员廉洁从政,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深圳市国家公务员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本准则适用于深圳市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的公务员。怎么查学考成绩2022
  第三条 公务员必须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行政纪律,清正廉明,忠于职守,不以权谋私,保证政令畅通。事业单位公文写作试题及答案
第二章 秉公办事 不以权谋取经济利益
  第四条 公务员必须在法律、法规授权的范围内行使职权,秉公办事,禁止利用职权谋取经济利益。
 
  第五条 公务员在公务活动中要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严禁下列行为:
  (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公共财物、挪用公款
  (二)收受贿赂以及行贿或介绍贿赂;
  (三)财物。
  第六条 公务员必须公私分明,严格遵守有关公款公物的管理、使用规定。禁止下列行为:
  (一)将公款公物用于私人开支或使用;
  (二)借用公款逾期不还;
  (三)私分公款公物;
  (四)用公款获取各种供个人使用的会员证、信用卡;
  (五)无偿占用下属单位和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财物;到下属单位和其他企业事业单位报
销各种费用;
  (六)公款私存或设立小金库,谋取私利。南昌地铁招聘
  第七条 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应自觉执行国家和地方性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法规,按规定项目、标准收费。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擅自制定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
  (二)将职责范围内的公务活动变无偿为有偿;
  (三)将国家行政机关的职能转移到下属的咨询服务机构收取不合理的咨询费、手续费、劳务费等。
  第八条 公务员必须自觉维护企业事业单位的合法经济权益。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违反规定向企业事业单位索要经济赞助;
  (二)利用职权向下属和职权范围内的单位摊派各种费用;
昆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以各种名义向企业事业单位强行推销各种书刊、物品。
  第九条 公务员必须依法履行职责,不准利用职务之便为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从事经济活动提供优惠条件。
第三章 勤俭办事 不挥霍浪费国家财产
  第十条 公务员必须克勤克俭,保持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维护国家财产利益。
  第十一条 公务员在公务活动中必须自觉遵守有关礼品礼金的规定。禁止下列行为:
  (一)在国内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礼金、有价证券;
  (二)接受下级和业务相关单位、人员用公款赠送的礼品;
  (三)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
  (四)对收受后应登记上交的礼品在规定期限内不登记、上交或不如实登记、上交。
v  第十二条 公务员在公务交往活动中,必须厉行节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违反规定用;
  (二)要求或接受超过当地食宿标准的接待;
  (三)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各种接待和宴请;
  (四)用公款接待与公务活动无关的人员;
  (五)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各种歌厅、舞厅、夜总会等娱乐健身活动;
  (六)借各种庆典名义铺张浪费。
  第十三条 公务员在公务活动中,应当有明确的公务目的,一切从简。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超标准报销差旅费用;
  (二)借公务之机绕道旅游;
  (三)携带亲友接受公务性款待;
  (四)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出国出境旅游观光。
  第十四条 公务员在本人及家庭成员婚丧嫁娶以及生日、调动、乔迁等活动中,应该勤俭办事,不准大操大力、挥霍浪费或借机敛财。
第四章 自尊自重 不从事与职务、身份不相称的活动
  第十五条 公务员必须洁身自爱、自觉维护政府形象,从事各种活动必须与其职务、身份相称。
  第十六条 公务员在任职期间应当认真履行公务,不得在企业或营利性事业单位兼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