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北省市县乡公务员四级联考公告
一、报考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1日至2002年6月30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经招录机关同意,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9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一般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艰苦边远地区县市、区职位学历可放宽到高中、技工院校、中专;
七具有报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八具有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报考程序
一查询职位
各招录机关具体的招考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职位表,报考人员可于2021年6月23日起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
二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按以下步骤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名时间为6月30日9:00至7月6日17∶00。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主要介绍考试安排、考务流程等、《湖北省2021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主要介绍具体政策规定、网上报名技术操作及《湖北省2021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职位表》主要介绍招考单位、招考数量及报名资格条件,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填写诚信报考信息,如实并完整注册个人基本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选择合适职位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可选择一个职位报名已经报考涉密等线下招考职位的人员不得网上注册报名,如果重复报名缴费则网上报名无效,也不退还报名费,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6月30日至7月5日,省人事考试院将每天发布一次报名数据,引导考生合理选择职位。
报考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的,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有恶意
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北方人才网招聘辅警
2.报名资格网上初审。报考人员可于6月30日至7月8日期间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6月30日9∶00至7月6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已提交尚未审查的和通过资格初审的,均不能修改本人注册信息或改报其他职位。报名初审不通过的,可完善个人注册信息后重新报考原职位或改报其他职位。7月6日17∶00后,所有人员均不能再修改个人注册信息或改报职位,请考生尽早报名,以免报名截止后因资格初审不通过而错失考试机会。
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
涉及职位公告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基层工作经历、其他招录资格条件以及是否具有回避情形等相关信息的咨询,考生应于工作时间内,与招录机关联系。省直机关、省监狱戒毒系统、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和各地公务员主管部门可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招考部门和信息发布网站下载”栏目查询,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招录机关在各地指定网站查询或咨询各地公务员主管部门。
三网上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于7月9日9∶00至7月13日17∶00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缴费确认,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缴费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指定时间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8月17日9:00至笔试前从该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准考证保存到公示拟录用人员阶段。
报考线下职位的人员,由招录机关缴费确认并发放准考证。面向村社区干部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的职位,不收取报名费,由各地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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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笔试科目
报考面向村社区干部考试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职位的,只进行《综合知识测试》一科考试。其他职位均须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乡镇街道机关职位单独命制《申论》题本。报考公安机关职位的人员,还需参加公安专业科目考试。笔试有关要求详见考试大纲。
二笔试时间
8月22日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8月22日下午14:00-16:30申论
8月23日上午9:00-11:00公安专业科目考试
8月23日上午9∶00-12∶00综合知识测试
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根据考试报名情况,考点将设置在武汉市和部分市州。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处于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三查询成绩
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在笔试阅卷结束后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相关违纪违规信息在查询分数界面一并告知。对基层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在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时将予以倾斜。
四、资格复审
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前,达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职位,组织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多计划职
位,按核减后的职位计划数组织资格复审,所核减的空缺职位在后期另行组织第二次考录。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由招录机关按照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依据笔试折算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凡放弃资格复审,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由招录机关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折算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后,对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职位,除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开考的艰苦边远地区、紧缺专业人才等职位外,一律取消、合并或按比例核减考录计划。
五、专业科目考试
部分需要进行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专业科目考试设置情况及相关事项将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
六、面试
一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职位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该职位可正常开考。对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本场考试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平均分以上的,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二综合成绩折算
考生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折算。
不组织专业科目笔试的,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成绩×0.55+申论试卷成绩
×0.45×0.5+面试成绩×0.5。
公安机关职位,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成绩×0.40+申论试卷成绩×0.30+
公安专业科目考试×0.3×0.5+面试成绩×0.5。
其他组织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成绩×0.55+申论试
卷成绩×0.45×0.4+专业科目考试×0.2+面试成绩×0.4。
面向村社区干部考试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职位,综合成绩=综合知识测试×0.5+面试
成绩×0.5。
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七、体能测评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监狱机关、强制戒毒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面试结束后
需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标准按《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48号执行,体能测评三个项目中,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每项体能测评成绩由考生当
场签字确认。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作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八、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人选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向村社区干部考录乡镇街道公
务员的职位按计划录用人数1∶1.5差额确定,其他职位按职位公告要求确定。
成人高考成绩查询官方一组织体检
体检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
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报考公安机关、监狱机关、强制戒
毒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等职位,还须符合《关于印发公务员
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对身体条件的要求,《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
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二组织考察
考察前,考生提交个人自传1500字左右,考察组结合个人自传,通过个别谈话、实
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全面了解考察对象
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工作表现、身体心理健康
情况、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立场、政治思想、政治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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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道德修养,并对报名资格进行复查,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
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考察情况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主要依据。
体检、考察可同步组织实施,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由招录机关根据
需要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由招录机关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在报考同职位
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九、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公示和录用审批
招录机关党委党组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
优确定拟录用人员。
认真落实好干部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对政治
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对未达到公务员基本素质标准,有公务员职业应当禁止
行为的;曾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影响公务员形象的;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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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意识较差的,以及其他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
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以下人员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参加公务员、选调生考试已公示拟录用后无正当理
由拒不报到、试用期内无正当理由主动放弃录用资格、违反国家规定最低服务年限、新录
用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取消录用资格等情形未满5年的人员截至2021年6月30日;在参加公务员考试中,有拒不服从管理安排、滋扰纠缠或辱骂恐吓考录工作人员、捏造歪曲事实诬告他人、通过非正常途径、手段扰乱考录秩序等违反考试录用
纪律的人员;档案资料不清、个人历史不明,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人员;隐瞒个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涉毒的人员;不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心理素质的人员;违
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录用为公务员或录用到所报考职位的情
形的。
拟录用人员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或各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网站公示,接受社会和
考生监督,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
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等信息,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
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对反映
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
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公示后因拟录用人员放弃录用资格等原因造成职位空缺的,不再组织递补。录用审批
后放弃录用资格的,由招录机关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其录用资格。
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