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社会工作发展的现状及其经验反思

广东社会工作发展的现状及其经验反思
中山大学社会学与社会工作系  张和清 向羽
 
社会工作是十七大以来中国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的一个重要领域。广东利用毗邻港澳的区位优势,秉承勇于改革的传统,在实践中先行先试,探索了政府主导下的社工组织发育与购买服务的社会工作发展模式,广东这一做法先后多次经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广东省党政领导人视察后给予高度的肯定。近年来广东社会工作呈现出急速发展的态势。
广东社会工作发展的现状如何?有哪些特点?还存在什么问题?本文通过对上述问题的思考,期望对中国社会工作的可持续发展有所借鉴。
一、 广东社会工作发展现状
(一)政府成立相应职能机构,推动社工组织发育和行业管理
为了推动社会工作发展,广东省逐步建立和形成了社会工作发展的领导体制和管理机制。
2011年8月广东省正式设立“社会工作委员会”,这个机构规格比较高,主任由广东省委副书记担任,成员由省委省政府24个职能部门人员组成,它既是省委的工作部门,又是省政府的职能机构,主要职能是: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要求,牵头制定并组织实施社会工作总体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相关部门起草社会工作方面的政策法规;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全省社会工作,督促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参与拟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方面的政策;推进和创新众工作,协调建立健全众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配合推进社会领域党建工作;研究推动社会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创新。[1]江苏三支一扶通过率高吗同时,广东省下属各市、县(区)也相应成立社会工作机构,截至2012年广东下属各市、县(区)均已成立社会工作委员会。
为了适应社会工作发展的需要,2009年8月广东省民政厅新增社会工作处作为社会工作主管部门,职能是:“会同有关方面按规定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承担社会工作师登记注册管理工作,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承担民
政科技管理工作”。广东省各市县民政部门也相应设立了社会工作职能部门。国考补录是什么意思求详解
广东省社会工作委员会以及政府民政部门成立社会工作职能机构,在引导、管理和规范社会工作发展上起到积极作用。另外,在政府主导和推动下,2010年3月成立了广东省民政厅主管,具有专业性、独立性的民间社会团体“广东省社会工作师联合会”,各地还成立了民政部门业务指导的社会工作行业协会,如广州、深圳、东莞、珠海等社会工作行业协会。这些民间组织以及行业协会在促进行业规范、培育社工人才、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二)“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成为社会工作发展的主流模式
广东社会工作发展起步于珠三角地区,最早起源于深圳,深圳率先擎起“政府购买社会工作岗位”的发展模式。广州则在“购买项目”方面探索了一条独特的做法。2008年广州市政府在汶川抗震救灾过程中尝试与高校社会工作专业以及社会组织建立三方优势互补的合作伙伴关系,在紧急救助过程中以专业理念(公平正义,助人自助等)凝聚人心、以专业知识相互学习、以助人自助团队合作,逐步形成了被中国社工界公认的政府引领,提供资源,让渡空间,专业自主发展的社会工作“广州模式”,并且,在汶川抗震救灾以及灾后重建过程
中,成为全国建站时间最早,坚守时间最长的灾害社会工作项目。很快,广州市把这一模式推广到社会服务领域,最初是购买“单项社工服务”。到2010年,在考察新加坡、香港等地社会工作发展经验的基础上,广州市委、市政府提出建设社区家庭综合服务中心、购买“综合服务”的发展策略,并确定在20个街道进行街道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工作。 2011年广州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全面推行购买“综合服务”,加大街道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力度,到2012年8月,又有130个街道办事处建成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广州市这一做法逐渐成为引领广东乃至全国社会工作发展潮流。
2011年5月,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暂行办法》,这是中国首个省级层面出台的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政策,就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基本原则、购买范围、供方条件、资金安排等进行了详细规定。2012年5月广东省政府印发《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政府贯彻执行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暂行办法》。各地方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规范和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的政策。广州市制定了《广州市政府购买社会服务考核评估实施办法》和《广州市街道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实施政府购买服务流程规范》;深圳市制定了《政府购买社工服务合同》、《政府购买社工岗位需求规定》;东莞市出台了《东莞市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实施办法》、《东莞
市考核评估实施办法》等制度;珠海市民政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了《珠海市关于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考核评估实施办法》等等。
在各级政府的推动下,出现了大量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社工机构,使得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成为广东社会作发展的主流模式。
(三)三股力量合作共同推动社会工作的发育和发展
在广东社会工作发育和发展过程中,有三股力量在社会工作的发育和发展中有不可忽视的作用。这三股力量分别是政府、从事社会工作专业研究和教育的专家以及民间长期从事社会服务的实务工作者,他们有着各自的优势。政府有大量的公共服务资源,社会工作专业研究和教育的专家具有专业理念和方法,实务工作者具有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熟悉解决问题的渠道和政策、熟悉政府运作流程。三方借助民间社会团体的平台,在政府的支持下实现紧密合作,产生了易为民众接受的服务方法和良好的效果,在推动社会工作发育和发展,诸如社会工作本土化的研究、宣传、培训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三方的合作最早始于2008年5、12汶川大地震。2010年,在社会工作协会的平台上三者合
作,组织了首开全国先河的社工督导人才培训班,从课程策划、师资力量的组织、学员的甄选、学习成效的评估,制定一系列制度,督导人才的培训学习周期为一年,至2012年已有3批共150名社工参加学习,已有70多人毕业,从事社工初级督导工作;同年,受民政部门委托,就社会工作老年人服务、青少年服务等七类服务质量方面研究制定了标准;同时开展对社会服务试点项目的立项评估和效果评估,就服务标准和评估方法开展研究,并于2011年组成20人的评估小组,承担广州市20个试点街道的家庭综合服务中心成效评估,从经费投入到服务效果的产出、从服务场地的建设到专业方法的应用、从资金的管理到社工工资福利待遇的状况,实施评估。为政府决策和社工机构的健康发展做了早期探索,积累了经验。
正是从2008年至2012年这几年间,政府与理论工作者以及实务工作者的联手,为社工师专业资格考前培训、社工各领域实务培训、社工危机介入能力训练、社工管理人员的财务管理、行政管理等方面的训练、社工机构之间的智慧经验分享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尽力提升社工的能力,为极速发展的广东社会工作创造条件。
(四)社工机构及其服务迅猛增长
国家公务员遴选网站政府职能转变,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这一政府让渡空间的做法,为广东省社会工作的发展创造空前的发展机遇,同时广东省各级党委和政府不断出台有利于社工发展和规范社工发展政策文件。2011年5月24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暂行办法》,明确提出包括社工服务在内社会公共服务与管理事项,原则上应通过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方式,逐步转由社会组织承担;2011年9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强调切实转变政府社会管理职能,明确“建立以政府购买服务为主要形式的财政支持社会工作发展机制”。
护士资格证书查询2010年以来,广东省内的社会工作得以空前发展,具体体现在政府购买社工服务投入的快速增长、社工机构及专业社工队伍数量的激增、社工服务领域的拓展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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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广东全省用于购买社会服务的资金仅为8893万元,到2012年全省用于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经费投入达到5.7亿元,相当于2009年的6.45倍;2009年全省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仅58家,到2012年10月,已达到298家,是2009年的5倍;自2008年全国实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以来,广东省参与职业水平考试的人数不断增长,通过水平测试取得社会工作专业资格证书的人数不断增多,2009年持证人数为6404人,2012年底,仅珠三角
地区就达到14210人;社工服务范围进一步扩大,在优先服务老年人、残疾人、儿童青少年、低保家庭等重点人后,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逐步扩大到社会福利与救助、残障康复、禁毒帮教、社区矫正、就业援助、职工帮扶、纠纷调解、应急处置等领域,社会工作专业服务范围从城市扩展到农村,服务对象也从传统的儿童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延伸扩展到流动人口、受灾众和有特殊需要的妇女等体。
二、2010年以来广东省社会工作发展的特点
(一)政府主导
政府在推动社会工作发展上起主导作用。大力发展社会工作本身就是政府探索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领域。广东省社会工作委员会以及民政厅社会工作处成立后,出台了一系列推动社会工作发展的政策,形成了发展社会工作的制度框架体系,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类:一是由省委、省政府出台的社会工作整体制度文件;二是关于政府购买社工服务的专项政策文件;三是各地方党委、政府关于发展社会工作、建立政府购买社工服务的具体操作制度。既有统领本地社会工作全局发展的制度建设的政策性文件,也有社会工作试点实施、财政支持、岗位设置、薪酬待遇、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和继续教育、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
度、民办社工服务机构培育发展、行业组织职能及规范等专项和操作性文件,极大地推动了本地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