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招投标“评定分离办法试行)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厦门市建设局
【公布日期】2022.05.10
英语四级各类题型分数>芜湖人才事业考试【字 号】厦建筑〔2022〕51号
【施行日期】2022.05.10 工科考研考300分难吗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招标投标
正文
 
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招投标“评定分离”办法(试行)的通知
 
厦建筑〔2022〕51号
 
小学生网上查成绩在哪里查询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各重大片区指挥部,各有关单位
  为深化招投标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更好地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加快工程建设,防范廉政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指导意见》(建市规〔2019〕11号)等文件精神,在试行一年多的基础上,市建设局修订了《厦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评定分离”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本办法”),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执行。具体通知如下:
  一、本办法适用范围
浙江省二建成绩查询  前期工作扎实、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代建单位具备较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和较强的经济技术管理力量(代建单位原则上不低于厦门市代建企业信用评级BB+等级),并按有关规定确定采用“评定分离”办法进行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可适用本办法。
  二、确定试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
  (一)我市依法公开招标项目鼓励积极试行评定分离办法。相关主管部门对于推广成效显著的建设、代建、招标代理等单位可予以信用、绩效等方面的激励。
  (二)以下市级财政投融资项目全面试行,如有特殊情况不宜试行的,应经市“评定分离”领导小组或市重大片区指挥部总指挥(或市领导担任的副总指挥)研究同意。
  1.市级重大片区内的合同估算价3000万元以上的施工项目;
  2.市级重大片区内的等级为一级的监理项目(按照《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确定);
  3.大型公共建筑的勘察、设计项目(按照《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确定);
  其他市级财政投融资项目由建设单位自行决定是否试行本办法,无需报批。
  (三)区财政投融资或区属国企投资建设项目试行本办法的,按照区政府规定的程序确定。各区根据实际情况加大试行力度。
  (四)其他项目试行本办法,属于重大片区的,应经市重大片区指挥部总指挥(或市领导担任的副总指挥)研究同意,不属于重大片区的应经市建设工程招投标“评定分离”领导小组研究同意。
  三、“评定分离”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建设工程招投标“评定分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建设局),加强对“评定分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备案时,同时向招投标监管部门报备相关材料。市建设局按月汇总试点项目情况上报市政府,推行一段时间后过渡到按季度或半年上报。
  (二)强化工作责任。建设单位是“评定分离”工作的责任主体,对整个招标、评标、定标全过程负责,工作中要强化责任意识、法制意识、廉洁意识,依法依规认真编制“评定分离
”招标方案,并将其纳入“三重一大”决策程序,由集体研究决策。各指挥部、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片区、行业主管领域“评定分离”工作的监督管理,建设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廉政监督,确保工作依法依规开展。
  (三)加强统筹指导。市建设局、市招投标中心要强化行业指导,加强宣传引导和培训,建立完善相关工作细则,推动“评定分离”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招投标“评定分离”办法(试行)的通知》(厦建筑〔2020〕133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山东十大野鸡院校厦门市建设局
  2022年5月10日
 
厦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评定分离”办法(试行)
  为深化招投标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更好地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加快工程建设,防范廉政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指导意见》(建市规〔2019〕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