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女院〔200961
关于印发《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在编
人员岗位津贴和福利补贴办法》的通知
各部门:
现将《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在编人员岗位津贴和福利补贴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在编人员岗位津贴和福利补贴办法
〇〇九年九月八日
主题词: 人事  在编人员  岗位津贴  福利补贴  办法
发:院领导,各部门。
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0998日印发
附件
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
在编人员岗位津贴和福利补贴办法
为进一步推进学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调动教职员工的积极性,促进学院科学发展,根据中组部、人事部、教育部《关于深化高等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人发〔200059号)和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等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在编在岗人员和在本院办理退休的人员,不适用非在编的各种聘用人员。
一、在岗人员
(一)岗位津贴
在岗人员分为教学和管理两大系列。岗位津贴先以“绩分”表示,然后根据学院财务状况确定单位“绩分”的金额标准,将“绩分”折算成酬金(元)。岗位津贴的标准根据在岗人员工作
岗位职责、完成工作量的情况计发。为便于计算,先列出各类人员在完成定量任务情况下岗位津贴基数(绩分)
表一:各类人员岗位津贴标准(绩分)/
类别
正高级
(或副厅以上)
副高级
(或处级)
中级
(或科级)
助理级
(高级工)
其他
正高职务
205
副高职务
170
中级职务
132
助理级职务
105
员级职务
95
系(部)主任
220
190
系(部)副主任
215
180
172
专业主任
210
172
140
院党委书记、院长
310
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
280
260
院长助理
230
200
系总支书记、处长
215
185
副处长
205
175
165
助理调研员
198
160
134
   
185
150
132
主任科员
180
132
112
副主任科员
175
130
110
系部秘书、辅导员
165
128
108
100
95
其他岗位
155
125
105
97
92
1.工作量与绩分的转换系数
各类人员承担教学、教研科研或科技开发(以下简称科研)和教学资源建设项目工作先按照《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大专班教     
学工作量计量办法》(附件2)、《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教研、科研和科技开发工作量计量办法》(附件4)和《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资源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附件3)计算工作量。教学工作量以“教学分”为计量单位,科研工作量以“科研分”为计量单位,教学资源建设项目工作量以“项目分”为计量单位。“教学分”、“科研分”和“项目分”与津贴(绩分)的换算关系如表二。
表二:教学分、科研分和项目分换算为津贴(绩分)关系
类别
教学工作量
科研工作量
项目工作量
A(100%)
B(80%)
C(50%)
A(100%)
B(80%)
A100%
B50%
教学分
650以下
(含650
教学分
650-750
(含750
教学分
750以上
科研分
150以下
(含150
科研分
150以上
项目分
项目分
正高
3.60
288
180
2.50
2.00
2.50
125
副高
3.15
252
158
2.50
2.00
2.50
125
中级
2.60
208
130
2.50
2.00
2.50
125
助理
2.25
180
113
2.50
2.00
2.50
125
见习
2.18
174
109
2019年考研报名人数
2.50
2.00
2.50
125
2.教学系列人员的岗位津贴(绩分)
1)专任教师
专任教师“教学分”、“科研分”和“项目分”按表二规定的系数计算绩分,在完成定量情况下岗位津贴(绩分)见下表:
表三:专任教师岗位津贴(绩分)测算表
类别
教学
/
科研
/
项目
/
三项折算
小计
绩分/
职称津贴
绩分/
合计
绩分/
正高
480
80
未计入
160
45
205
副高
480
60
(同上)
138
32
170
中级
480
30
(同上)
110
22
132
助理
480
20
(教师平均工资不低于公务员实现同上)
94
11
105
员级
480
10
(同上)
89
6
95
上表所列数据是按完成工作定量的情况下测算的,在实施中,以实际完成工作情况计算津贴(绩分)。
有关规定:
A.专任教师“教学分”、“科研分”按表二规定的区间分段计算。例如,全年教学分为680 则其中650A档系数标准计算,剩余的30B档系数标准计算;科研分计发方法类似教学分一样;余此类推。
B.专任教师如果教学分全年不达到300,或教学分全年虽达到300、但教学科研和项目三项工作量折算总和未达到上表三项折算小计的50%时,扣发每月的职称津贴(绩分)的50%如果两方面均不达到以上要求、又不接受学院安排其他工作任务的,扣发每月全部的职称津贴(绩分)。
C、专任教师被确定为专业带头人的,每年补贴绩分陕西社区150分;被确定为骨干教师的,每年补贴绩分100分。该项补贴绩分未列入表中。
D.教师系列人员如果被安排(属于教务处统一安排,个人调课不算)在晚上上课的,每
次课(一个晚上)另外补贴20元。
举例说明:某正高专任教师,全年教学分为480,科研分为80。则教学分折算为绩分:480*3.6=1728,科研分折算为绩分:80*2.5=200,全年两项合计绩分:1728+200=1928,平均每月绩分:1928/12=160,在未计算项目分情况下,该教师全年岗位津贴绩分为(160+45=205
2)系(部)主任和专业主任
系(部)主任和专业主任的津贴绩分包括职务职称津贴绩分以及承担教学、科研和项目建设所取得的“教学分”、“科研分”和“项目分”折算的绩分。不同职务职称人员教学、科研和项目的定量要求不同,职务职称津贴绩分也不同,具体见表中“三项折算小计”栏。在完成定量情况下,各岗位的津贴(绩分)如下表: 
表四:系(部)主任和专业主任的津贴(绩分)测算表
海南省教育局
类别
教学
/
科研
/
项目
/
三项折算
小计
绩分/
职务、职称津贴
绩分/
合计
绩分/
系主任
(正高)
55
165
220
系主任
(副高)
45
145
190
系副主任
(正高)
55
160
215
系副主任
(副高)
45
135
180
系副主任
(中级)
42
130
172
专业主任
(正高)
2016考研成绩查询
120
90
210
专业主任
(副高)
95
77
172
专业主任
(中级)
80
60
140
有关规定:
A. 系(部)正、副主任的“教学分”全年在180以内(含180)按表二中教学工作量A档的系数标准计算,超出180分部分按C档的系数标准计算;专业主任的“教学分”全年在400以内按A档的系数标准计算,超出400的部分按C档的系数标准计算;系(部)正、副主任和专业主任的“科研分”和“项目分”全部按专任教师标准计算。
B.系(部)正、副主任和专业主任被确定为专业带头人的,每年补贴绩分150分;被确定为骨干教师的,每年补贴绩分100分。该补贴绩分未列在上表中。
C.系(部)正、副主任和专业主任如果被安排(属于教务处统一安排,个人调课不算)在晚上上课的,每次课(一个晚上)另外补贴20元。
D. 系(部)正、副主任和专业主任坐班的具体要求:系(部)正、副主任每周坐班不少于4天,专业主任每周坐班不少于2天。系(部)正、副主任和专业主任管理工作由学院制定相关规定考核,经考核不完成岗位职责任务、考核不合格的,扣发部分或全部职务职称津贴。
举例说明:某副高职称的系主任,每月职务职称津贴绩分为145,另需要承担教学、科研和项目建设任务,三项分总和折算绩分须达到每月45,如果该系主任属于专业带头人(全年补贴绩分150,相当于每月绩分12.5),实际三项分总和折算绩分只达到每月32.5即可。若不计科研和项目建设工作量(仅承担课堂教学工作),相当每月教学分10.32(每周上课约2.83节),就可达到其每月津贴总绩分190
3.管理系列人员的岗位津贴(绩分)
管理系列人员包括教辅人员、党政后勤等职能部门的管理人员、各系党总支专职书记、系部秘书和辅导员等。管理系列人员根据职务职称确定津贴绩分,参与教学、科研和项目建设所取得的“教学分”、“科研分”和“项目分”也折算为绩分。在履行岗位职责并完成工作任务情况下,管理系列人员的岗位津贴(绩分)见表一。
有关规定:
A.管理系列人员的“教学分”全部按表二中教学工作量C档的系数标准计算; “科研分”和“项目分”全部按表二中科研工作量B档和项目工作量B档的系数标准计算。
B担任系教学秘书和行政秘书的人员,如果所在系的学生人数超过1000淮安人才网最新招聘信息人的,每增加学生1人,每人每月另外补贴1,最高不得超过300(如果超过300元的按300元计算);担任辅导员的人员,其超员补贴办法按非在编辅导员的超员补贴规定执行。
C.管理系列人员如果被安排(属于教务处统一安排,个人调课不算)在晚上上课的,“教学分”按B档的系数标准计算。
D管理系列人员实行坐班制,严格按学院有关规定考勤登记。管理系列人员的管理工作由学院制定相关规定考核,经考核不完成岗位职责任务的、考核不合格的,扣发部分或全部职务职称津贴。
(二)福利补贴
福利补贴是指学院发放的节日慰问金、计划生育奖、暑假调研考察费和特殊补贴等。
1.节日慰问金。
表五:节日慰问金项目及标准
项目
补贴标准(/)
备注
非见习期人员
见习期或当年新调人员
元旦
200
100
春节
1200
600
三八节
200
100
清明节
200
100
劳动节
200
100
端午节
200
100
教师节
800
400
中秋节
200
100
国庆节
200
100
2.全勤奖:全勤奖200//人,全年发10个月,缺勤一次扣发当月全部全勤奖。全勤奖由学院在学期初按标准划拨至各部门,各部门按当月考勤情况向人事处申报全勤奖发放计划,不可超支,节余部分可转为部门办公经费。
3.年度考核优秀奖:1200元。
4.教学优质奖或管理服务优质奖:800元。
5.计划生育奖:按有关政策确定当年的奖金额。非调动(调出、调入或接收)或非新聘人员全额领取;当年新调入(或接收)人员,在校工作满半年以上的全额领取,在校工作不足半年(含半年)的领取此项补贴的一半;其他人员不享受此项补贴。
6.暑假调研考察费:1500元。发放办法与计划生育奖同。
7.特殊补贴:
1)书报费。每人每月补贴的金额为:50元。
2)交通补贴。管理系列人员和系(部)正、副主任每月补贴700元;专业教研室主任每
月补贴600元;专任教师每月补贴500元;交通补贴全年发10个月。学院领导上下班由学院提供交通车服务的不享受交通补贴,自己开私家小汽车上下班的不享受交通补贴,上下班的汽油费和桥路费在限定额度范围内凭票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