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4月起,企业必须高度重视安全!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出台贵阳市公务员招考简章2022
2022年3月31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会议传达“十五条硬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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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考研分数线公布时间4月起,企业必须高度重视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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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葫芦岛人力资源招聘网3月4日,中央一台播放了《今日说法》 两会特别节目“明察暗访促安全”,节目明确提出:目前大多数生产安全事故背后主要原因就是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的问题,国务院安委会在两会期间发布这个特别节目也是对后期事故处理的一个导向和确认,发生事故首抓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要承担主要责任判刑,要从严从重并加大媒体曝光!
新安法已经实行,“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这一条款对于企业“一把手”来说,是压力也是动力。主要负责人重视安全流于表面,一直是部分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痛点,而首次在法律层面提出第一责任人的说法,体现出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
原安监总局3号令及80号令中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的定义:
企业主要负责人问责条款
2022年四级成绩出来吗新《安全生产法》对于企业共有24条问责条款,即“24条问责”清单,其中有6条问责的法律责任条款直接是针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如下:
1. 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违法行为,见《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
对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2.主要负责人未履行职责,见《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