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2年济宁市属事业单位招聘⼯作⼈员(卫⽣类)560⼈,报名时间:2022年4⽉15⽇9:00-4⽉17⽇16:00,现将招聘公告原⽂发布如下:
  根据济宁市属事业单位年度公开招聘计划和《关于做好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作⼈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济⼈社字〔2022〕4号)要求,现将济宁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作⼈员(卫⽣类)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范围和条件
  (⼀)具有中华⼈民共和国国籍;
  (⼆)应聘初级岗位的⼈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1年4⽉15⽇以后出⽣);应聘中级岗位的⼈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6年4⽉15⽇以后出⽣)。应聘⾼级岗位的⼈员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1年4⽉15⽇以后出⽣);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
铜仁163人事考试信息网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和适应岗位的⾝体条件、⼼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职⼈员应聘的,须经有⽤⼈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应聘的,须经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2年应届毕业⽣,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相关同意报名应聘或解除就业协议的证明材料,⼀般应于报名前(2022年4⽉15⽇)取得,对按时出具确有困难的,最迟于⾯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出具并提供。
  具有济宁常住户⼝(2022年4⽉15⽇前落户)并取得⾼级⼯、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我省⾼级技校和技师学院全⽇制毕业⽣,可分别按照全⽇制⾼职(⼤专)、本科毕业⽣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陆全⽇制普通⾼校学历的台湾学⽣和取得祖国⼤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公共⽂化服务机构、医疗卫⽣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员、被开除党籍的⼈员、被开除公职的⼈员、在读的⾮应届毕业⽣、现役军⼈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的其他情形⼈员不得应聘,在读全⽇制普通⾼校⾮应届毕业⽣也不能
⽤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事管理回避规定》(⼈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员需提交相应的⼯作经历证明。⾼校毕业⽣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作经历。⼯作经历年限按⾜年⾜⽉累计,以2022年4⽉15⽇为截⽌⽇期。
  ⼆、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
  报名采取统⼀时间、上报名、上初审、上缴费的⽅式进⾏。陕西人民政府
  1、个⼈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4⽉15⽇9:00-4⽉17⽇16:00
  查询时间:2022年4⽉15⽇11:00-4⽉18⽇16:00
  报名址:济宁市卫⽣健康委员会站(v/)
  应聘⼈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站,如实填写、提交个⼈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专科以来实际取得的所有学历学位证书均须上传;全⽇制普通⾼校应届毕业⽣尚未发放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已发放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其他⼈员应聘的,提交2022年4⽉15⽇之前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个⼈照⽚。报名⼈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次⾃动替换前⼀次信息,报名信息⼀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2022年4⽉17⽇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员使⽤⼆代⾝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的⾝份证必须⼀致。应聘⼈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报名资格。报名⼈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2年4⽉15⽇11:00-4⽉18⽇16:00
  招聘单位要指定专⼈负责资格初审⼯作(节假⽇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资格审查,并在上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应聘⼈员进⾏补充。上报名期间,招聘单
位要安排专⼈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员,招聘单位应留存应聘⼈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审查时使⽤。
  3、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2年4⽉15⽇11:00-4⽉19⽇16:00
福建自考网登录系统
  缴费标准: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每科40元。
  应聘⼈员在报名查询时间截⽌前登录报名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站进⾏上缴费,逾期不办理上缴费⼿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济宁市事业单位⼯作⼈员诚信书》,并于2022年5⽉10⽇9:00—5⽉14⽇9:30登录该站,下载打印《2022年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作⼈员考试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员,通过资格审核后,于4⽉18⽇16:00前将相关材料电⼦版(拍照或扫描)发送⾄邮箱:jnawzxzhk@ji.shandong,并0537-*******进⾏确认,邮件名称为“姓名+⾝份证号+⼿机号码”。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数达不到1:3⽐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含)以上的,按规定的⽐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要求具有博⼠学位和副⾼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岗位
及急需紧缺岗位,适当降低开考⽐例。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该岗位应聘⼈员可在规定时间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能进⾏1次。报名⼈员在确认缴费后,须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式畅通。
  (⼆)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作的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资格。应聘⼈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在上进⾏;拟进⼊⾯试范围⼈员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现场进⾏。招聘单位应当选派专⼈对应聘⼈员的资格条件进⾏严格审查,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
  应聘⼈员须向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交⾝份证、《笔试准考证》《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济宁市事业单位⼯作⼈员诚信书》、1⼨近期免冠照⽚(与准考证照⽚同底版)3张及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1)全⽇制普通⾼校应届毕业⽣应聘的,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已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2年应届毕业⽣,还须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2)其他⼈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2年4⽉15⽇之前取得);(3)在职⼈员、定向委培毕业⽣应聘的,须提交加盖有⽤⼈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4)国(境)外⾼校毕业⽣应聘的,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与国(境)
函授本科能不能参加司法考试内⾼校应届毕业⽣同期毕业的国(境)外⾼校毕业⽣应聘的,还需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国(境)外⾼校毕业⽣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5)我省⾼级技⼯学校(技师学院)⾼级班、预备技师班全⽇制毕业⽣应聘的须提交户⼝簿;
(6)⾹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须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证》;台湾学⽣和台湾居民应聘的,须提交《台湾居民来往⼤陆通⾏证》;(7)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招聘单位还应审查应聘⼈员的任职回避情况。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试内容和⽅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试相结合的⽅式进⾏。笔试成绩、⾯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百分制计算。招聘具有博⼠学位和副⾼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员,采取⾯谈交流的⽅式招聘,由各招聘单位负责实施。
  (⼀)笔试
在职研究生免试入学条件  笔试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笔试时间:暂定2022年5⽉14⽇(随疫情形势变化调整,笔试时间如有变动,将提前通过报名站予以公告)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东省济宁卫⽣学校招聘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教材教法及学科专业知识在教育教学中的运⽤。
  除⼭东省济宁卫⽣学校外的其他单位招聘岗位的笔试内容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所涉及学科专业知识分类命题。
  笔试采⽤百分制计算应聘⼈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组织实施部门根据岗位招聘⼈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试
  ⾯试⼈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员中按1:3的⽐例由⾼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合格⼈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招聘⽐例的,按实有合格⼈数确定;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试⼈选确定后,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试⼯作⽅案于⾯试前⼀周,在济宁市卫⽣健康委员会站公布。⾯试⼯作⽅案包括:⾯试时间地点、⾯试形式和⾯试程序等。⾯试按照岗位不同可采取结构化⾯试、⾯试答辩、试讲等多种形式。⾯试成绩由⾯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试结束后统⼀向⾯试⼈员宣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试成绩各占50%的⽐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考察范围⼈选,同⼀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考察范围⼈选,笔试成绩相同的组织加试。
  岗位计划数与实际参加⾯试⼈员数达不到规定⽐例的,⾯试低于70分的不得进⼊考察体检范围。⾯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由市卫⽣健康委统⼀公布。
  四、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员总成绩,由⾼分到低分按1:1的⽐例确定进⼊考察体检范围⼈选,并等额进⾏考察体检。考察和体检⼯作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统⼀指导下,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式进⾏,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和⼯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交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复审。要按照《关于进⼀步从严管理⼲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续。考察体检⼯作⼩组要实事求是,全⾯、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考察意见。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体检标准和项⽬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体检通⽤标准(试⾏)〉及有关内容的通知》(⼈社部发〔2016〕140号)执⾏,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复检只能进⾏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专升本报名时间
  五、公⽰聘⽤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员,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公⽰,公⽰期为7个⼯作⽇。拟聘⽤⼈员名单公⽰后不再递补。公⽰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意见,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经批准聘⽤的⼈员,应聘实⾏⼈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事业单位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发放《聘⽤通知书》,应聘其他单位的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济宁市事业单位招聘聘⽤通知书》,招聘单位凭《济宁市事业单位招聘聘⽤通知书》办理相关⼿续。招聘单位和受聘⼈员按规定签订聘⽤合同,确⽴⼈事关系。招聘单位可根据⼯作需要,与受聘⼈员约定最低服务年限。受聘⼈员按规定实⾏试⽤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不合格的不予聘⽤。
  全⽇制博⼠研究⽣和副⾼及以上专业技术⼈员的报名应聘按有关政策和程序,由⽤⼈单位组织⾯谈交流,同意聘⽤的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相关⼿续。
  六、疫情防控
  为做好此次考务的笔试疫情防控⼯作,根据我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详见笔试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3)。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作安排进⾏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在济宁市卫⽣健康委员会站(v/)发布。
  七、招聘计划及招聘岗位
  具体计划、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应聘⼈员须知见附件2,同意报考证明信见附件4。
  ⼋、其他
  (⼀)此次招聘⼯作后续有关通知、公告、公⽰也将在报名站公布,请考⽣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聘⽤的,责任⾃负。
  (⼆)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附件:
  附件1:2022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作⼈员(卫⽣类)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2:2022年济宁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作⼈员(卫⽣类)应聘须知.doc   附件3:2022年济宁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类)笔试疫情防控告知书.doc   附件4:同意报考证明信.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