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7年上海领军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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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机关】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布日期】2017.06.06
【字 号】
【施行日期】2017.06.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考研的准考证号忘了怎么办∙【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
正文
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7年上海领军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区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市委各部委、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集聚和培养一批站在各领域科技前沿、具有国际视野和产业化能力的领军人才,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高地,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根据《关于加强上海领军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沪委组〔2005〕发字046号)、《上海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办法》(沪人〔2006〕107号),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上海领军人才选拔工作。现就选拔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及范围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工作和创业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符合下列条件的,可提出申报:
  (一)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即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要注重发现和选拔优秀青年领军人才。
  (二)符合“品德素质优秀、专业贡献重大、团队效应突出、引领作用显著、发展潜力较大”的基本条件。
  品德素质优秀:具有坚定的政治品德、优秀的学术道德、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江苏省属事业单位成绩查询  专业贡献重大:在相关领域已取得较突出的创新成果,为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团队效应突出:具有一支结构合理、创新创造能力较强的专业团队,团队核心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45岁以下成员一般不少于2人。
  引领作用显著:能够在本市、全国乃至世界范围内引领本专业、本学科、本领域的发展方向,起到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发展潜力较大:本人在相关领域显示出明显的创新能力、研发优势和发展潜力;团队成员具有较大发展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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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下列人员不在申报范围:
  已入选国家“万人计划”、中央和上海“千人计划”、上海领军人才培养计划的人员。
  担任局级及以上领导职务的人员(市管干部),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企事业单位领导。
  2015年、2016年已连续两次申报而未入选者,在本年度内无新的重大专业成果。
  二、选拔原则
  坚持紧紧围绕“四个中心”和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要求,以提高人才的创新创业能力为核心,以聚焦重点,服务发展、突出一线,团队优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为原则,深入实施上海领军人才培养计划。
  (一)聚焦重点,服务发展。突出 “四个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聚焦科技创新和创业、科技成果转化、战略性新兴产业及高新技术产业化,聚焦本市重要科技领域和重大产业领域,开展领军人才选拔工作。
  (二)突出一线,团队优先。以在科研、生产等专业技术岗位上创造优异成绩的创新创业团队带头人为选拔重点。对项目有利于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人才梯队建设良好的团队带头人,要优先列入领军人才培养计划。
  (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及时公开选拔工作信息,严格规范选拔工作程序,切实加强选拔过程监督,充分发挥专家评审、擂台赛等评价机制的作用,确保选拔结果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三、推荐平台
  2017年领军人才选拔推荐工作设立科技、教育、卫生、企业创新、金融、文化、现代农业和创业八个平台。各部门、各区根据被推荐对象的专业领域,向相应的领军人才选拔推荐平台进行申报。各平台负责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并向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推荐候选对象。各平台由市委相关部委和市政府委办局负责,具体安排如下。
  (一)科技领军人才选拔推荐平台,由市科技工作党委、市科委负责,承担从事基础科学研究、应用科学和技术研究与开发的领军人才的选拔推荐工作。上海高校招聘网最新招聘
  (二)教育领军人才选拔推荐平台,由市教卫工作党委、市教委负责,承担从事各类教育工作和高端人才培养的领军人才的选拔推荐工作。
  (三)卫生领军人才选拔推荐平台,由市教卫工作党委、市卫生计生委负责,承担从事临床医学工作和临床研究的各类领军人才的选拔推荐工作。
  (四)企业创新领军人才选拔推荐平台,由市国资委党委、市国资委、市经济信息化工作党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建设交通工作党委、市建设管理委、市商务委负责,承担各类企业创新领军人才的选拔推荐工作。其中,市国资委党委、市国资委负责本系统国有企业人才的选拔推荐工作,市经济信息化工作党委、市经济信息化委负责在沪央企、民营企业等创新人才的选拔推荐工作,市建设交通工作党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负责建设、交通、航运人才的选拔推荐工作,市商务委负责外资企业创新人才的选拔推荐工作。
  (五)金融领军人才选拔推荐平台,由市金融工作党委、市金融办负责,承担包括金融和会计领军人才的选拔推荐工作。其中,会计人才的申报受理工作由市财政局负责。
  (六)文化领军人才选拔推荐平台,由市委宣传部负责,承担包括哲学社会科学、新闻出版、文化艺术、文化产业、体育、法律等领域领军人才的选拔推荐工作。
  (七)现代农业领军人才选拔推荐平台,由市委农办、市农委负责,承担包括农、林、牧、渔等领域领军人才的选拔推荐工作。
  (八)创业领军人才选拔推荐平台,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承担创业领军人才的选拔推荐工作。市社会工作党委、市工商联、市合作交流办等部门共同做好选拔推荐工作。
  四、推荐途径
  (一)单位推荐
  各单位严格按领军人才选拔条件,按照行政或党组织隶属关系提出推荐人选(无行政或党组织隶属关系的,按行业或属地原则推荐),并向市行业主管部门或所在区推荐。行业主管部门、区严格把关,认真筛选,提出本部门、本区推荐人选,并根据人选专业领域向相关平台推荐。计算机二级成绩查询
  创业人才由各区人才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市社会工作党委、市工商联、市合作交流办受理推荐,并严格把关,认真筛选,提出推荐人选,向创业平台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