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兴合田职业教育研究院关于组织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员职业技能
等级认定计划公告
各有关单位及相关方:
按照《关于同意四川兴合田职业教育研究院开展第三方评价机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的函》(川人社函〔2020〕364号)文件批复,我院作为四川省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单位,对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开展认定工作。
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有关的职业范围、职业标准按《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员(2020)版》执行。组织实施、考务管理及其他相关要求按四川省职业鉴定指导中心2021年5月发布的《四川省技能人才评价机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指导手册》执行。
一、认定职业(工种)及等级
职业名称: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员
职业编码:4-04-04-02
职业定义:从事网络及信息安全管理、防护、监控工作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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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技能等级: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二、认定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根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要求,考评内容包括理论知识考核、操作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综合评审主要针对技师和高级技师。
(二)2021年认定计划
1.四级/ 中级工认定时间: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通过资格审查30人后,即组织开考。
2.三级/ 高级工认定计划: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通过资格审查30人后,组织开考。
3.二级/ 技师认定计划: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通过资格审查20人后,组织开考。
4.一级/高级技师认定计划: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通过资格审查20人后,组织开考。
三、考务管理
(一)考试报名
报名采用线下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按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有关条件、自愿申报为原则。如实提供报考资料并由本人填写《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请表》(附件2)。
报名地址: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4号楼6楼四川兴合田职业教育研究院报名:胡先生-******** (同号)。
(二)资格审查
我院接收考生提交的报名资料后,在报名截止时间后5个工作日内反馈审核意见。对审核不通过的,说明理由并退回资料;资格审核通过的,由我院工作人员以电话、方式通知到个人。资格审核合格并缴纳考试费,方可具备参加考试资格。
(三)考试费用缴纳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对公转账的方式缴纳考试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则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准考证发放
考生缴费成功后,工作人员将通过邮件方式,向考生发送准考证信息。考生下载核对无误后自行打印
(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若准考证信息有误,请提供资料,联系工作人员进行更正。
辽宁卫生人才网报名入口(五)考试方式
考试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理论知识考试以机考为主,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技术知识;技能考核主要采取线下实操或模拟实操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综合评审主要针对技师和高级技师,通常采用审阅申报资料、答辩等方式进行全面评议和审查。
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
(六)成绩公布及证书发放
1.考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公示认定结果(公示期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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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职称考试历年真题2.公示期结束后将考核合格人员资料上传四川省职业技能等级鉴定中心,并上传国网审核,审核通过后证书可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网站查询(【网址】)。纸质证书与电子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四、质量管理
(一)认真组织认定工作
我院将按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规定和考务管理的要求,
认真组织考生报名,严格审核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场纪律,强化监考人员、考评人员责任意识,杜绝舞弊行为,维护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顺利实施。
(二)严明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纪律
我院在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实施过程中,将明确并落实考务管理、质量督导责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加强对考试资料的安全保密工作,落实专人负责,杜绝泄密、失密事件发生。一旦发现泄密行为、作假行为,将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严肃查处。严格按照规定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对违反规定、暗箱操作、徇私舞弊经查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特此公告。河北省公务员考试报名>河北省公务员招聘公告
附件1: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员申报条件
附件2: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申请表
四川兴合田职业教育研究院
2021年7 月 22日
信息公开类别:主动公开
四川兴合田职业教育研究院2021年7 月22日印
附件1
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员申报条件
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
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等级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