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干警招录考试民法学-本科类(总论)章节练习5 (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4. 简答题 6. 案例分析题
       
单项选择题
1. 甲(11岁)用口头协议形式,将家里的钢琴卖给乙(13岁),该协议因为什么而效力待定?
A.意思表示不真实
B.行为人不合格
C.内容违法
D.重大误解
正确答案:B
解析:本题涉及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问题。《民法通则》第55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合同法》第47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甲、乙均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11岁的甲用口头协议形式,将家里的钢琴卖给乙(13岁)的买卖合同因行为人不合格,属于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本题选项为B。 
2. 甲厂委托丙购买汽车一辆,乙厂委托丙出卖汽车一辆,于是丙同时代理甲、乙两厂签订了汽车买卖合同,这项合同效力如何?(    )
A.有效
B.原则上无效,但经被代理人追认有效
英语四六级准考证入口>广西河池人事考试网C.部分有效
D.效力由双方上级机关确定
江苏计算机二级报名时间正确答案:B
解析:本题涉及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问题。依民法原理,代理人行使代理权时,违背代理权设定宗旨和代理行为的基本准则,构成代理权的滥用。双方代理是滥用代理权的一种形式,是指一人同时担任双方的代理人进行民事行为。此种情况下,由于交易没有第三方介入,难以达到利益平衡,但在有些情况下,也可能满足两个被代理人的利益,所以,对双方代理,往往认定其所订立的合同无效,但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可以有效。因此本题选B。 
3. 甲因外出,将自己的一台电视机交给乙保管,乙以自己的名义卖给丙,丙不知情,且支付了相应对价。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乙与丙之间的买卖行为属于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理由是欠缺代理权
B.乙与丙之间的买卖行为属于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理由是欠缺处分权
C.乙与丙之间的买卖行为属于无效的民事行为,理由是乙欠缺处分权
D.乙与丙之间的买卖行为属于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理由是乙欠缺代理权
正确答案:B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效力待定民事行为。效力待定民事行为是指行为成立时,其是有效还是无效尚不能确定,还待其后一定事实的发生来确定其效力的民事行为。效力待定民事行为的类型包括:(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双方行为(即合同行为)。    (2)无权代理行为。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行为,被代理人事后追认的,则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反之,被代理人事后不追认的,该行为自始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该行为成立后,被代理人表态前,行为的效力待定。    (3)无权处分行为。无权处分行为是指无处分权人与相对人所为的处分他人的物品或权利的行为。按照《合同法》第51条的规定,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取得处分权,该行为有效;如权利人不予追认,无处分权的人又未取得处分权,则该行为无效。无权处分行为成立后,权利人表态前,该行为的效力待定。(4)债权人同意欠缺的债务转移行为。具体到本题中,乙擅自将甲交由自己保管的电视机出卖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的效力待定民事行为。 
4.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除纯获利益及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态相适应的合
同外的合同,应经法定代理人追认,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    )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    )。
高考成绩隔了几年怎么查A.15日,追认
B.30日,拒绝追认
C.30日,追认
D.15日,拒绝追认
正确答案:B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对效力待定民事行为的追认。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合同行为属于效力待定民事行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合同的相对人可以催告限制民事行为人的法定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所谓“催告”指相对人要求法定代理人在一
定时间内明确答复是否承认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设立相对人的催告权,可以避免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长期处于不确定状态,从而也可以维护相对人的利益,但是相对人的催告应当以明示的方式作出。同时,对于相对人催告一般要定一个期限,我国《合同法》规定以1个月为限,超过这个期限,法定代理人不作答复的,视为拒绝追认。 
5. 效力待定法律行为不包括(    )。
A.已满15周岁的高二学生甲把自己的价值1万元的掌上电脑捐给希望工程
B.甲把自己的电视机保管在乙处,乙因急需用钱,把电视卖与不知情的丙
C.乙是著名专家,甲以乙的名义向丙购买了一部手机,乙并不知情
D.11岁的丙接受了从英国回来的叔叔送给他的一台价值2万元的电脑
正确答案:D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效力待定民事行为的种类及其认定。A项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
施的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双方行为(即合同行为),因此效力待定;B项属于无权处分行为;C项属于无权代理行为,均属于效力待定行为。而D项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赠与的行为,属于纯获利益的合同,因此是有效民事行为。 
6.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    )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A.国家
B.自己
C.被代理人
D.代理人所在机构
全国特岗教师招聘网正确答案:C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代理的定义。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所从事的民事法律行为。虽然代理行为是由代理人实施,但是其代理行为必须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不能由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 
7. 下列行为中属于滥用代理权的是(    )。
A.代理权终止以后的代理
B.越权代理
C.双方代理
D.表见代理
正确答案:C
解析:本题涉及滥用代理权概念的理解问题。滥用代理权是指代理人享有代理权,但违背法律规定而行使代理权。滥用代理权的构成:(1)代理人拥有代理权;(2)代理人实施了代理行为;(3)代理人损害了被代理人的利益。滥用代理权的行为类型:(1)自己代理;(2)双方代理;(3)代理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选项A、B为无权代理;选项D为广义无权代理的一种,发生有权代理的后果,不是滥用代理权的行为。故本题答案为C。 
8. 甲委托乙购买惠普牌电脑,乙擅作主张买了苹果牌电脑。甲拒收,乙诉至法院。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A.甲拒绝受领的行为合法,乙的行为属于越权代理
B.甲、乙之间无书面委托书,委托关系不成立
C.乙的行为属于有效行为,因为是为了甲的利益
D.甲不得拒绝受领,因为乙有代理权英语四级成绩查询身份证入口
正确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越权代理。我们可对越权代理作如下理解:(1)代理人进行代理活动时具有一定的代理权限,与根本没有代理权和代理权终止后的无权代理不同。(2)代理人超越了代理权限,即代理人实施了代理权限以外的民事法律行为,这与有权代理相区别。(3)由于代理人具有一定的代理权限,往往容易使他人误认为其有完全的代理权,有权代理该项民事活动。本题中乙有代理权,但超越行使,违背了被代理人的本意,应当承担不利后果,被代理人有权拒绝受领电脑。故选项A正确。 
9. 以下行为中不属于无权代理行为的是(    )。
A.未经授权的代理
B.代理权消灭后的代理
C.超越代理权限的代理
D.自己代理
正确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无权代理的概念及种类。无权代理是指在没有代理权的情况下以他人名义实施的民事行为的代理。无权代理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无权代理包括表见代理和表见代理以外的无权代理。狭义的无权代理仅指表见代理以外的无权代理。在中国,无权代理一般指后者,即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所进行的代理。在本题中,D项为滥用代理权的行为。 
10. 甲厂业务员王某被开除后,为报复甲厂,用盖有甲厂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与乙厂订立一
份购销合同。乙厂并不知情,按时将货送至甲厂所在地。甲厂拒绝引起纠纷。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王某的行为是无权代理,合同无效
B.王某的行为是表见代理,合同有效
C.王某的行为是表见代理,合同无效
D.王某的行为是委托代理,合同有效
正确答案:B
解析:本题涉及表见代理和狭义的无权代理问题。狭义的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均属于广义的无权代理,其区别是:表见代理是第三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享有代理权。表见代理的代理权有欠缺,本属无权代理,因本人行为造成表面上使他人相信有代理权存在,发生有权代理的效果。本题中,乙厂能够举证王某享有代理权,因为王某持有盖有甲厂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且乙厂为善意,王某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其与乙厂所订立的合同有效。故本题选B。 
简答题
11. 简述效力待定民事行为的概念、特征和认定。
正确答案:效力待定民事行为是指行为成立时,其是有效还是无效尚不能确定,还待其后一定事实的发生来确定其效力的民事行为。    效力待定民事行为具有如下特征:(1)效力待定行为是已经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    (2)效力待定行为成立时有效还是无效处于不确定状态。    (3)可因其后的一定事实而发生效力。    下列行为应认定为效力待定民事行为:(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双方行为(即合同行为)。该种行为如事后得到其法定代理人追认,则有效;反之,其法定代理人拒绝追认,则该行为无效。此类行为成立后,法定代理人表态前,行为的效力待定。    (2)无权代理行为。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行为,被代理人事后追认的,则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反之,被代理人事后不追认的,该行为自始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该行为成立后,被代理人表态前,行为的效力待定。    (3)无权处分行为。无权处分行为是指无处分权人与相对人所为的处分他人的物品或权利的行为。无权处分行为成立后,权利人表态前,该行为的效力待定。    (4)债权人同意欠缺的债务转移行为。债务人转让其债务,如受让人无力履行债务,则债权
人的利益难以实现。因此《合同法》第84条规定,债务人转让债务,应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未取得债权人同意而转让其债务的,转让行为在债权人表态前效力待定。 
12. 简述无权代理行为与无权处分行为的区别。
正确答案:无权代理行为是指行为人在没有代理权的情况下以他人名义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权处分行为是指行为人在没有处分权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实施的处分行为。    两者区别如下:(1)无权代理行为人欠缺的是代理权,而无权处分行为人欠缺的是处分权。    (2)无权代理行为人是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无权处分行为人是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不是以权利人或他人的名义实施相关的民事行为。