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3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一、 社会政策的特点、运行及发展
1、 社会政策的特点及原则
国考公告14日起报名社会政策的特点:①社会政策具有社会性的目标。②社会政策要体现全社会公有的社会价值。③政府的社会政策德基本内容是向广大社会成员,尤其是其中的困难体提供各种社会服务,以满足人们的基本需要。④社会政策是社会服务于社会管理相结合的政策体系。⑤社会政策坚持福利性的原则。⑥社会政策具有社会目标与经济目标相协调的特征。
社会政策的目标及功能:①满足民生需要。②保护人权。③维护社会公平。④解决社会问题。⑤促进社会和谐。功能:①社会政策的经济功能:人力资本投资的功能、调解经济运行的功能、激励劳动积极性的功能。②社会政策的社会功能:收入再分配的功能、社会投资和社会建设的功能、社会政策的社会控制功能。③社会政策的政治功能:社会政策的社会管理功能、调解各体利益矛盾的功能、增强执政党执政基础和维护政治稳定的功能。
社会政策的原则:①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②以人为本、尊重人权的原则。③基本公共
服务均等化原则。④社会保护的原则。⑤政府与民间相结合的原则。
社会政策的基本运行方式:①资金的筹措方式。②社会服务的提供方式。③社会服务的付费方式。
2、 社会政策运行
社会政策的构成要素:社会政策的主体、对象、资源
社会政策的过程:社会政策制定、实施、评估、调整等四个阶段构成。
社会工作者在社会政策过程中的作用:①典型示范。②建言献策。③间接服务。④直接服务。⑤外部评估。⑥内部评估。
3、 2023北京公务员报名入口社会政策的发展
国际社会政策的发展:①现代社会政策体制的建立。②战后西方“福利国家”社会政策的形成于发展。③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来“福利国家”社会政策的改革。
现代社会政策实践发端于欧美国家。西方社会政策实践的发端最早可追溯到1601年的英国《伊丽莎白济贫法》,《济贫法》是世界上第一个以政府发布法令的方式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它的发布开创了政府干预社会福利事务的先河。但欧洲各国大规模的社会政策实践是在工业化的促进下,在19世纪以后才发展起来的。
我国社会政策的发展:①我国计划经济时期的社会政策的特点。②改革开放后我国社会政策的转型。③当前我国社会政策新的发展趋势。
二、 我国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的特点、内容和体系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的特点及主要内容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的特点:社会工作的法规与政策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国家立法机关、政府行政机构和具有管理职能的社会工作行业组织为规范社会工作组织建设、人员管理和职业活动等事项,并促进社会工作发展而制定和发布的各种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行业规范文件。在社会工作职业体系比较成熟的国家里,这类法规与政策体系比较健全,对社会工作的运行和发展起到重要的作用。另一类是在社会工作实践中涉及到国家法律、
法规与政策,儿童社会工作要遵循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和法规等。由于社会工作的领域相当广泛,因此所涉及的法规和政策也相当多。从数量上看,第二类的法规与政策是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体系中的主体部分。这一类的社会工作的法规与政策主要反映了政府的社会政策,是社会政策的表达形式。因此,学习和掌握社会工作的法规与政策,在很多程度上是学习和把握一个国家的社会政策体系。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的主要内容:①社会救助法规与政策。②针对特定人的法规与政策。③婚姻家庭法规与政策。④人民调解、信访工作、社区矫正和戒毒等方面的法规与政策。⑤优抚安置法规与政策。⑥社区建设法规与政策。⑦公益慈善事业与志愿服务的法规与政策。⑧民间组织发展的法规与政策。⑨劳动就业的法规与政策。⑩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法规与政策。11、社会保险法规与政策。12、社会工作的法规与政策好包括规范社会工作职业活动的各种法规与政策。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的体系: 法规、政策和国际公约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与社会工作实践的关系:社会工作是制度化的助人服务体系,因此要求必须按照国家的法律、政府的法规和政策运行。从这个角度上说,社会工作实际上被纳入
到了政府的社会政策行动体系,在实施政府社会政策过程中发挥重要的作用。同时,社会工作的实践促进了相关法规与政策的完善和发展。
三、 我国社会救助法规与政策
广东高等教育自学考试1、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法规与政策
城市低保的对象:城市低保的对象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的持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主要有以下四类人员:①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②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③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④其他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城市低保办事机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规定,城市低保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①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低保的管理工作;财政部门按照规定落实城市低保资金;统计、物价、审计、劳动保障和人事等部门分工负责,
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城市低保的有关工作。②县级民政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和镇人民政府(统称管理审批机关)负责城市低保的具体管理审批工作。③居民委员会根据管理审批机关的委托,可以承担城市低保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④在全国层面,则由民政部负责全国城市低保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城市低保标准确立的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对城市低保标准做出了一般性原则规定,即城市低保标准,按照当地维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费用,并适当考虑水电燃煤(燃气)费用以及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费用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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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低保待遇的申请、审批和发放程序:《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规定,城市低保金申请、审批和发放应遵循以下程序:①申请。申请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②审批。城市低保待遇,由其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初审,并将有关材料和初审意见报送县级民政部门审批。管理审批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人提出申请之日起的30日内办结审批手续。对不符合享受城市低保待遇条件的,管理审批机关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③发放。城市低保待遇由管理审批机关以货币
形式按月发放;必要时,也可以给付实物发放。发放低保金,应尽量通过金融系统实现社会化发放,确保低保对象按月、及时、足额领取低保金。在审批低保金时,管理审批机关需视城市低保对象的不同情况,批准其全额享受或者差额享受。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保障对象批准其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对其他保障对象均按其家庭人均收入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
城市低保的管理与监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提出了如下城市低保的监督复核机制。①管理审批机关为审批城市低保待遇的需要,可以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调查核实。②对经批准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城市居民,由管理审批机关采取适当形式以户为单位予以公布,接受众监督。任何人对不符合法定条件而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都有权向管理审批机关提出意见;管理审批机关经核查,对情况属实的,应当予以纠正。③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城市居民家庭人均收入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告知管理审批机关,暴力停发、减发或者增发城市低保金的手续。④管理审批机关应当对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城市居民的家庭收入情况定期进行核查。⑤财政部门、审计部门依法监督城市低保资金的使用情况。
2、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法规与政策
农村低保的对象: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是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主要是因病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的农村居民。
农村低保办事机构
农村低保标准确立的依据: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能够维持当地农村居民全年基本生活所必需的吃饭、穿衣、用水、用电等费用规定,并报上一级地方政府备案后公布执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要随着当地生活必需品价格变化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适时进行调整。
农村低保待遇的申请、审批和发放程序:申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一般由户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村委会受乡政府委托,也可受理申请。受乡政府委托,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村委会对申请人开展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组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后提出初步意见,报乡政府;乡政府审核后,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乡政府和县级民政部门要核查申请人的家庭收入,了解其家庭财产、劳动力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并结合村民民主评议,提出审核、审批意见。在核算申请人家庭收入时,申请人家庭按国
家规定所获得的优待抚恤金、计划生育奖励与扶助金以及教育、见义勇为等方面的奖励性补助,一般不计入家庭收入,具体核算办法由地方人民政府确定。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申请情况和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民主评议意见,审核、审批意见,实际补助水平等情况要向社会公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原则上按照申请人家庭年人均收入与保障标准的差额发放,也可以在核查申请人家庭收入的基础上,按照其家庭的困难程度和类别,分档发放。
农村低保的动态管理:乡政府和县级民政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定期或不定期调查了解农村困难众的生活状况,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众纳入保障范围,并根据其家庭经济情况的变化,及时按程序办理停发、减发或增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手续。保障对象和补助水平变动情况都要及时向社会公示。
3、 农村五保户供养法规与政策
农村五保供养的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规定,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抚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抚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农村五保供养的内容:①供给粮油、副食品和生活用燃料。②供给服装、被褥等生活用品和零用钱。③提供符合基本居住条件的住房。④提供疾病,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⑤办理丧葬事宜。
两会的核心内容农村五保供养的形式:《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规定,农村五保供养分集中供养与分散供养两种形式。
农村五保供养的标准:《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规定,农村五保供养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村民的平均生活水平,并根据当地村民平均生活水平的提高适时调整。
农村五保供养的申请与审批程序:①申请与评议: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应当由本人向村委会提出申请,并应提供相关申请材料;因年幼或智力残疾无法表达意愿的,由村民小组或其他村民代为提出申请。经村委会评议,符合条件的,在本村范围内公告;无重大异议的,由村委会将评议意见及相关材料报乡政府审核。②审核与审批:乡政府英自收到评议意见之日起华中科技大学考研招生网2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将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县级民政部门应自收到审核意见之日起20日内做出审批决定。对符合五保供养待遇的,发放《农村五保供养证书》;不符合条件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农村五保供养的管理:①县级人民政府和乡政府应当为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提供必要的设备、管理资金,并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②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应当建全内部民政管理和服务管理制度。③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应当经过必要的培训。④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可以开展以改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生活条件为目的的农副产品生产,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对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开展农副业生产给予必要的扶持。⑤乡政府应当与村委会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签订供养服务协议,保证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享受符合要求的供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