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华师范⼤学2022年专升本招⽣简章
第⼀章总则
第⼀条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退役军⼈事务厅、四川省⼈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作的通知》以及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四川省2022年普通⾼校专升本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为确保我校2022年专升本考试招⽣⼯作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平稳有序⾼效开展,特制定本招⽣简章。
第⼆条学校办学地址
华凤校区: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师⼤路1号
西安就业网招聘信息北湖校区: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莲池路54号
第⼆章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第三条西华师范⼤学成⽴专升本⼯作领导⼩组,全⾯负责学校专升本⼯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确保各项⼯作组织有序、平稳推进。
组长:王元君
副组长:陈涛
成员:教务处、党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计财处、武装保卫处主要负责⼈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学校专升本⼯作⽇常事务,办公室设在西华师范⼤学教务处。
2023国考专业分类选送院校(指与我校合作学校,下同)须成⽴专门机构,全⾯负责本校专升本相关⼯作。
第三章西华师范⼤学专升本选拔对象及条件
第四条专升本选拔对象为选送院校2022年全⽇制普通专科应届毕业⽣;从我省应征⼊伍,符合相关条件的退役⼤学⽣⼠兵。
第五条专升本选拔的基本条件
(⼀)思想政治素质优良;
(⼆)学习成绩优秀;
(三)⾝⼼健康。
第六条符合第五条基本条件且有意参加专升本选拔考试的学⽣,须在选送院校规定的时间内,⾃愿向选送院校亲笔填写并提交《西华师范⼤学2022年专升本选拔考试申请表》(附件1)。
第七条选送院校须在满⾜本简章第五条之条件的前提下,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并向社会公布本校专升本选拔的基本要会计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
第七条选送院校须在满⾜本简章第五条之条件的前提下,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并向社会公布本校专升本选拔的基本要求,并按选送要求对申请参加专升本选拔考试的学⽣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学⽣名单须在选送院校官⽹进⾏公⽰(公⽰名单中通过审核的学⽣⼈数与所在专业专升本招⽣计划数之⽐原则上为3:1)。公⽰⽆异议的学⽣名单由选送院校在规定时间内导⼊“普通⾼校专升本管理系统”。
第四章专升本考试报名时间及报名⽅式
第⼋条报名时间
2022年3⽉17⽇9:00—3⽉22⽇17:00
第九条报名⽅式
第⼗条选送院校负责组织实施专升本报名⼯作。
第五章西华师范⼤学专升本专升本招⽣计划及选拔考试安排
贵州公务员报名人数第⼗⼀条西华师范⼤学专升本招⽣计划(不含退役⼤学⽣⼠兵免试计划、原建档⽴卡贫困家庭毕业⽣专升本招⽣专项计划)详见附件2。学校专升本⼯作领导⼩组可根据⼯作具体情况,在不违背省教育厅和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对安排的计划做统筹调整。
西华师范⼤学2022年专升本专升本招⽣计划
第⼗⼆条根据国家有关⽂件精神,以下两类退役⼤学⽣⼠兵可申请专升本免试:
(⼀)全⽇制普通专科在校⽣(含新⽣)从我省应征⼊伍,退役后复学并于2022年毕业的;
(⼆)全⽇制普通专科毕业⽣从我省应征⼊伍,并于2020年、2021年退役的。
符合以上两类情况之⼀、且为我校2022年专升本选送院校毕业的退役⼤学⽣⼠兵,须于2022年3⽉15⽇前,向西华师范⼤学提出免试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省外院校退役⼤学⽣⼠兵报名办法,根据《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我省2022年普通⾼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报名和考试⼯作的通知》精神执⾏。
第⼗三条申请专升本免试的退役⼤学⽣⼠兵,在满⾜本简章第五条之条件的前提下,免于参加⽂化课考试。
第⼗四条西华师范⼤学2022年专升本选拔考试科⽬和时间安排如下:
西华师范⼤学2022专升本考试科⽬
第⼗五条专升本考试⼯作由西华师范⼤学负责组织实施,各选送院校要加⼤有关考试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学⽣诚信参考;在考试过程中,选送学校须安排专⼈全程录⾳录像并妥善留存相关资料备查。
第六章西华师范⼤学专升本成绩计算及复查办法
第⼗六条专升本选拔总成绩由专科期间学业综合成绩(百分制)、专升本选拔考试成绩和附加分三部分构成。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专升本选拔总成绩=专科期间学业综合成绩(百分制)×0.3+专升本选拔考试成绩×0.7+附加分(不超过2分)
(⼀)专科期间学业综合成绩以选送院校报送成绩为准。
(⼆)专升本选拔考试的成绩由《⼤学英语》《⼤学计算机基础》和《⼤学语⽂》(或《⼤学数学》)三部分构成。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考研分数排名查询专升本选拔考试成绩=《⼤学英语》成绩×0.3+《⼤学计算机基础》成绩×0.3+《⼤学语⽂》(或《⼤学数学》)成绩
×0.4。
(三)附加分加分原则:
1.专科在读期间获得市(州)⼈民政府奖励的应届⾼职(专科)毕业⽣加1分;专科在读期间获得省级及以上⼈民政府奖励、或毕业时获得“四川省普通⾼等学校优秀⼤学毕业⽣”荣誉称号的应届⾼职(专科)毕业⽣加2分。
2.以上获奖证书或奖励⽂件须盖有市(州)及以上⼈民政府或四川省教育厅公章。
第⼗七条原建档⽴卡贫困家庭毕业⽣专项计划的专升本学⽣成绩由专升本选拔考试成绩和附加分两部分构成。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专升本选拔总成绩(原建档⽴卡贫困家庭毕业⽣专项计划)=专升本选拔考试成绩+附加分(不超过2分)
该部分学⽣专升本选拔考试成绩和附加分的计算办法根据第⼗六条第(⼆)款和第(三)款之规定执⾏。
第⼗⼋条专升本选拔总成绩、专升本选拔考试成绩均保留⾄⼩数点后第⼆位数值。
第⼗九条成绩公布后,学⽣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各选送院校提交成绩复查申请。各选送院校汇总复查申请后报西华师范⼤学专升本⼯作领导⼩组办公室,由西华师范⼤学按程序开展成绩复查⼯作,并将复查结果及时告知学⽣。
第七章西华师范⼤学专升本录取办法
第⼆⼗条录取原则
(⼀)西华师范⼤学2022年专升本选拔录取实⾏“计划⼀次下达,录取⼀次进⾏”,不进⾏递补录取,不临时新增专业和计划。
(⼆)退役⼤学⽣⼠兵(免试)、原建档⽴卡贫困家庭毕业⽣专升本招⽣单列计划,单独录取。录取时按以下批次进⾏:⾸先进⾏退役⼤学⽣⼠兵、原建档⽴卡贫困家庭毕业⽣专项计划录取,然后再进⾏其他考⽣(退役⼤学⽣⼠兵免试⽣除外)的录取。
(三)专升本选拔录取按选送院校、录取批次、专科专业、专升本选拔总成绩的顺序由⾼到依次进⾏。
专升本选拔总成绩若有相同的,依次按⼩数点后第三位数值、专升本选拔考试成绩、《⼤学语⽂》(或《⼤学数学》)成绩由⾼到低确定排序。
(四)原建档⽴卡贫困家庭毕业⽣专项计划的录取由西华师范⼤学按专升本选拔考试成绩和附加分的总成绩拉通进⾏。若遇总成绩分数相同的情况,则参照本简章第⼆⼗条第(三)款之规则确定排序。未被专项计划录取的原建档⽴卡贫困家庭毕业⽣,按照本简章第⼗六条专升本选拔总成绩计算后参与排名,符合条件的进⾏第⼆次录取。
(五)未被我校录取且符合条件的学⽣,可申请调剂到四川⼯业科技学院、吉利学院和成都东软学院相关专业参加录取。调剂录取依据学⽣志愿及专升本选拔总成绩,在计划内进⾏录取;录取及录取的后续⼯作由相关调剂⾼校负责组织实施。
第⼆⼗⼀条世界技能⼤赛获奖学⽣实⾏保送录取。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赛获奖选⼿⼯作的通知》要求,凡在世界技能⼤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符合专升本报名条件的应届⾼职(专科)毕业⽣,可向我校提出保送申请,经资格审核后确定拟录取名单。
第⼆⼗⼆条录取⽐例
2023年人力资源师报考时间和条件
(⼀)符合退役⼤学⽣⼠兵免试计划的专升本学⽣,在满⾜本简章第五条之条件前提下,按照不低于免试计划报考总⼈数的60%进⾏录取。
(⼆)原建档⽴卡贫困家庭毕业⽣专升本专项计划进⾏提前单独录取,录取⽐例为实际报考我校该类考⽣⼈数的20%。
(三)参加普通类专升本考试的学⽣按照专业招⽣计划进⾏录取。
第⼆⼗三条对在专升本选拔考试中任意⼀门缺考或违规的考⽣,我校不予录取。
第⼆⼗四条对不服从调剂的考⽣,或录取后未报到、⾃⾏放弃⼊学资格的考⽣,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