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从教育部阳光⾼考信息公开平台获悉,2021年上海第⼆⼯业⼤学招⽣章程已公布,具体详情如下:
  ⼀、院校全称:上海第⼆⼯业⼤学
  ⼆、就读校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海路2360号
  三、招⽣层次:■本科■专科
  四、办学类型:■普通⾼等学校■公办⾼等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上海第⼆⼯业⼤学
  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第⼆⼯业⼤学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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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第⼆⼯业⼤学招⽣领导⼩组是我校招⽣⼯作的决策机构,统⼀领导学校招⽣⼯作;上海第⼆⼯业⼤学招⽣就业处(招⽣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秋季统⼀招⽣的⽇常⼯作;上海第⼆⼯业⼤学招⽣监察⼩组是我校招⽣⼯作监察机构。
  七、招⽣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1、我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计划编制及使⽤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计划。
  2、各招⽣专业⽆男⼥⽐例限制
  3、本年度我校分省分专业招⽣计划、⾼考改⾰省市选考科⽬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招办)编印的2021年普通⾼等学校招⽣专业和计划相关⽂件。
  ⼋、预留计划数及使⽤办法
  本科招⽣计划的1%⽤于⽣源质量调控及同分数考⽣的录取
  九、专业培养对⼊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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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英语本科专业的⼊学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外,其他专业⼊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学后外语教学语种:⽇语专业为⽇语;应⽤韩语专业为韩语,应⽤英语为英语,其他专业的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或⽇语。
  ⼗、⾝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部和中国残疾⼈联合会印发的《普通⾼等学校招⽣体检⼯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经复查,⾝体健康状况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等学校学⽣管理规定》和本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录取规则
  我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的全国性加分政策。我校原则上认可考⽣具备的所有加分项中分⼀项,且不超过20分。
  ⼀、普通类专业
  依据普通⾼等学校招⽣全国统⼀考试(秋季统⼀考试)成绩,录取规则为:
  1.投档⽐例:学校根据招⽣所在省市(⾃治区)的实际⽣源情况及省级招办的相关规定确定投档⽐例。其中:平⾏志愿调档⽐例原则上不超过105%。
  2.专业录取:对进档考⽣,依据投档成绩,按分数优先原则,从⾼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专业间⽆级差分。
  3.同分⽐较:⾼考综合改⾰省份(⾃治区),上海考⽣学校认可上海市的投档位序分(号),其他省份(⾃治区)按照语⽂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的⾼低顺次决定排序。⾮⾼考综合改⾰省份(⾃治区),学校认可各省份(⾃治区)的投档位序分(号),⽆投档位序分(号)的省份,⽂科按语⽂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的⾼低顺次决定排序;理科按数学成绩、外语成绩、语⽂成绩的⾼低顺次决定排序。
  4.专业调剂: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学校视其综合情况作调剂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在所填报专业录取已满的情况下予以退档。
  ⼆、艺术类(设计学类)专业
  依据普通⾼等学校招⽣全国统⼀考试成绩和省级招办组织的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成绩,录取规则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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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总分:提供折算总分的省市依据其折算总分,不提供折算总分省市按我校折算总分。总分=(⽂化投档成绩÷⽂化成绩满分+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成绩满分)×50。
2021安徽省考公务员职位表  2.专业录取:对⽂化和专业成绩均达到招⽣所在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分线的考⽣,进档后依据总分⾼低,按分数优先原则,从⾼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专业间⽆级差分。
  3.同分处理:总分相同时,按专业统考成绩、外语成绩、语⽂成绩、数学成绩的⾼低顺次决定排序。
  4.专业调剂:参照普通类专业。
  三、其他相关规则
  1.政策性加分在专业录取时计⼊总分。
  2.学校⽣源不⾜时,省级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通过征集志愿后投档,投档⼈数按不超过公布招⽣计划的缺额数;若⽣源仍不⾜,学校可将剩余的招⽣计划调配⾄⽣源充⾜的省市安排录取。
  3.内蒙古⾃治区进档考⽣,如考⽣投档数超出计划数,先按照分数优先以及同分⽐较原则划定招⽣计划1:1的考⽣范围,然后按照“招⽣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进⾏录取。
  ⼗⼆、收费标准
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时间  学费标准:普通本科专业:5000元/年;艺术类本科专业:10000元/年;普通⾼职专业:75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职专业[(计算机络技术,中美合作)、(现代物流管理,中美合作)]22500元/年。收费依据[沪价⾏(2000)第120号]、[沪教委财(2000)第27号]、[沪价费(2003)第56号]、[沪财预(2003)第93号]、[沪价费(2015)10号]、[沪发改规范(2018)2号]
  住宿费标准:4⼈间:1200元/年;6⼈间:1050元/年。收费依据[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三、资助政策迁安人事网
  我校认真执⾏国家和本市相关学⽣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可通过“绿⾊通道”申请⼊学,⼊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国家励志奖学⾦、上海市奖学⾦、国家助学⾦、国家助学贷款、勤⼯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优秀学⽣奖学⾦、海外项⽬奖学⾦、单项奖学⾦(含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的⾃强奖学⾦)等。我校: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辍学。
  ⼗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按照招⽣“阳光⼯程”的统⼀要求,我校秋季统⼀考试招⽣全程接受本校招⽣监察⼩组监督。举报电话:50217812
  ⼗五、址及
  学校:
  招⽣办:
  :50217411;50214975
  ⼗六、其他须知
  1.学校部分专业实⾏专业培养,新⽣⼊学⼀年后可在专业内转专业(具体要求根据学部相关规定),同时也可以根据我校教务处关于转专业的具体要求进⾏转专业。
  2.⾼本贯通试点专业的有关情况详见学校公布《2021年上海第⼆⼯业⼤学材料成型与控制⼯程(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本贯通项⽬招⽣简章》相关内容。
  3.其他情况详见学校招⽣及相关招⽣宣传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