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犹县农村宅基地有序退出奖励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提高农村宅基地使用率,促进耕地保护,推进美好乡村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切实维护农民权益的通知》以及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为统领,以改善农村生产和生活条件为目标,以优化用地结构和节约集约用地为重点,以保护资源、保障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专项规划,通过资金投入和工程技术应用,有效解决城镇建设用地紧张和农村建设用地低效粗放利用等问题,推进我县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建设,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自愿原则。农村宅基地退出奖励试点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且充分尊重农民意愿。
(二)合理补偿原则。退出农村宅基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县人民政府对退出人给予补助。原使用人为本村村民的,复垦后的土地优先由其承包经营。
(三)合理利用原则。退出的农村宅基地应当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农村土地整治规划,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的原则进行复垦,并优先复垦为耕地。
广西公务员遴选公告2021(四)统筹结合、突出重点的原则。应与当前的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新农村建设等工作相结合,有效整合使用各项涉农资金,项目区内工程设施应与周边的沟、渠、路相互衔接、连接畅通,便于地方百姓生产生活。退出宅基地复垦后,一律不得再新审批宅基地和房屋建设。
三、目标任务
我县农村宅基地有序退出奖励预计于2014年申请试点。项目涉及全县  个(乡)镇。建设期限为2014年  月—2016年  月,其中拆旧区完成期限为2014年  月—  2014年 月,其中:2014年  月前完成拆旧、2014年  月前完成复垦等工程建设和种植,  年  月前完成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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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县农村宅基地有序退出试点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有效试点工作的开展,决定成立上犹县农村宅基地有序退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县财政局、县政府督察室、县国土资源局、县监察局、县审计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农粮局、县水利局、县环保局、县林业局、县信访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乡(镇)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情况和难点问题,制定试点工作相关政策。领导小组下设督察组和办公室:督察组设在县政府督察室,县政府督察室主任兼任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指定一名副职领导为成员,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和进度通报;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兼任主任,具体负责农村宅基地有序退出奖励试点项目的日常工作。
各乡(镇)政府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做好政策宣传、矛盾协调、纠纷处理等工作,负责退出宅基地上各类建筑物、构筑物、果树等地上物的拆迁补偿和需要安置人员的安置等工作,负责复垦前土地权属登记、复垦后土地的分配发包,负责落实耕种主体、耕种以及后期管护等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和验收。县国土资源局、县农粮局、县水利局等部门做好技术指导和监管工作。
五、资金保障
本试点项目预计总投资约    万元,涉及宅基地退出搬迁补偿安置和复垦等实施资金、安置补助费、管理经费、成果编制费等资金,由县财政局筹集投资,按照“专户管理、专人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严格执行。
(一)实施资金。县财政按验收批复的退出宅基地规模面积以    元/M2标准包干。
1、退出宅基地上建筑物拆迁补偿安置(拆迁要求:达到瓦梁等已拆卸、竹木等已砍伐,并搬迁到项目区外,施工队伍可以进场,对拆旧点内的所有留放物可自由处理)、落实管护和耕作主体、种植农作物和后期管护等工作所需资金,按  元/ M2由拆旧点所在乡镇政府包干实施。以乡镇为单位,其所有的退出宅基地已全面完成拆迁补偿,施工队伍可以进场施工,经县财政局和县国土资源局核实后, 按该乡(镇)退出宅基地总规模先拨付  元/ M2实施资金;竣工后验收前落实了管护和耕作主体、种植农作物,完成了与验收相关的工作后,再按    万元/ M2拨付实施资金,剩余  元/ M2实施资金待下达验收批复后按实际新增耕地核算并拨付(多退少补)。
2、落实耕作主体、种植农作物,抓好新增耕地后期管护费用按  元/平方米拨付。在工程完
工申报验收前落实了耕作主体(凭土地流转、承包合同)并种植了农作物的(必须达到验收要求),按预计新增耕地面积  元/平方米拨付费用。在工程竣工验收一年后新增耕地管护较好并仍种植了农作物的,再拨付剩余费用。北京四名社区工作者
3、退出宅基地复垦施工费用(工程款)按  元/平方米进行公开招投标,工程款凭税务发票实行国库直接支付,并根据施工合同和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
(二)安置补助费:农民安置点由所在乡(镇)政府负责建设,优先妥善安置需安置的农户。并结合我县移民搬迁进城进园集中安置工作方案搬迁安置“三享受一支持”的补助标准,从危旧土坯房改造资金中据实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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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管理经费:为鼓励开展宅基地退出试点工作,管理经费按拆旧区总规模以    元/亩包干,涉及乡(镇)政府、村级和县国土局各    元/亩。管理经费在本方案批准后一个月内拨付  元/亩,余款在项目验收后拨付。
(四)成果编制等费用:项目组织申报至验收中涉及的勘测定界测量费,实施规划编制费,复垦设计与预算编制和评审费,项目拆迁施工放样费,监理费,招投标代理费,市、省竣工验收费,根据项目进展实际支出在另行拨付。铜陵社区
六、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4年 月  日前)2020考研分数线会涨吗
各乡(镇)政府自行组织召开项目退出宅基地试点村小组长、村组党员和村民代表参加的动员会,深入广泛宣传试点项目的重大意义。通过发放宣传单和征询意见表积极争取村民的支持与认可。对村民提出的意见和疑问要高度重视,及时解答和解决。积极动员村民投工投劳,参与项目建设。
(二)准备酝酿阶段(2014年 月 日-  月  日)
各乡(镇)政府要成立坚强有力的领导小组,制定周密、详细的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详细调查统计退出宅基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地上附着物的坐落、类型、成新度、数量、权属,核算拆迁补偿的标准、金额,并与权利人充分协商,征得户主签名认可;妥善做好被安置人员的生活过渡,制定安置方案以及安置点规划和建房计划。
(三)拆迁安置阶段(2014年  月  日-  月  日)
组织工作组深入退出宅基地试点村,在程序和补偿安置到位的基础上,按照“先易后难、规范有序”原则拆除和清理退出宅基地上所有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祠堂、古树可依实情保留)。大力推进拆迁、补偿和安置各阶段工作,做到无纠纷、无阻扰、无信访,按期完成各项任务,确保复垦阶段工作时序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