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河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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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人事考试中心【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2017.07.17
【字 号】三政办〔2017〕83号
【施行日期】2017.07.1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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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河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三政办〔2017〕83号
 
各镇人民政府,燕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科技园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机场办,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廊坊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三河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责任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17日
 
三河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责任分工方案
  2017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深入贯彻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及其实施细则、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精神,认真落实中共廊坊市委办公室、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责任分工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不断拓展公开广度和深度,助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中心工作,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
  一、围绕“稳增长”推进政务公开2022国家公务员职位表下载
  (一)加强预期引导。围绕积极的财政政策、稳健的货币政策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等方式深入解读政策背景、依据、目标任务、涉及范围等,及时准确将政策意图传递给市场主体。加强政务舆情的收集研判,
针对涉及我市经济发展的误导和不实信息,及时解疑释惑,澄清事实,增强各方对经济稳中向好的信心。按月公开全市财政收支情况,主动解读财政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定期组织召开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及时发布解读社会关注的重要指标数据,增加反映质量、效益、结构、新经济发展以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情况等方面的内容,引导社会各方正确认识经济形势。做好市委、市政府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公开,加大问题典型和整改典型公开力度,促进政策落地生根。(牵头单位:市发改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人行三河支行、市统计局、市审计局、市外宣办、市政府督查室)
  (二)推进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公开。围绕新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以及促进创业创新、保障和改善民生等税收优惠政策,做好在政府网站集中发布、利用新媒体主动推送、加强政策宣讲等工作,帮助市场主体将政策用足用好。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展示、实时更新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让政府收费项目公开透明。及时公开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降低物流成本、降低企业用电用地用矿等要素成本的各项政策措施以及执行落实情况,扩大传播范围,让更多市场主体知晓政策、享受实惠。适时公布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执行情况和实际效果,定期公布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和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牵头单位:市发改局、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
、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三)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加大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明确公开的主体、范围、程序等。围绕易地扶贫搬迁、重大水利工程、现代农业、生态环保等重大建设项目,做好审批、核准、备案等结果公开,着力推进实施过程信息公开。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运行,统一发布依法应公开的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以及履约信息。(牵头单位:市发改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行政审批局)
  (四)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全面公开PPP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项目进展等信息,做好项目准备、实施等阶段公开工作,加大对社会资本参与方式、项目合同和回报机制等内容的公开力度,着力提高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激发社会资本的参与热情。(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局)
怎么自己打印四级证书  二、围绕“促改革”推进政务公开
  (一)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以清单管理助推减权放权,涉及政府部门的管理和服
务事项都以清单形式确定并向社会公开,2017年底前形成全市较为完备的“综合清单+专项清单”公开管理体系。深化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开工作,根据权责事项取消、下放、承接情况动态调整,并通过在政府网站集中发布、开设反馈意见信箱、开展互动交流等方式,让公众了解放权情况,监督放权进程,评价放权效果。各相关单位要在门户网站全面公开和及时更新监管清单、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清单、固定资产投资核准目录清单和禁投产业目录清单、企业收费和罚没清单。围绕年内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目标,要汇总形成并统一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公开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积极推动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责任清单、安全生产监管清单等的研究制定工作,确保2017年11月底前全部公布实施。及时公开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修改、废止、失效情况,并在政府网站已发布的原文件上作出明确标注。(牵头单位:市编办、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府法制办)
  (二)推进政务服务信息公开。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大力推动政务服务向网上办理延伸,优先推动企业注册登记项目投资、创业创新以及与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上网。2017年9月底前,完成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实施清单
、编码等规范完善工作,并向社会集中全面公开。2017年11月底前,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和实体政务大厅,集中全面公开与政务服务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办事指南、审查细则、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和网上可办理程度,以及行政许可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机构名录等信息,并实行动态调整,确保线上线下信息内容准确一致。(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编办、市燕郊政务服务中心、市政府法制办、市工信局)
  (三)推进国资国企改革信息公开。做好国有产权交易、增资扩股项目的信息披露和结果公示工作,建立产权交易机构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信息同步发布。按月公开全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主要经济效益指标、主要行业盈利、重大变化事项等情况。依法依规公开所出资企业生产经营、业绩考核总体情况,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市属企业改革重组结果,市属企业负责人重大变动、年度薪酬,以及市属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重点工作情况。指导市属企业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信息公开。做好农产品价格信息公开工作,每周发布市内批发市场价格,每月发布批发市场价格形势分析报告,及时反映市场供求关系。加大惠农政策公开力度,深入解读承包土地“三权分置”、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农业补贴、农村劳
动力转移就业、农民创业创新等政策措施,通过编印操作手册、组织专题培训、驻村干部讲解等方式,真正让农民众看得到、听得懂。及时公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等工作进展情况,方便农民众知情、参与和监督。(牵头单位:市农业局、市粮食局、物价局)
  (五)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信息公开。加大营改增相关政策措施、操作办法、改革进展及成效公开力度,密切跟踪企业对全面推开营改增政策的舆情反映,及时回应社会各界关心的问题。完善政府债务信息公开相关规定,指导督促财政部门公开本地区政府债务种类、规模、结构和使用、偿还等情况,强化对政府债务的监督。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各单位要按照规定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通过政府网站的财政预决算专栏,集中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对公开内容进行分级分类,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三、围绕“调结构”推进政务公开
  (一)推进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工作公开透明。加大支持创业创新、推动新产业健康发展、提升改造传统产业等政策及其执行情况的公开力度,及时发布典型经验做法,调动
企业和科研人员参与新旧发展动能接续转换的积极性。制定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方面监管政策时,要通过征求意见、听证座谈、咨询协商等方式,扩大相关市场主体的参与度,使出台的政策更加适应新产业发展。注重收集公众对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政策的反应,主动及时做好解疑释惑和舆论引导工作。(牵头单位:市发改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
  (二)推进化解过剩产能工作公开透明。健全去产能公示公告制度,实行“事前公示、事后公告”。根据年度目标任务要求,适时向社会公示承担化解钢铁过剩产能任务的企业名单及拟停产的冶炼设备、公告已停产的冶炼设备、冶炼设备拆除情况。冶炼设备暂不具备拆除条件的企业向社会公开承诺不再恢复生产,同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完成年度压减任务的企业在省压减产能工作验收组验收合格后,同时在省级主管部门网站公告企业名单。各单位要利用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发布化解过剩产能相关信息。督促指导市属企业做好去产能公示公告工作。(牵头单位:市发改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政府信用办)
  (三)推进消费升级和产品质量提升工作公开透明。定期发布消费市场运行情况分析报告,
重点公开与众密切相关的消费品和全域旅游、体育健身、医养结合、健康管理、文化创意等新兴服务业的消费情况,引导消费升级。推进产品质量监管政策法规、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公开。做好执法专项行动信息公开,公开质量违法行为处罚结果、缺陷产品名单及后续处理情况,促进中高端产品供给。及时公布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做好消费者诉求数据分析结果公开工作。加大对查处假冒伪劣、虚假广告、价格欺诈等行为的公开力度。(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文广电局、市卫计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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