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09.09.06
【字 号】黔建施通[2009]397号
【施行日期】2009.09.06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考研究生要多少分才能考上(黔建施通〔2009〕397号)
各市(州、地)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委明电〔2009〕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09〕158号)要求,我厅定于2009年9月份开展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检查今年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两个责任主体”安全生产责任规定的落实情况;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开展情况;以及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开展督促检查专项行动的贯彻落实情况;严厉打击建筑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推动隐患排查治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保证党和国家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的全面贯彻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实处,确保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和好转。
  二、检查时间和方式
  检查时间:本通知下发之日至9月30日。
  检查方式:企业自查自纠,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省厅督查。
贵州公务员省考成绩排名  1.企业应成立检查组,对本单位承建的所有在建项目进行检查,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应当及时进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要按规定上报。
  2.县(市、区、特区)建设局抽查在建项目数量不少于本行政区域内总数的20%。
  3.市(州、地)建设局抽查不少于3个县(市、区、特区),抽查在建项目不少于本行政区域内总数的5%。
2021年浙江公务员考试成绩  4.我厅抽查2个地区,抽查在建项目6个(水利、公路工程各1个,房建工程4个)。
  三、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全省范围内的在建房屋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拆除工程。
  (二)检查内容:
  1.主管部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部署、省政府办公厅“两个责任主体”安全生产责任规定、省厅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实施方案,以及深化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开展督促检查专项行动的情况。
  2.建筑施工、监理企业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施工、监理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及“三类人员”、特种操作人员等人员持证情况;脚手架、深基坑、高大模板、起重吊装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制定、论证和执行落实情况;
  3.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和庆祝活动安全保障措施情况;建筑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及有关物资、设备配备和维护情况;
  4.建筑安全生产事故查处情况。
  四、省厅督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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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份,我厅将与省安监局、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质监局组成联合检查组进行督查。
  检查组组长:
  姬保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经济师报考  检查组成员:
  邱 宁(省安监局)
  丰启顺(省水利厅)
  程志强(省交通运输厅)
  杨 鹏(省质监局)
  梁 余、王 巍、姜洪武(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检查地区:黔南州、黔东南州各检查项目2个。具体事宜电话通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大检查工作,制定具体检查方案,明确检查重点、工作职责确保大检查迅速展开。要把把安全生产责任逐级分级,落实到人,通过深入细致的检查,进一步排查和消除各种隐患,夯实安全生产管理基础。
  (二)深入扎实,确保实效。各单位要组织开展好大检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责令停工整改,防止隐患酿成事故;对于重大安全隐患一时难以整改消除的,要24小时监控,严防死守,取保安全。
  (三)严格检查,及时总结。各市州地建设局要在认真开展检查的基础上,将检查情况于9月20日前报我厅施工管理处。二级考试成绩查询入口
  附件:
  1.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略)
  2.各责任主体安全生产行为检查表(略)
  二○○九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