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农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务员考试刷题app哪个好【公布日期】2010.11.05
【字 号】沪农委[2010]330号
【施行日期】2010.11.0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
正文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农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沪农委[2010]330号)
各部、委、办、局,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农业事业单位干部人事部门:
  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发[2006]70号)、《〈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87号)、《关于农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7]97号)、《上海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沪委办发[2009]40号)和《上海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沪人社专[2010]34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农业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我们制订了《上海市农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11月5日   
上海市农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
  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87号)、《关于印发〈关于农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97号)、《上海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沪委办发[2009]40号),以及《上海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沪人社专发[2010]34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农业事业单位特点和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实施岗位设置的适用范围
  (一)本市所属各级农业主管部门(包括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乡镇企业、饲料、农垦、农村经营管理、农村能源和农业环境保护等主管部门)举办,或者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农业事业单位,都应按本实施办法实施岗位设置管理。
  (二)农业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都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
永州招聘网  岗位设置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农业社会团体,参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四)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农业事业单位,各类企业所属的农业事业单位和农业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及已转制为企业的农业单位,不适用本办法。
  (五)农业教育、科研、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事业单位,适用相关行业的实施办法。
  二、岗位类别
  农业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一)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
  (二)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分为专业技术主系列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农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单位主体业务确定专业技术主系列岗位。
  (三)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分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
中国教育网络电视台直播入口  已实现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四)特设岗位是根据农业事业单位特点和事业发展规律,为适应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等特殊需要,经批准设置的工作岗位。特设岗位为非常设岗位,不受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工作任务完成后,按照管理权限予以核销。
  三、岗位等级
  (一)管理岗位等级
  1、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根据农业事业单位的规模、规格、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
  2、农业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分为8个等级,按现行相当于局级正职、局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三至十级职员岗位。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
  1、专业技术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根据农业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隶属关系和专业技术水平等因素,根据农业行业现行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和本实施办法确定。
建造师信息查询  2、农业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专业技术高级岗位分7个等级,即一至七级。其中正高级岗位包括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包括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为员级岗位。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
  1、工勤技能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按照岗位等级规范、技能水平和工作需要确定。
  2、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按现行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分别对应一至五级技能岗位,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
  (四)特设岗位的等级根据实际情况,按照规定的程序和管理权限确定。
  四、岗位设置的结构比例
  根据农业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农业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类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
山东省乡镇公务员报名时间  (一)农业事业单位三类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设置
  1、主要履行法律法规授权或农业行政部门委托职能,承担执法监督、农业和农村事务管理任务的农业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50%,工勤技能岗位一般不高于单位岗位总量的10%。农业事业单位各等级管理岗位的职员数量,应当根据单位规格、规模和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确定各等级管理岗位的职数。
  2、主要以专业技术为社会提供公益性服务的农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工勤技能岗位一般不高于单位岗位总量的10%。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发[2006]30号)的规定,基层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农业技术岗位占岗位总量的比例不低于80%。
  3、主要提供农业技能型服务,开展试验、示范性生产等活动的农业事业单位,工勤技能
岗位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50%,管理岗位一般不高于单位岗位总量的15%。苏州园区管委会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