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 《甘肃省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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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辽宁教师编制考试时间∙【制定机关】甘肃省自然资源厅
【公布日期】2020.10.14
【字 号】甘资规发〔2020〕6号
【施行日期】2020.10.1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土地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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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 《甘肃省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市州、兰州新区自然资源局:
  《甘肃省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规定》已经厅务会议审定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地要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的原则,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积极有效保障“两新一重”、十大生态产业等各类重点项目建设用地,促进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甘肃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10月14日
 
甘肃省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切实维护土地市场秩序,根据现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主要包括划拨和有偿使用方式。有偿使用方式包括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等。出让方式包括招标、拍卖、挂牌(以下简称“招拍挂”)和协议方式。
  第三条  供应土地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土地权利清晰。
  (二)安置补偿落实到位。
  (三)没有法律经济纠纷。
  (四)符合相关规划要求,地块位置、使用性质、容积率等规划条件明确; 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供应。
  (五)具备动工开发所必需的其他基本条件。
  第四条 按照国家供地政策、产业政策和有关规定,根据土地用途,合理确定供应方式。
 
第二章 划拨用地
  第五条  对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国家机关、军事、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划拨的其他用地等,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
  第六条  建设项目需申请划拨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向所在地的市县自然资源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经审查,对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建设项目,市县自然资源部门编制供地方案,经有建设用地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自然资源部门向建设单位同步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第三章 有偿使用
  第七条  经营性用地应以招拍挂方式确定土地使用者和土地价格。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以招拍挂方式公开出让。
  第八条  招拍挂出让程序:
  (一)公布出让计划。市县自然资源部门应将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计划向社会公布,根据出让计划和用地需求,确定具体的招拍挂供应方式。
  (二)确定出让方案。市县自然资源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计划、城市规划等编制招拍挂出让方案,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出让方案应包括:拟出让地块的具体位置、四至、用途、面积、年限、土地使用条件、供地时间、供地方式、建设时间等。
  属于综合用地的,应明确各类具体用途、所占面积及其各自的出让年期。对于各用途不动产之间可以分割,最终使用者为不同单位、个人的,应按照综合用地所包含的具体土地用途分别确定出让年期;对于多种用途难以分割、最终使用者唯一的,也可统一按照综合用地最高出让年限50年确定出让年期。
  (三)确定出让价格。市县自然资源部门应根据拟出让地块的条件和土地市场情况,组织通过自然资源部备案的评估机构对拟出让地块的正常土地市场价格进行评估。
  有底价出让的,市县自然资源部门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协调决策机构应根据土地估价结果、产业政策和土地市场情况等,集体决策,综合确定出让底价和投标、竞买保证金。招标出让的,应同时确定标底;拍卖和挂牌出让的,应同时确定起叫价、起始价等。标底、底价确定后,在出让活动结束前应当保密,不得泄露。
  (四)编制出让文件。市县自然资源部门应根据批准的招拍挂出让方案,组织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文件。
  (五)发布出让公告。市县自然资源部门应在招拍挂活动开始前20日,通过土地有形市场、网络、报刊、电视台等媒体,公开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公告。
  经批准的出让方案已明确招拍挂具体方式的,应发布具体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出让公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出让方案未明确招拍挂具体方式的,可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发布公开出让公告的,应明确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确定具体的招拍挂方式。
甘肃公务员职位表2023查询>大专毕业怎么考研究生  出让公告可以是单宗地的公告,也可以是多宗地的联合公告。
  (六)申请人资格审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的申请人,可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市县自然资源部门应对出让公告规定时间内收到的申请进行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申请:申请人不具备竞买资格的、未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申请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委托他人代理但委托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经审查,符合规定条件的,应确认申请人的投标或竞买资格,并通知其参加招拍挂活动。采用招标或拍卖方式的,取得投标或竞买资格者不得少于3个。出让人应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保密。
  (七)招拍挂活动实施。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由市县人民政府负责,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市县自然资源部门是国有建设用地出让活动的实施主体,按照出让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实施并全程监管招拍挂活动。对招标成交确定中标人的,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拍卖、挂牌成交确定竞得人的,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中标通知书》《成交确认书》对出让人和中标人、竞得人具有法律效力。出让人改变出让结果,中标人、竞得人不按约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放弃中标(竞得)宗地的,应承担法律责任。
  (八)签订出让合同。招拍挂出让活动结束后,中标人、竞得人应在《中标通知书》或《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时限内,与市县自然资源部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签订合同时,应将规划条件纳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划条件未纳入的,该合同无效。司考报名条件2022年
  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宗地用途按国家标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规定的土地二级类填写,规划条件与《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无直接对应类型的,应研究确定对应的土地二级类的类型,必要时可征求产业、投资部门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